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的四.一二

作者:梁小軍 發表:2013-04-14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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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下午,我和全章律師去大連看守所分別會見了各自的被告人,確認中山區法院上午沒有秘密開庭;程海律師去醫院驗傷看病,診斷是肩膀軟組織挫傷,他現在右臂抬起困難,面部和口唇都有挫傷,開了藥回來。

幾天前程海律師、全章律師和我分別接到大連中山區法院電話和開庭傳票,通知我們4月12日上午九點半在大連市中級法院第六法庭開庭。這是一個13個人的案件[1],和全章律師在江蘇靖江辯護的案件同樣的罪名——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4月11日早晨,全章律師、程海律師、郭海躍律師、韓志廣律師和我分別抵達大連。

4月11日上午,程海律師和全章律師去中山區法院閱卷。下午,我們一起去大連看守所會見了各自的被告。我和程海律師拿的是以前會見被告人時讓其本人簽的委託書,大連看守所辦理會見的警察無所適從,以沒有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書沒有蓋律師事務所章為由,拒絕我們會見,程海律師當即指出看守所違法。一番交涉之後,看守所還是讓我們見了。

晚飯之後,我們各自準備第二天的辯護意見。晚上8點多,接到中山區法院本案承辦法官電話,通知我們,因有辯護人退出辯護,為保障被告人權利,第二天的開庭取消,何時開庭,另行通知。事實上,據我們瞭解,本案其中一個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是大連本地律師,從幾天前起,他不斷接到來自律師事務所和律協的電話,建議他退出辯護;如要參加辯護,不能做無罪辯護,並要提前將辯護詞送律協審查;要求他如當事人自己不認罪,他要立即退庭。在這種壓力之下,該律師不得不退出辯護。

雖我們在電話中對法官提出了口頭抗議,但法官告訴我們他也剛剛接到通知,只是轉達一下而已。爭辯無效。基於對公權力的不信任,我們決定第二天去法院領取不開庭通知。

4月12日早晨,我們分乘兩輛車去中山區法院。路上,程海律師給法官打電話告知我們要過去領不開庭通知,法官說你們過來吧。9點20左右,我們到中山區法院,法警告訴我們,法官剛剛去中院匯報工作了。等候時,我們聽到旁邊一個律師說中院周邊戒嚴了,不知發生什麼事情了。我們擔心他們秘密開庭,立刻乘車趕往中院。

我和全章律師、郭海躍律師的車先期到達,大連中院周圍果然都已經設置了路障,幾條道路都被封鎖,路邊遍佈警察與便衣,停著警車、消防車和巨型的大巴車。我們下了車,走過一個街區來到法院附近。想往法院門口走的時候,被幾個便衣攔住不許我們過去,對法警說我們要開庭,法警讓我們走側門進去。我們於是站在路口等程海律師他們,打第一個電話他們說在路上,再打電話就沒人接了,再打則顯示關機,韓志廣律師電話也是如此。我們估計他們已經被限制自由。

在等他們的時候,我看到有警察和便衣們不時間突然一擁而上,生拉硬拽婦女或白髮蒼蒼的老太太上大巴車,大巴車上有警察在接應。我這才知道大巴車的作用。我拿出手機準備發微博記錄這一切,立刻有一個警察過來,要搶我的手機,問我在幹什麼。我告訴他我在發微博,他讓我刪了,要看我發的微博。我告訴他我可以刪除微博,但拒絕交出我的手機。這時幾個人圍攏過來,有便衣,有警察,問我們是幹什麼的,我們說我們是律師,他們要看我們的律師證,我說,在公共場所我憑什麼給你看!拿出你的警官證來!一個手拿對講機的便衣指著旁邊的警察說他們穿制服,不用拿。我們說一定要拿。旁邊一個穿便衣、戴眼鏡、瘦瘦的年輕人立刻衝過來,亮出他的警官證給我看,他的名字顯示他是又一個李剛。全章律師說,只有警官證不行,要想看我們的證件還要拿出手續。我告訴那些警察,你們現在不讓我發微博,我以後也要發!僵持了大約四五分鐘,他們散到旁邊幾步遠的地方,看著我們。我們當著警察面,立即分別打電話給朋友告知我們的處境。

之後,我們試圖通過安檢進入法庭查看是否有開庭,但安檢法警告訴我們第六法庭沒有開庭,不讓我們進去。

我們站在法院外面。暖暖的陽光灑落下來,街道上沒有車來車往,但感覺到一個個被體制所僵化的面孔和眼神遊走在我們身邊,在注視著我們,不時盤查過往的行人或圍觀者。

11點多,全章律師打通了程海律師的電話。程海律師說他們已經獲得自由,在回賓館的路上。我們立即打車回賓館,但並沒有看到程海律師他們回來。等到12點多,程海律師他們回到賓館,告知經過,我們立刻對程海律師的傷情和撕破的衣服、褲子、包拍照取證。

