孟慶平
【看中國2013年12月19日訊】(看中國記者張正聞綜合報導)近日,成都女子李靖瀾涉嫌詐騙孟慶平錢財一案在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縣法院重新開庭審理,檢方並未變更此前起訴書指控的相關內容,辯方律師則指出,根據新獲取的證據顯示,李靖瀾根本沒有作案的時間和空間,因此檢方的指控並不成立。由於此案的所謂受害人孟慶平是曾任中共海南省副省長及湖北省副省長,此案引人關注。
案情回放
據檢方指控,2010年8月29日,2010年11月25日,被告人李靖瀾分別在海南省白沙縣七坊鎮海南椰花香酒業有限公司和山東省鄒平黛溪山莊兩地,與「椰花香酒」公司法人代表孟某洽談有關酒業合作事宜時,李謊稱自己是某機構負責人謝某某助理兼主任。為促成合作,李要求孟先加入該機構並交納11000元會費。2011年3月7日,孟在海口市向李提供的地址匯款11000元。
李靖瀾在投案後被取保候審。一年後的2013年5月13日,她被白沙縣警方再次以涉嫌詐騙刑拘;18日,當地法院審理了這一案件並作出判決,以詐騙罪名成立判處李靖瀾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在接到白沙縣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後,李靖瀾立即委託律師向海南省第二中級法院提起上訴,稱白沙縣公檢法機關違法辦案,請求撤銷白沙縣法院違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判決。
今年8月1日,海南省第二中級法院在白沙縣法院開庭對這一案件進行二審。海南二中院審理認為,一審審理上訴人李靖瀾犯詐騙罪的審判程序違法,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於今年9月份作出裁定,撤銷白沙縣法院作出的(2013)白刑初字第38號判決書,並將該案發回白沙縣法院重新審理。
11月28日,白沙縣法院重新開庭審理李靖瀾涉嫌詐騙一案,白沙縣檢察院並未對此前製作起訴書指控的相關內容作出更改,依然堅持認為李靖瀾的行為構成詐騙犯。
李靖瀾的辯護律師、海南法立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廖向琦指出,根據警方最新獲取的相關證言顯示,李靖瀾在本案中根本就沒有作案時間和空間,因此檢方的指控不能成立。
廖向琦稱,據警方對2010年8月29日當天在場證人黃某雄(送李靖瀾一行至白沙的司機)和盧某群(椰花香酒業生產廠長)所做的詢問筆錄證實,李靖瀾當日到白沙縣後,根本沒有進酒廠,大家直接到白沙縣七坊鎮上的一酒家吃晚飯後,直接回到海口了。根據孟某第五次接受警方詢問筆錄的陳述,2010年11月25日他和妻子到達山東黛溪山莊時,「由於時間太晚了,李靖瀾就說先回去了,第二天,李靖瀾和余振平才一起來到山東黛溪山莊」。
廖向琦認為,既然2010年8月29日李靖瀾到白沙縣後沒有進入孟某的酒廠,2010年11月25日亦未進入孟某的房間,那麼檢方指控李靖瀾分別在兩個時間和地點實施的詐騙行為就無法成立。
廖向琦指出,檢方指控李靖瀾自稱是臺灣一個政黨的副主席並以此身份對孟某實施詐騙也令人生疑。孟某多年從政,以其人生閱歷、知識水平來說,僅憑著一張普通紙列印的名片和兩張合影,就相信一個小女子是臺灣政黨的副主席,而且對一個一點兒都不瞭解的臺灣政黨,甚至是否牽涉「台獨」勢力都毫無顧忌就要求加入該組織,根本不符合常理。而且其向警方提交的三份報案材料及五次接受警方詢問的筆錄有多處自相矛盾,同樣不符合常理。本案被告人被控詐騙,定罪證據存疑,而且目前的證據已能夠排除被告人詐騙的事實,應依法宣判被告人無罪。
原湖北省副省長孟慶平其人其事
另據相關資料顯示,中共官媒所說的湖北省副省長孟某,就是原湖北省副省長孟慶平,孟慶平1987年9月任海南省籌備組成員、省政府負責人,1988年2月任海南省副省長,1993年4月調任湖北省副省長。因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賄賂,另外,孟慶平腐化墮落,生活糜爛,亂搞兩性關係,玩弄女性。1999年12月1日,他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有報導稱,, 自恃才智不凡的孟慶平,平常總愛隨口謅幾句詩,特別是在自己寵愛的情婦跟前,更要不失時機地「露一手」,以顯示堂堂副省長的「文化品位」和「生活情調」。孟慶平在海南省任副省長時的情婦X小姐,常聽到孟慶平最喜歡吟誦的一首詩是:
世人都說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將相在何方?荒塚一堆草沒了。世人都說神仙好,惟有金銀忘不了;終朝只恨聚無多,即至多時眼閉了。
這本是《紅樓夢》中跛足道人對甄士隱念的一段《好了歌》,可「孟副省長」不知是有意抬高自己,還是成心拿X小姐取笑,硬說這《好了歌》是他自己寫的。X小姐當真就信了。於是,X小姐對孟慶平更加欽佩,認為孟慶平不愧為亞聖孟老夫子後裔,端的是文曲星下凡,才華險些就超過了曹雪芹。
當調查組找X小姐瞭解孟慶平違法違紀問題時,X小姐一口氣就背出了這首《好了歌》,異常流利。正是這首《好了歌》,有意無意中卻道出了孟慶平的人生悲劇。功成了,名就了;金滿箱,銀滿箱。孟慶平正嘆他人命不長,哪知自己歸來喪。面對如此悲慘下場,孟慶平曾流露出無可奈何,用他自己的宿命論調解釋:遇到了劫數,是命. 孟慶平的兒子也曾請人算了一卦,卦詞嚇了他一身汗:刑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