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9月25日訊】1950年的年中,中共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至1952年的年底,公開資料表明:全國約3億無地和少地農民分得7億畝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
主導革命的人振振有辭:大快人心事,耕者有其田!
但是,農民是怎麼想的呢?
大右派丁玲蹲點的那個村的樸實的農民心裏犯嘀咕:「地主」其實人不壞,還經常資助四鄰,碰上天災歉收的年頭,那些「地主」還會在大戲台上煮粥給餓肚子的鄉親吃。
農民心裏明白:地主都是一些省吃儉用、善農耕、懂經營、不賭博、不嫖娼、勤勞幹活、一心種地的人。他們的祖輩就是靠質樸的農民精神,攢下了用血汗換來的土地。在東北,地主的祖先,一根扁擔兩個筐挑著一家人的家當,從關內闖關東,含辛茹苦,真不容易啊!
農民從心底不願意接受工作隊發給他們的土地、地主的牛和犁,還有借條。幾千年來就是:借債還錢,天經地義。現在為什麼就不用還了?幾千年來的傳統就是:別人的就是別人的,我的就是我的。現在為什麼能把別人的東西拿回家?
農民害怕做壞事,一方面,與內心固有的邏輯不符;另一方面,擔心菩薩報應、怕遭雷劈。
工作組遇到困難了。
於是,工作組的人帶頭扒廟,推倒菩薩——這些上面來的人以己之身試佛法,目的是告訴農民:你看,我砸了菩薩了,我好好的。本來就沒有神靈嘛!
於是,工作組反覆動員村民參加會,找地主的冤家對頭哭訴地主的罪惡。
每個村,總有一些好吃懶做的人,他們成了工作組依靠的對象。由於種種原因,他們地無一壠,田無一塊,甚至屋都沒有!他們最具革命的衝動,他們在夢裡都想過著地主的生活、想著地主的老婆與閨女。他們最有革命的幹勁,他們失去的只是一身破棉襖,他們得到的是田和地、是房和屋、是牛和犁、是被工作組賦予的地位,接著,他們就能找個婆娘成一頭家了。
工作組按指標揪地主,鬥地主。稍有反抗的地主,斬立決,殺無赦。這就是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的道理。
強有力的意識形態的灌輸之後,革命被成功輸入,搶奪被成功教唆。
世世代代在一個村子生活的鄉親成了地主,成了另一個階級的人了,成了自己的階級敵人了。
村民習慣了為了階級鬥爭的需要而製造出來的階級和階級對立,地主富農成了農村最劣等的人了(他們本來是農村的精英),他們的兒子難找老婆了,他們的女兒被迫下嫁,在夫家也是低三下四的了。
他們(地富及子孫)幹的是隊裡最艱苦的活兒,拿的卻是隊裡最低的工分,一有政治運動,他們毫無疑問的成了「運動員」,被當作鬥爭的靶子、階級鬥爭的活教材。
最悲慘的是被鎮壓的地主與富農的後代,他們被政府看作是有殺父之仇、與黨和政府不共戴天的人了,他們被看作是最歡迎蔣介石反攻大陸、最盼望變天的人了,他們都成了監外執行的囚犯!
但是,他們被判的並不是無期徒刑,他們中有幸得以生存到改革開放的人可以不像他們的爺爺與父親那樣遭遇非人的待遇。
在大陸土地改革接近尾聲的時候,海峽的另一邊也開始進行土地改革,他們的出發點與海峽這邊一樣耕者有其田:
「當局作為中介,地主除保留相當於三甲(一甲約等於一公頃)中等水田的農田,其餘被徵收,同時獲得七成的實物土地債券,三成的臺灣水泥、工礦等公營事業股票;農民分十年繳交所買農田的地價。」(摘自中新網)
大陸對地主富農的殺戮與殘害,一直在延續。文革期間,紅衛兵在北京大興縣殺死300多位「四類分子」,最年長者80歲,最年幼者竟是38天的嬰兒。1967年,廣西誕生所謂「貧下中農最高法庭」,提出「斬草除根一掃光」,滿門殺戮「四類分子」及其子女。
我看過一篇報告文學,湖南某農村的當權者逼迫「四類分子」打電報、寫信慌稱家裡出了事,誘騙在外地工作的子女回家鄉,然後關、殺、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