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6月23日訊】《新京報》6月21日報導,近期,位於北京東四環外寸土寸金的廣渠路,一個名為「廣華新城」的經濟適用房項目,被曝定向銷售給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央企。未來其售價可能只在1萬元/平米左右。這在區域商品房價已經達到5萬元/平米的背景下,顯得分外惹人注目。
據中廣網報導,針對上述報導,中石化新聞發言人呂大鵬回應稱,這一項目是國管局(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的項目,他並不瞭解詳細情況。之所以中石化當時會有所參與,是因為這一項目佔用的是「中石化北京燕化二廠」搬遷之前的用地。
而據《新京報》報導,國管局的定向經適房,並不止這一處。在朝陽區八里橋往南不遠,有一個在建樓盤,名為康泉小區職工住宅項目。據附近多位居民介紹,康泉小區是「部委的福利房」。建設單位辦公區的一位工作人員透露,康泉小區屬於國管局的經適房,至於將來分給哪些部委,「不好說」。
位於東二環的廣泉小區、西二環的廣源小區,也是周邊著名的「公務員小區」。目前,這兩個小區周邊如富力城、華潤紅山世家等商品房樓盤,已經飆升超過5萬元/平米。而廣源小區東區的一位業主表示,2008年她家購買小區內的經濟適用房時,每平米價格為4000元。
北京市2011、2012、2013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顯示,這三年,北京市保障房供地有縮減,但北京劃撥給中央、軍隊單位的經適房土地每年都穩定為80公頃,佔經適房用地的六成左右。
早在2009年,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接受《經濟觀察報》採訪時就表示,經濟適用房的一個主要對象是公務員,在北京尤其如此,大部分的經濟適用房都供應給公務員。
資料顯示,1998年房改開始後,1999年國務院《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從1998年底起,在京中央機關和國家機關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同時留了口子,「在一定時期內,國管局、中直管理局可統一組織建設經濟適用住房,按建造成本價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職工出售。」以及有條件的單位可以利用現有土地自建住房等。
鄭州經適房:真正給市民的僅三分之一
除了北京地區,部分其它城市同樣存在經濟適用房主要供應給公務員的情況。
據南方週末網此前報導,河南鄭州市房管局提供的數字顯示,2005年至2009年間,開發商上交至鄭州市經適房管理中心供市民公開選購的經適房房源僅佔總房源的1/3,其餘的都流入「暗渠」。
流失的房源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項目在繁瑣的審批過程中,職能部門為了部門利益強留房源;二是開發企業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為便於疏通各種關係以及照顧自身社會關係,自行預留部分房源;三是管理部門個別工作人員在履行行政審批職能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索要房源。
2012年4月,鄭州市政府意識到經適房的混亂,宣布停建經適房。2012年8月2日,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劉洪濤在一個新聞通氣會上透露,河南2013年年底將全面取消經濟適用房,大力發展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並加強棚戶區改造。
其它定向經適房案例
陝西山陽縣:申請對象僅限於幹部職工
陝西省政府2011年1月通報,2010年12月20日,媒體報導了「山陽經適房申購名單引質疑」的新聞。陝西省建設廳會同商洛市房管局赴山陽縣進行了調查。經查,山陽縣在該縣豐陽花園小區配建428套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對象為城鎮低收入家庭中的幹部職工。2010年5月,山陽縣對通過審查的932戶申請人進行了公示,其中縣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佔89%,企業職工佔11%。同年8月底,經適房一期200套銷售完畢,購房人中鄉鎮基層幹部和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佔88%,企業職工佔12%。
陝西省建設廳認為,山陽縣在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建經適房及申請、審核、公示的做法符合國家政策,但該縣將申請對象限於中低收入家庭中的幹部職工和購買面積標準按職級確定的做法不符合國家和省上相關規定,要求重新確定銷售對象,基層幹部和城鎮低收入家庭同等條件進行申請、審核、公示、輪候、配售。
陝西眉縣:公務員分到超六成經適房
《京華時報》報導,2010年4月12日,陝西眉縣首個大規模經濟適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區開工,首期610套經適房,有409套分給縣委、縣政府下屬各部門人員。此事經媒體報導後,眉縣縣委、縣政府5月19日召開專題會議,宣布先期公示的分配名單作廢,重新審核,並要求工程停工,調整套型設計方案,完善各類報批手續。
經濟適用房
2007年11月,建設部、發改委等7部門印發《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根據這個辦法,經濟適用住房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經適房應由市、縣人民政府按限定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購房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供應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