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十里鋪村位於無定河川道地帶,有150多戶,654口人,人多地少,每個村民只有2分多水地。2012年下半年,村民越來越多地聽到消息,村裡僅有的180多畝水地,被村支書馬福林賣了。可村委會一直未向全體村民公布賣地的具體情況,在村民的多次要求下,直至2013年1月12日,我們村的監察委員才帶領村民到會計家中,看到2012年4月16日簽的賣地《協議書》,併發現這個協議存在嚴重的違法違規問題。
這次是由縣國土資源局出面徵用我們村180多畝水澆地的。國家法律嚴格規定,作為農業用地,要改變用途,必須經國土資源部審批,但是我們沒有見到國家的批准文件。縣國土資源局這樣幹,是知法、執法犯法。政府徵用我們這些地,是因為我們這裡的地價大幅抬升了,新近通車的榆林至綏德、子洲的高速公路,米脂進出口就建在我們村旁。對村民欺瞞,村支書馬福林把我們村僅有的180多畝水地賣了,這是村民的活命地。這麼大的事,沒有召開村民大會討論,只是馬福林指定一些親近的人開了「村民代表會」,並在賣地《協議書》上簽字,就定了。許多村民連誰是村民代表也不知道,這些「村民代表」是不合法的,根本代表不了村民意願。「村民代表會」也不具合法性。賣地《協議書》是2012年4月16日簽的,但村民是在2013年1月12日在會計家看到的。在近9個月的時間裏,馬福林不給村民公布賣地《協議書》。馬福林給村民說:「征這兩快地是修建廉租房用的,必須強行徵用。」不少村民不得不同意征地,但後來村民見到《協議書》時,才知道這次征地是「作儲備用地」。這兩種不同的征地目的,名堂很大,補償的金額也相差很大。
《協議書》上寫的征地面積比實際面積縮小。兩份《協議書》上寫明徵用兩塊地。在徵用菜園地《協議》上寫明:「需徵用十里鋪鄉十里鋪村集體土地72.25畝,期限50年。」但下面又寫道:「本次徵收77.25畝,共計人民幣壹仟柒佰壹拾玖萬伍仟伍佰元整」。這塊地到底有多大面積?互相矛盾,疑點重重。這塊地的實際面積是77.25畝。在中川口糧地徵用《協議》上記載:「需徵用十里鋪鄉十里鋪村集體土地99.74畝,期限70年。」「共計人民幣貮仟叁佰柒拾叁萬捌仟壹佰貮拾元整」,實際這塊田地的面積是104.74畝。兩份征地《協議》,共少算了10畝地。這10畝地230萬補償款,進了誰的腰包?
在村民簽字同意征地前,村支書馬福林等村幹部給村民說,每畝地作價23.8萬元,不包含其他任何費用。直到2013年1月12日,村民在看到賣地《協議》原件後才知道,23.8萬元中含有安置補助費。
一份政府主導的征地《協議》上反映出這麼多嚴重問題,該《協議》還能夠成立嗎?把我們村民每人2分多保命田、吃飯田,被以違法、欺騙、瞞哄的手段出賣,我們現在全村連一點點蔬菜地也沒有了,這讓我們以後怎麼生存?我們農民連最起碼的生活保障都沒有了。
馬福林在我們村當支書幾次,賣了我們村大大小小臺地、山地、水地有七八塊土地,不包括這次倒賣的兩塊地。他吃喝嫖賭樣樣齊全,欺下瞞上問題很多,我們村民在2006年底聯名到省政府上訪,隨後鄉領導把馬福林等人撤職。我們村很多年沒有發展黨員,現有的黨員基本是馬福林的親近關係,每次選舉都是他當選支書。他兒子吃的是公家的飯,我們農民的孩子們今後吃什麼?
為這次征地賣地的事,我們又到米脂縣政府上訪,沒人管。我們到縣法院起訴,縣法院不予立案。我們還上訪了榆林市政府、市紀檢委,不頂事。2月1號,臘月二十一,我們到西安,到陝西省政府上訪。
我們要求政府徹查米脂縣政府和村幹部違法違紀行為,還我們村民菜園子,還我們村民保命田,讓我們十里鋪村民有起碼的生活保障。
陝西省米脂縣十里鋪村全體上訪村民
2013年2月1日
村民維權代表
杜五虎13389129546
馬佔林13891230354
杜金龍13347488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