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業在落馬前,以「學者型官員」形象定位。季建業或許真的非常喜歡法學,但實際上,法學和他一點關係都沒有。
【看中國2013年11月05日訊】(看中國記者張正聞綜合報導)江澤民任期內的紅人之一,前中共南京市長季建業,自10月17日案發之後,其種種罪惡也開始在不斷曝光,近期,有媒體曝光稱:季建業在落馬前,以「學者型官員」形象定位。季建業或許真的非常喜歡法學,但實際上,法學和他半點關係都沒有。
中共大學與官員聯姻的貓膩
事實上,在季建業拿到蘇州大學在職博士的學位證時(2006年),他在蘇州大學內還有另一個身份——校董。2004年5月,蘇州大學召開董事大會,季建業成為「校董事會副董事長」。據記載,蘇州大學揚州地區校友會在2004年9月26日成立,當天季建業才當上該校友會的會長,換句話說,季還沒進入蘇大的地方校友會時,就已先進入了學校董事會。
《蘇州大學董事會章程》規定了董事們的義務:為蘇大的建設和發展提供資金、物質或其他方面的支持;為蘇大提供各種信息,促進學校與董事單位及社會的廣泛接觸和聯繫。同時,章程還規定了校董們享有一些權利,如「對董事直系二代子女報考蘇大的,在政策範圍內予以照顧錄取,在蘇大自主許可權內給予優惠;對董事推薦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為董事來蘇州公務提供交通、食宿等方面的方便;為海外董事回國考察、探親、旅遊等,提供方便和照顧」。
2007年,校方與社會資源的合作見到了實效。2007年底,蘇州大學與「蘇州金螳螂建築裝飾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在原蘇州大學城市科學學院的基礎上,共建「蘇州大學金螳螂城市建設學院」。2008年9月,學院正式更名為「蘇州大學金螳螂建築與城市環境學院」,即蘇大人嘴裡簡稱的「金螳螂學院」。
值得注意的是,「金螳螂建築裝飾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成為近期坊間熱議的一個對象。在媒體此前的報導中,「金螳螂」和季建業來往甚密,甚至是構成了此次季建業下馬的一個主要原因。北青報記者通過向南京當地某資深媒體人求證得知,季建業和「金螳螂」董事長朱興良早在1993年就相識。彼時「金螳螂」還未發家,而季建業的從政範圍還在蘇州市下屬的吳縣。
2011年,季建業完成了他在人大法學院博士後研究的出站評審。季建業落馬後,不少人質疑季作為官員的學術水平及校方的評審程序。與其相關的信息是,2011年9月,人民大學法學院與南京市政府聯合開展了「南京城市綜合管理立法研究」,該項目由中共國務院法制辦確定為當年的重點研究項目,並由南京市確立為該市的重大研究課題。
南京市市長季建業為課題組長之一,且 「課題組在南京期間,還專門召開了季建業博士後證書頒發儀式。韓大元院長受中國人民大學紀寶成校長的專門委託,在儀式上向季建業頒發了博士後證書」。而真正的法學與季建業半點關係都沒有。
通過不斷增高的學歷、增厚的期刊論文,季建業的「學者型官員」形象得以定位。在公開場合季的頭銜除了官職又多了一重學者身份。公開資料顯示,2006年以後季以研究員的身份多次出席研討會,發表各類論文。有多篇以個人名義在當地中共黨報以及中央媒體刊發。
據不完全統計,季建業僅在期刊上發表的學術論文至少有60來篇,載體如《求是》、《學海》、《群眾》、《法學家》等,機構一欄以江蘇省揚州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居多,最近的一篇發表於今年2月底的《港口經濟》中,距離5月份網傳其「被調查」僅隔兩個多月。
這是一位在學術上「多產」的官員,但其文中的觀點與實際的執政理念似乎相去甚遠。
在2009年7月發表於《中國黨政幹部論壇》的《揚州古城保護的實踐與體會》中,季建業提及「只有保護好古城歷史遺存、建築風貌和文化符號、民俗風情,才能延續歷史文脈,傳承古代文明,弘揚傳統文化」,「 古城作為市民生活的空間、經濟發展的載體」……這與其在南京執政時將六朝古都「開膛破肚」、砍伐梧桐樹等形成鮮明對此。
此外,在2011年發表的《把維護群眾利益作為核心問題來抓》一文中季提到,「利益問題,是群眾的根本問題」,要關注群眾物質利益、尊重群眾物質利益、維護群眾物質利益。」但據媒體報導,他的大拆大建之舉,一直招致民怨。
有人認為,季建業是法學博士、農民權益研究者,更應該有法制觀念,在政策中落實農民權益。但其主政期間大拆大建、片面追求政績的一系列政策,並未體現他的憲政與行政法治知識背景。季不但沒有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城市化,相反,還損害了市民的權益,並造成很多財產損失。
「像季建業這樣的官博不是個例,權力和資本入侵學術領域,在當下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被抄襲論文的張英洪說。
有評論人士認為,權力與學術之間的資源置換並不罕見,但不管其他學院如何,法學院尤其不能這麼幹。法學院不能守住學術的底線,法學的學術頭銜可以交換,甚至私相授受,也就擊穿了法律應該被信仰的底線。季建業或許真的非常喜歡法學,但實際上,法學和他沒有任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