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是怎樣一個人?在鮑鵬山新著《孔子傳》的後記中,提及他寫作的一個出發點,就是感慨近百年來對孔子思想出於無知的誤解乃至出於惡意的曲解。「天下滔滔皆是也」,而「誤解會導致誤導,誤導會導致誤會,對思想的誤會會導致行為的失誤」,這本《孔子傳》試圖告訴人們的,第一,是真相問題——孔子到底是怎樣一個人?第二,是比揭示真相更重要的——價值問題、判斷是非問題:對百年來「被誤解的孔子」予以澄清。唯如此,才能判斷孔子對當代中國的價值和意義。
20世紀以來,孔子曾經遭遇過兩場大批判:第一次,是近百年前「新文化運動」中的「打倒孔家店」;第二次,是上世紀70年代初的「批林批孔」。兩場運動,孔子都成了否定與聲討的對象。直至今天,對孔子的批與評,餘波未平,普遍存在於知識階層與普通民眾中。而思路往往如此:為什麼在一個新世界面前,我們文化落後;為什麼文化落後?因為西方文化基因裡比我們多民主、科學、自由。我們為什麼沒有民主、自由、科學?因為有孔子。所以需要質疑孔子。
事實上,人們批判的很多東西,如「吃人的禮教」、「奴隸道德」、「三綱五常」等並非孔子思想,甚至是孔子非常警惕和嚴厲抵制的。20世紀初「五四」先賢們喊出的「打倒孔家店」,實際上只是把孔子當成一個「文化箭垛」,是出於傳播學的需要:這樣的口號生動、形象,直接付諸人們的感覺,讓普通人也能一下子就明白知識階層思想解放的指向。所以,孔子實際上是為那些文化史上的黑暗部分背了罪名而已。
就當下社會十分關注的「道德」問題而論,即存在對孔子這樣的誤解:由於中國人的基本價值觀和道德信念都指向孔子,所以一般人都認為孔子是一個苛刻的「唯道德主義者」,是一個讓人面對他,不勝道德顫慄的人。
看《論語·泰伯》中孔子的話:「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即,對不仁的人,恨得太過分,也是禍亂。
有個故事:孔子學生公伯寮,在魯國政改「墮三都」的關鍵時刻,在執政貴族季氏那裡說師兄子路的壞話,導致子路丟了季氏家臣的職務,對「墮三都」的失敗以及孔子出走魯國,都負有相當的責任。魯國大夫子服景伯表示可以殺了他,但孔子拒絕了:「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論語·憲問》)我的道能不能行得通,命啊,他公伯寮能怎麼樣呢?
孔子為什麼這樣做?因為他對道德義憤保持有一份警惕。對不道德的人和事,有道德義憤,是一般人容易作出的價值判斷;而對道德義憤保持警惕,則是聖人才有的價值判斷:一旦把道德絕對化,就會用絕對化的手段去懲戒那些不道德的人,而絕對化手段本身即是不道德的。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推行道德,猶如抱薪救火;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懲罰不道德,又如同以暴易暴。對不仁者的極端仇恨和不擇手段的報復,反而會把道德拖下水,讓人變得更加麻木不仁。
極端的道德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要好人極端地好;二是對壞人極端地壞。孔子為什麼不贊成用極端方式履行道德?反對用極端手段來實現正義維護道德?因為一切極端手段必隱含著對另一種價值的破壞,其破壞性往往指向更原始更基本的價值。人類的恐怖主義,就是極端道德主義的產物。
這就是作者要告訴我們的孔子故事背後的思想價值。
在《孔子傳》中,作者用孔子的生平故事、對《論語》等典籍的闡釋,以建立在嚴謹學術研究基礎之上的、平實通俗的語言,一解人們對孔子的大量誤解、曲解。說孔子是「唯道德主義者」,是因為他們完全不瞭解:
首先,孔子並不認為單一的道德可以解決社會問題。其次,孔子更不認為對人做嚴格的道德要求就能改變人的品行。在孔子看來,道德只是人的一種修養,人是一種道德存在,但是,人並不為道德而存在。相反,是道德助成人的存在——道德使人的存在有尊嚴、有價值,而不是人為道德而存在。
孔子一生,倡導「克己復禮」,並且把恢復周禮,嚴格執行周禮看作他終身追求的政治理想、道德理想、社會理想和人格理想。他甚至要求人們:「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但就是這樣一個原則性的問題,到具體的人那裡,孔子卻是通融的,從來不在對人的道德要求上走極端。
有個故事:子路的姐姐去世了,喪期已過,子路還把喪服穿在身上。孔子告訴子路,應該回歸正常生活了,但子路說實在不忍心。孔子說:「誰會忍心呢?人人都不忍心。但任何事情都要有分寸,感情也要有節制。」接著,子曰:「先王制禮,過之者附而就之,不至者企而及之。」(《孔子家語·曲禮子貢問》)意思是,先王制禮,不是按照最高標準制定的,也不是按照最低標準制定,而是取中間。境界高的人,俯就一些;境界低的人,努力一些。這就是中庸之道。
具體到對人做道德要求的時候,孔子是有兩條原則,或者說是前提的:第一,道德要求對己不對人。《論語·衛靈公》:「子曰:‘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這是說:君子總是磨礪自己,小人總是算計別人;《論語·衛靈公》:「子曰:‘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這是說:多責備自己而少責備別人,就可以避開怨恨了。當子貢問孔子:「有沒有一句話可以終身奉行呢?」孔子毫不猶豫回答:「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衛靈公》)
第二條原則,是對上不對下。《論語·顏淵》:「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孔子認為:君子的道德就像風一樣,人民的道德就像草一樣,風往哪個方向吹,草就像哪個方向倒,所以草往哪個方向倒,責任不在草,而在風。孔子並不強調弱者的道德,而是強調強者的道德在先。【看中國2013年06月22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