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撒的口才為什麼「必須好」?

作者:程萬軍 發表:2012-12-09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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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這句名言至今使用頻率仍然很高。

誰是凱撒?那是古羅馬帝國無冕之王。凡是精神以外的俗間之物,當時可都歸他管。

凱撒與上帝齊名,可見他所締造的羅馬十分了得。歷史上西方最大的帝國在哪裡?不在拿破崙帝國,也不在希特勒,而在以今日義大利首都為中心的羅馬帝國。那是凱撒建立。

凱撒開闢了西方第一個超級大國,是個政治軍事天才,是羅馬帝國「最傑出的暴君」。但即便是這樣的暴君,身上也帶有歐洲文明的優秀部分痕跡。

東方人可能無法想像,這位兩千年前的超級政治強人也是選出來的。從基層「軍事保民官」,到中層「財務官」,再到高層「市政官」直至「終身獨裁官」,兩千年前凱撒走的是一條「演講競選」之路。史書記載了凱撒的很多次著名演說詞,可以說,他是一位「口才極好」的雄辯家和演說家。

靠演講當上最高領袖之位?這在以暴力和陰謀為主要路徑的東方帝王史,稀少呈現。而在西方歐美國家,卻幾乎是一個政治傳統。為什麼會養成這種傳統?主要有兩項制度遺產促就。這兩項制度分別由希臘人和羅馬人貢獻。

希臘的城邦民主早已載入世界史冊,此城邦民主在隨後的羅馬人的法典中得以傳承延續。所以,早在凱撒降生之前,希臘人和羅馬人就給人類文明留下寶貴的兩份遺產,選舉與法制。

羅馬人建立了世界第一個共和國——羅馬共和國;制定了「第一個世界性的法律」——以「公民法」和「萬民法」為主體的羅馬法。公民法激發和調動了平民的愛國熱情和參政積極性。萬民法則最大限度地理順了各種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促進了境內各民族的共同發展。 

生於一個「法制國家」,凱撒儘管想天馬行空,卻也不得不遵循「選舉」的遊戲規則。為了適應「選舉」,他少年就苦學演講,立志成為雄辯之士。

此外,他還必須「取悅人民」。羅馬人對他的好感是從他「離經叛道」的表現中開始的。一次軍事護民官的選舉,凱撒在羅馬廣場公開發表一篇令人感動的悼詞,用來推崇他的被統治者宣布為國家公敵的「馬留派」,立刻博得民眾喝采和鼓掌,因為民眾需要反對派,這個敢為天下先的青年人,讓他們感到喜悅和滿足。

在競爭「祭司長」這個宗教最高職位中,資歷最淺的凱撒毫不示弱,立志「要在人民的面前與元老爭個高下」。選舉日當天,他的母親含著眼淚將他送到門口,他擁抱過母親以後說道:「媽媽,今天你看到的我不是祭司長就是流亡者。」經過非常激烈的競爭他獲得勝利,此時他年紀不過37歲。

為什麼凱撒勝出?其中最成功的表現,是他的一次「維護法律公平」的演說,當時有一個叫加蒂藍人領導叛國組織,元老院認定有罪將處死,又是凱撒挺身而出,他認為不經過審判而處死那些門第高貴而且聲望卓越的人,不僅無先例可循也是違背正義的行為。他的看法表示出人道精神,加上極為動聽的辯才,所以不僅那些在他之後發言的人表示同意,就是在他之前發表相反意見的人也轉而支持他的論點。

就這樣,凱撒在演講與取悅人民中一步步走向最高王座。

雖然凱撒最後逼著元老院、公民大會,把他「選舉」為「獨裁者」。但是不能就此認定「選舉」與「法制」的錯,只能說遠古的「選舉」與「法制」畢竟不完善。

近代歐洲都以羅馬法為基礎,制定了本國的法律制度,如《德國民法典》、《拿破崙法典》等都以羅馬法為法律藍本。 現在世上許多國家的陪審制度、律師制度、訴訟原則都淵源與羅馬法。世上公認的法學理論、法制民主原則也均發端於羅馬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公正至上的法律觀念,成為法治建設永恆的價值觀。

顯而易見,凱撒之於羅馬共和國,正如魏瑪共和國之於希特勒,有罪的是希特勒,不是魏瑪共和國。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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