程海律師和韓志廣律師陳述他們當日的遭遇:他們從與我們不同的路到法院。在法院正門,有幾個便衣攔住他們,他們說自己是律師,要去開庭時,便衣們便讓開了。但當他們剛進入法院大門,立刻過來幾個警察,三個警察架一個人,不由分說,把他們架入法院旁邊的一輛粉紅色,車號為遼BE7362的大巴車中。程海律師被拉到大巴車的最後面,警號為202214、204262的警察在車上指揮,警號202297的警察帶幾個年輕力壯的警察和便衣搶他的手機和公文包,其中一個便衣揮拳打了他臉兩下。程海律師說:我都六十多歲了,比你們父母歲數都大,你們就這麼對待你們的父母嗎?一個警察回說:你就是和我爺一樣大也沒用!

隨後,大巴車將兩位律師和另外幾位被強行拉上車的圍觀群眾帶到大連付家莊附近的大連市委團校。他們被拉下車,強行搜身和搜包。過了一會兒,兩位律師被放出,一輛沒有牌照的捷達車將他們送回法院附近,釋放了他們。而另外的圍觀群眾依然在押。

從全章律師被拘到今天程海律師被打,接連發生的侵犯律師執業權利和人身權利的事絕非偶然:高智晟律師還在新疆沙雅監獄服刑;滕彪律師在石家莊被法警架著扔出法院;唐吉田律師和劉巍律師的「吊照門」被吊銷律師執照;張凱律師和李春富律師在重慶江津被拷於鐵籠;李靜林律師在滿洲里開庭的前夜在賓館被搶劫;我在山東招遠被拒於開庭的看守所之外,被流氓推搡……

這些律師受到公權力的非法對待源於他們代理辯護的同一罪名的案件——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而這一罪名籠罩之下的是一群良善,卻被宣傳工具妖魔化,持續受到十四年迫害的人群。各地公檢法在政法委率領下,模範地踐踏著刑事訴訟法的實施,不但從未被追究,反倒立功受獎,陞官發財。這給了他們打壓為這一群體辯護的律師的底氣。他們揣測上意,以為自己已然獲得了打壓律師的天然正義。法律?別和我講法律,法律不是擋箭牌!

這些辯護律師的遭遇不過是這一群體遭遇的折射,這些辯護律師的所受的打壓比起這一群體所受的打壓要輕得太多太多了。

十四年,他們忍受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痛楚,他們沒有放棄信仰;十四年,他們生活在隨時被抓捕、被酷刑、被勞教、被判刑的恐懼之中,他們沒有放棄希望;十四年,他們面對著被矇蔽人群的不解和冷漠,他們沒有怨恨;十四年,他們被抄家、被搶劫、被欺凌,他們沒有選擇暴力抗爭。你也許不認識他們,但他們就生活在我們周圍,在一個專制集權的國家,和我們同呼吸共命運!

他們還生活在我們可能一生都不會進入的地方,如黑監獄、勞教所、看守所、監獄,他們在那裡堅守信念,幫助別人。我曾經見過許多從那些地方出來的朋友,談及對他們的認識,都是由衷讚嘆。在北京大興新安勞教所會見華湧[2]的時候,華湧對我說,以前他不瞭解那些信仰者,但在勞教所的經歷讓他認識到這些信仰者是那麼善良,他們只要自己有錢就一定會幫助那些沒有生活來源的人。

十四年來,一直有律師在幫助這個群體的人,為他們做無罪辯護,從法律和事實上反覆強調,他們的信仰和抗爭並沒有傷害任何人,沒有危害社會,他們並不構成被指控的罪名。

大連的案件還會開庭,我們還會來大連為他們做無罪辯護。屆時,我們將邀請知識界關注,邀請公民介入,邀請更多的律師參與,邀請國內外新聞媒體採訪。現在,是反思的時候,是醒悟的時候,更是相互聲援的時候。

讓我們在四五月份的大連,面朝大海,共候春暖花開!

附:

1、本案案情簡介

車忠山、朱成乾等十三名被告人都是法輪功信仰者,他們為了謀生,一起去給別人家安裝衛星電視接收設備。此衛星電視接收設備可以接收很多國外的電視臺,其中包括「新唐人電視臺」。

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以「新唐人電視臺」是法輪功宣傳工具,車忠山等人是在傳播法輪功為由,於2012年7月7日刑事拘留了十幾個人(後有部分人放出),形成此案。

2、華湧,男,遼寧營口人,畫家、藝術家。

2012年6月4日,在天安門金水橋畔表演行為藝術,用指血在自己腦門書寫數字「64」,而被刑事拘留,後被北京市勞動教養委員會勞教一年三個月,先羈押於北京大興區新安勞教所。

華湧對勞動教養不服,對北京市勞動教養委員會提起行政訴訟。北京市西城區法院至今一直未予立案。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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