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湜《皇甫持正文集》
《隋書·鄭譯傳》有一則故事:鄭譯為皇上擬詔書,有人戲稱他「筆干了」,鄭答:「不得一錢,何以潤筆?」此後,稿酬就有了「潤筆」的稱謂。
西漢武帝時,皇后陳阿嬌被貶長門宮(冷宮),終日以淚洗面,遂輾轉想出一法,命心腹內監攜黃金千斤,向司馬相如求賦一篇。司馬相如得悉原委,落筆千言,作《長門賦》,訴說一深宮永巷女子的愁悶悲思。漢武帝深受感動,陳皇后重得寵幸。
南宋學者洪邁在《容齋隨筆》中說,到唐代,潤筆已成了文人約定俗成的寫作收入。名列初唐四傑之首的王勃,文章寫得快而且華麗,請他代筆的人眾多,因此,家裡「金帛盈積」。
曾任北海太守的唐代書法家李邕,文章也一流。朝廷中的達官貴人和各地寺廟,紛紛拿著金錢請他寫文章。李邕一生,這類文章寫過八百篇,「受納饋遺,亦至巨萬」。但他好尚義氣,愛惜英才,常用這些家資來拯救孤苦。《新唐書》說,自古以來,因寫文章獲錢財之多,沒人可以比得上李邕。
唐代憲宗年間,李愬雪夜出兵奇襲蔡州,這就是史上有名的淮西戰役。淮西報捷後,韓愈為之撰寫《平淮西碑》碑文,卻把功勞記在了另一位大將韓弘身上。韓弘喜出望外,拿出五百匹絹贈韓愈。李愬部將石孝忠極為憤怒,冒死推倒了韓文碑。儘管韓愈所寫碑文表彰的對象有爭議,但此文確實寫得精彩備至,可謂「下筆煙飛雲動,落紙鸞回鳳驚」。
按《中國物價史》所記唐朝開元盛世時物價,絹一匹值200文,米一斗值13文。五百匹絹,大致相當於7690斗米。又按《中國度量衡考》所記,當時一斗米約有13斤。現在買13斤普通大米,大概需要26元,買7690斗則需要199940元。也就是說,韓愈此篇碑文就拿了近20萬元稿費。此碑文只有1505個字,換言之,每個字至少132元。
《容齋續筆》還記載了跟韓愈同時代另一位著名寫手皇甫湜,他給裴度寫過一篇《福先寺碑》碑文,裴度贈給他的車馬繒採已經很多,但是皇甫湜仍不滿意地說:「碑文三千字,每個字須三匹縑,你給得也太少了!」裴度於是笑著送給他九千匹絹。九千匹絹,相當於360萬元,1200元一個字的稿費,要在今天,一定會讓媒體揮汗炒作。
唐朝後期著名詩人元稹死了,白居易給元稹寫了篇墓誌銘。元稹的兒子為給白居易的這篇墓誌銘發像樣點的潤筆,不惜拿出銀馬鞍、玉腰帶、馬車、綾羅綢緞,以及丫環等,折合銅錢六七十萬。白居易在《修香山寺記》中,翔實記載了他反覆謝絕作墓誌銘的報酬,不成後遂將其捐獻用於修葺香山寺之事。
《宋朝事實類苑》記載,宋太宗為了獎勵宮廷文人,設專款「潤筆錢」,並「降詔刻石於舍人院」。宋代官俸較薄,皇家有此之設,也算是對文人的人文關懷了。《陔餘叢考》還記載,宋代王寓在宣和七年(1125年)八月二十一日,一晚上寫了四道制文,宋徽宗賞賜給他不少堪稱無價之寶的御用之物。
翰林學士孫抃撰寫《進李太后赦文》,宋仁宗讀後「感泣彌月。明賜之外,悉以東宮舊玩密赍之」。皇帝要秘書寫公文尚有恩賜,則臣下按例有饋贈更不待言。北宋名臣寇准拜相時,楊億撰寫制書,其中稱寇准「能斷大事,不拘小節」,寇准認為「正得我胸中事」,於是,「例外贈百金」。
明代的潤筆,初期為個別現象,至中後期則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潤筆對明朝中期以後的文化作品商品化,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翻開明代中期以後官員的文集,像嚴嵩、海瑞、張居正、汪道昆、王世貞等,無論是傾朝權貴,還是清正官紳,文集中都充斥了應酬性文章,其中相當一部分是收了費的。即如海瑞,其閑居在家,有薄田四十餘畝,卻也為人作文,接受饋贈。
清代的潤筆之風更盛。清初,病危的錢謙益,利用黃宗羲的文筆與自己的名氣,三篇文章所得的潤筆竟達三千兩白銀,這三篇文章分別是墓誌銘、詩序、莊子注序。
清代的鄭板橋晚年所寫就的妙文《板橋潤格》,更是對自己作品的潤筆明碼標價,他自定潤筆費標準、拒收禮物,且作詩說:「畫竹多於買竹錢,紙高六尺紙三千,任渠話舊任交接,只當秋風過耳邊。」其六親不認,只認現銀的姿態確實是驚世駭俗的。據考證,鄭板橋寫下《板橋潤格》的乾隆中葉,每兩銀子約合五百文,每斗米價值六十文。也就是,鄭氏每作一大幅,可買米五十鬥,即一千斤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