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電全國費用可買600噸大米
民國年間,電報非常貴,究竟貴到什麼程度呢?《觸電的帝國——電報與中國近代史》給我們算了一筆賬。
從1912年清朝皇帝遜位到1928年東北易幟,這十幾年是民國時局最為混亂的時期,不過這段時間的電報價格變動不大。拿民國十六年(1927年)的價格來做一個參考:華文個人出省電報是一字一角六分銀元(這是個人業務,如果是拍發新聞的話,可就便宜多了,只要三分錢);通電都是駢四儷六洋洋灑灑,不長不足以顯出氣勢,差不多都是一兩千字,最長的近3000字,就算它平均1000字好了,那麼算下來的話,發一封全國性通電的平均價格將近160塊大洋。就算是以政府公函形式半價收費的話,也要80銀元。
要知道,這還只是一封電報而已。所謂通電,就是通通都要發電報,這費用可就近乎可怕了。
通電分小通電和全國通電,小通電視內容需求而定,一般只選擇特定城市或者相關人等。比如府院之爭最激烈的時候,黎元洪免去段祺瑞職務,以伍廷芳代替,伍特意發出通電,辯稱自己繼任總理一職合乎程序,這份通電的範圍只涉及各省督軍;袁世凱稱帝的時候,陸榮廷、梁啟超在肇慶發出通電,要求廣東督軍龍濟光反袁獨立,其通電題頭就是「告龍濟光及廣東軍界全體將士」,範圍不出廣東一境。一般情況下,小通電都是只發給各報館,圖個輿論宣傳。
如果要達到全國通電的效果,則至少要覆蓋全部一級、二級電報局以及各大報館。當時全國一級、二級的電報局大約有兩百多處,有影響力的報紙不下30餘家。直奉戰爭之前,張作霖發過一篇通電罵吳佩孚,題頭寫著「大總統(徐世昌)鈞鑒:國務院各部總長、各衙門步軍統領、警察總監、曹巡閱使、督軍、省長、司令、師旅長、護軍使、鎮守使、各省議會、商務總會、農會、工會、教育會、商會、各報館公鑒」,這是一個比較有代表性的通電範圍。有的時候,落款還會加一個「印」字,表明附有發布者的印鑒,等同背書。
這麼算下來的話,一次標準的長篇駢文體全國通電,以政府公文形式來發,最少得花上16000元;如果是以個人身份來發,最少得花上32000元。平均一下,每次全國通電的費用,得在20000元上下,就算是小通電,最起碼也得百多元。
20000元在民國是個什麼概念?民國一等榮光寶星勛章的年俸是3000元;曹錕賄選的時候,選票是賣5000元一張;電報局一等科員一個月薪水才100元——而且已經是小康生活;如果是在民國十六年(1927年)的上海市場,一元錢可以買30公斤大米,20000元可以辦起一家小規模的紡織廠。
換句話說,這一通電報打出去,就是7個一等勛章的年俸、4個議員的選票、600噸大米或者一家紡織廠。如果一個科員想通電發表政見,得攢上兩年工資不吃不喝。
可見這通電不是什麼人都能發得起的,電報局門沖南,有事沒錢莫進來。議會選舉是有錢人的遊戲,通電也是一樣。民國史裡發通電的,不是割據一地的軍閥,就是身居要位的大員,要麼是影響廣泛的名人,普通人根本出不起這個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