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2月04日訊】不少中國新移民來到加國安頓時,除安排子女教育及居住等問題,或因未能找到適合工作,計畫回原居地工作或發展生意。對於這些經常進出加國的移民來說,他們要瞭解政府法規,避免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根據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必須滿足四種情況的居住義務其中之一,便可以保留永久居民身份,分別是(1)申請人在加拿大每五年中,生活至少兩年,即730 天或以上;(2)申請人無法在加拿大生活兩年以上,但在境外陪伴加拿大公民;(3)申請人無法在加拿大生活兩年以上,但在境外全職受雇於加拿大企業或加拿大外派公務員;(4)申請人無法在加拿大生活兩年以上,但在境外陪伴加拿大企業或加拿大政府全職外派的永久居民。
安居服務講座提供資訊
多華會約克區安居服務主任趙煒希表示,經常有新移民查詢有關申請或續領楓葉卡及入籍加國的問題。該會每年舉辦百多個安居服務講座,有關楓葉卡及保留永久居民身份的議題更大受歡迎,反映參加者對這類資訊的需求。
趙煒希稱,新移民定居本地後,有些人士選擇把妻兒留在加國,獨自回原居地工作或繼續發展生意,因為在當地賺取較豐厚薪金及低稅率,可使家庭維持穩定經濟能力,日後能夠安居加國。 如果他們長期離開加國而無合理原因,有機會失去永久居民身份,這類個案數目雖不算多,但他們及早留意居住日數,避免一些不必要麻煩。
加拿大順達投資諮詢集團執行總裁兼首席顧問江文珊指出,經常進出加國的移民,除要瞭解加國法例外,如打算回原居地工作或把業務轉到加國,應該預先作出規畫。
不少新移民參加安居服務講座,希望瞭解申請楓葉卡及保留永久居民身份
會計師:勿冒險逃稅
特許會計師及烈治文山萬錦市華商會前會長梁萬邦(見圖)表示,打算回原居地工作或營商的移民,須確定自己是否屬於加國稅務居民,不要冒險逃稅,而需制定高效的稅務計畫,才是合法合情的處理方法。
現時加國稅制徵稅對象是加國稅務居民,當中關乎當事人直系家人如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居住的地方、其主要住所及其它主要固定資產所在地,生活及營商圈子;其中直接的兩項決定因素,包括在365天內在加國居住超過183天;以及持有效楓葉卡的新移民,符合這兩者其一便是稅務居民。
梁萬邦說,當確定為稅務居民身份後,在加國及全球賺取的每一分錢收入,都應該自願向稅局申報及付稅;稅務居民還需申報總額超過10萬加元的海外資產。至於加國收入的界定頗為廣泛,包括工作入息、自雇純利、淨租金、利息、股息、資本增值(出售投資項日所得)、超出合理水平的工作補助款、以及因延稅而得到的利益等。
不過稅網也有個別例外,例如收禮物不作收入計算、沒有擁有資產稅或遺產稅;每個家庭出售自用一套房子而產生的利益,也可以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