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7月24日訊】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市臨武縣賣瓜小販鄧正加被數名城管活活打死,其妻被打成重傷。城管不僅對受害者拳腳並用,棍棒相加,還用秤砣重擊其頭部。而且,城管在施暴時還肆無忌憚地高叫:「要打就打死!」凶殘至極。當時有目擊者用手機拍下現場視頻。但拍照者也被城管毆打,手機被搶走砸碎。城管打死鄧正加後,企圖搶屍,遭到憤怒民眾的阻止。
7月18日凌晨,中共武警出動200多人,手持電棍、伸縮式警棍和盾牌衝擊民眾,高喊"不讓路的就死"。數十位民眾被打得頭破血流。民眾奮起反抗,將礦泉水瓶下雨般扔向武警。武警把領頭護屍者強行托上警車帶離現場,並把死者屍體搶走。民眾憤怒高呼「土匪!畜生!」
臨武縣政府18日發布新聞稿,聲稱臨武發生一起群眾意外死亡事件。指責鄧正加與妻子辱罵城管執法人員,導致雙方發生肢體衝突,鄧正加"突然倒地身亡"。
賣西瓜就送了命,這說明在中共腐朽專制集團的黑暗統治下,人民的生命財產得不到任何保障,瓜賤命更賤!當今中國社會,城管打人,司空見慣。每天都有城管將弱勢民眾打傷打殘事件發生。城管打死人的悲劇也頻頻發生。
由於缺乏法律框架的限制和監督,城管成為中共專制集團和貪官污吏豢養的「合法」恐怖組織。大量流氓地痞混跡其中,充當貪官奸商的幫凶打手。城管實際上獲得了毒打殺戮、非法拘禁、嚴刑逼供、造謠中傷等各種特權。自1997年城管制度出現以來,城管無法無天,濫用暴力、敲詐勒索、無惡不作。他們參與暴力拆房、暴力圈地、暴力霸市、暴力徵稅、隨意罰款、胡亂收費,非法沒收和處置物品,甚至公開打砸搶等。他們剝奪了弱勢群體最起碼的生存權利。「你不讓我活,你也別想活」,城管和小販、被拆遷戶等之間積累下深仇大恨,常常血肉相拼,以命相搏。城管的街頭暴力超過希特烈的衝鋒隊。城管在中國是民憤最大的群體,如同老鼠過街,人人喊打。
根據大量資料來看,城管打人事件基本上有如下特徵:1.以強凌弱,以眾欺寡,群毆受害人,有恃無恐;2.害怕罪行曝光,施暴時若被目擊者拍照,總是毒打拍照者並搶奪毀壞其相機手機;3.如若將人打死,隨即搶奪屍體,盡快毀屍滅跡,消除罪證;4.遭到民眾反抗時,政府出動武警幫助鎮壓民眾;5.事發後官方聲辯是意外死亡,稱受害人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6.顛倒是非,造謠指責受害人先辱罵攻擊城管;7.罪行曝光後,官方常常將責任推給「臨時工」;8. 威逼受害者家屬接受官方的說辭和善後條件,否則,進一步迫害受害人家屬;9.嚴禁媒體自由採訪報導,甚至毒打關押記者。
中共政府和公檢法機關對待民眾控訴城管打人事件,基本態度是不予受理。迫於輿論壓力,不得不受理的,則採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偏袒城管。反之,若民眾自衛反抗打死城管,中共公檢法機關總是胡說民眾是預謀殺人,將自衛反抗者判處死刑。例如,2009年5月16日,小商販夏俊峰在馬路上擺攤被瀋陽市城管辱罵毒打,並被非法羈押和暴打。在面臨被打死的危急情況下,夏俊峰用隨身攜帶的切腸刀刺死兩名城管隊員,重傷一人。任何一位頭腦清楚的人都可以看出,夏俊峰是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可是,瀋陽中級法院和遼寧高級法院都荒唐地宣判,夏俊峰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一審和二審庭審中,全部證人均未出庭,證人證言未經過當庭質證。法官只是根據城管的陳述判案。可見,法院是城管的幫凶和保護傘。
中共執政60多年來,中共各級法院常常知法犯法,胡審亂判,濫殺無辜,草菅人命。常常有昏庸無恥的法官被中共宣傳為「人民的好法官」。法院必須按照「中共」「政法委」的意圖判案。判案的宗旨不是維護公正,而是維護專制統治和官場利益。中共的「政法委」,本質上是「邪法委」。中共擔心民眾起來維權會危及專制統治,所以,一味縱容城管行凶,威嚇敢於反抗的民眾。城管惡,歸根結底是貪官惡,政府惡、制度惡。官匪一家,警匪一家,社會哪有公正可言?!
我們強烈抗議中共縱容城管欺壓和虐殺人民!希望中共當局反省城管的制度設計和管理模式。城管制度若不能有效改進,就必須廢除。歐美沒有城管,但歐美的城市建設和行政管理,比中國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