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文化特殊的基調和底色下,外王之術必須要以內聖之方作為根基,否則就會成為強加在民眾上面的外在規範和制度。對他們來說這是異己化的,而不是自己發內內心去遵守的。失去了內心的自覺,外在的循規蹈矩就失去了原本的意義。因為在這樣一個強調愛有差等,上下有別的文化中,任何制度和規範都是從上至下的,因此,這些規則和制度是否良性,是否是民眾自覺遵守的遊戲規則,則成了關鍵。中國文化的價值獨斷和道德要求,首先要求制定這些規則和制度的領導者必須在道德上賢明的,因為只有賢明的君主才會實施「仁政」,而「仁政」在遭遇民眾中的每一個個體的時候,就會很容易被後者接受,在行為上表現為自覺,儘管沒有外在的強制。所以,「內聖」和「外王」必須統一起來。所以說,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恃力,是「內聖」的缺陷,必然導致「外王」方面的「亡」;相反,恃德,則是「內聖」的修煉,必然導致「外王」的「昌」。只有「內聖」和「外王」的有機結合,才能出現天下「大治」。
商鞅之死,其根本在於沒有立足於「內聖」,而是片面、畸形化地去追求「外王之術」。商鞅本屬「三晉」,而「三晉」之學多為事功之學,還少關注人生的意義,道德的修養和品質的培養這些近乎玄虛的問題,他們的學問很實在,就是如何讓國家富強。正如錢穆先生所說,同為東方之學,其實也不是鐵板一塊,而是出現了「齊魯之學」與「三晉」之學的斷裂和分野,前者不追求功利,而在於全面性地改良社會土壤,推動文明的進步和人類的進化,是一種形而上的「內聖之學」,而「三晉之學」則是追求外在功效,帶有明顯功利色彩的「外王之術」。前者看得遠,注重玄思,但卻「外王」無術,我們後面還會詳細談。後者眼光近視,對看重當下之功效,而不注意土壤的改良,比較務實,但卻「內聖」無方。趙良通過商鞅和百裡奚的對比,形象地道出了二者的差別和學識上的分野。
和商鞅不一樣,百裡奚在地域上雖然不屬於齊魯人士,但影響他的卻是齊魯之學,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他不會阿臾奉承,不會像商鞅那樣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齊魯文化特殊的熏陶,讓他在道德修養和品質培養方面的「內聖之學」用力頗深,而對冷酷無情的「謀國之術」好像並沒有太多的探究和鑽研。據《史記》記載:百裡奚本是虞國大夫,晉獻公滅虞國,俘虜了虞國國君與大夫百裡奚,並把百裡奚作為媵臣隨秦繆公夫人由晉嫁到秦國。百裡奚從秦國逃走(因為忍受不了恥辱,不願意失去尊嚴),被楚國人抓住。秦繆公聽說百裡奚賢明,想用重金贖他,又害怕楚國人不同意,於是派人對楚人說:「請用五羖羊皮贖回我的媵臣百裡奚。」楚人同意了,把百裡奚交還秦國。百裡奚此時已經七十歲了,繆公與他談論國家大事很投機,決定用他管理國政,號稱五羖大夫。
百裡奚相秦期間,內修國政,教化天下,恩澤施於民眾。從一個毫無人身自由的奴隸一躍成為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上的秦國大夫,其地位不可謂不顯赫,其權力不可謂不強大,但他卻在這種人極易墮落的局勢中保持著高度的自製和難得的道德品質:其為相也,勞不坐乘,暑不張蓋。行於國中,不從車乘,不操干戈。五羖大夫死,秦國男女流弟,童子不歌謠,舂者不相杵。百裡奚勞作不乘車馬,暑熱不張傘蓋,在都城裡行走不用車馬隨從,不用甲兵護衛。這種平易樸素的品行,不僅為百官樹立了榜樣,也以實際行為感動了百姓。在當時這確是難能可貴,贏得了時人的讚許和尊敬。到他死後,「秦國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謠,春者不相杵。」
在用人方面,百裡奚舉薦有才德的賢士。他早年周遊各地,曾結識賢人蹇叔,得到過蹇叔的助益。此時蹇叔受到他的推薦,被秦穆公認為上大夫,共議國事,為秦國的富強與成就霸業,起了很大的作用。
在外交上,百裡奚施德於諸侯,樹立秦國的威信,為秦穆公稱霸奠定了基礎。秦穆公十三年(前647年)晉國發生飢荒,請求秦國接濟糧食,秦穆公詢問群臣該怎麼辦,有人認為應當藉機伐晉。百裡奚不同意說「天災流行,國家代有。救災、恤鄰、道也。」最後,秦穆公採納了百裡奚的意見,運糧食給晉國。秦國糧船從雍都到絳(今山西翼城東南)絡繹不絕。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泛舟之役」。晉國的百姓吃到了救命糧,無不感激秦國的恩德。
秦穆公三十三年(前627年),秦穆公乘晉文公去世的機會,企圖插足中原。百裡奚和蹇叔勸諫,秦穆公不聽,派百裡奚的兒子孟明視、蹇叔的兒子西乞術和白乙丙帶兵偷襲鄭國。結果被晉軍截擊,秦師全軍覆沒,三員秦將被俘。後來三將被放回,秦穆公對他們說:「孤以不用百裡奚、蹇叔言以辱三子,三子何罪乎?」追思百裡奚等人的諫言,不勝懊悔。
百裡奚任秦穆公相國,政事無不參預。他為相期間,秦國建樹國威的幾件大事,秦人俱歸功於他,口碑載道,傳頌不絕。這幾件事情正是《通鑒》中說得「相秦六七年而東伐鄭,三置晉君,一救荊禍」。第一,「三置晉國之君」,晉惠公夷吾即位是藉助秦國之力;後與秦反目被擒,又由秦國送回覆位;晉文公重耳結束流亡生涯,回國即位,亦是由秦國派兵護送。第二,「一救荊(楚)國之禍」,此事於史不詳,《史記索隱》謂即《史記·十二諸侯年表》所載秦穆公二十八年(前632年)會晉、救楚、朝周之事。第三,「發教封內,而巴人致貢;施德諸侯,而八戎來服;由余聞之,款關請見」,安撫境內各族,戎狄親附,成就秦穆公稱霸西戎的大業。特別是由余入秦,對秦霸西戎至為關鍵,此事亦歸於百裡奚的德政感化之力,足見秦人對百裡奚的追思嚮慕之情。
百裡奚作為傑出的政治家,在晚年建樹了輝煌的業績。他依靠出眾的才智和超群的謀略,使僻處一隅的秦國逐漸強大起來,為秦國取得霸主地位,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正像《史記》所載孔子的評論,「秦,國雖小,其志大;處雖辟,行中正。身舉五羖(即百裡奚),爵之大夫……以此取之,雖王可也,其霸小矣。」百裡奚相秦期間,內外安緝,充實秦的國力,奠定稱霸以及統一的基礎,在春秋時期已很明顯,為有識者所稱道。秦霸西戎,與晉國抗衡,成為諸侯爭霸中舉足輕重的一方勢力,都是秦穆公時期完成的,這固然是穆公雄才大略,善於用人的結果,但與百裡奚的相業也是分不開的。故論者稱許秦穆公的功業,總以任用百裡奚為其大端。
百裡奚的品德和修養,讓他成為了中國文化意義上的「無冕之王」。他道德高尚,注定了他以德治國,而非以暴欺民。在百裡奚這裡,內聖和外王一一貫之,完全打通,領導者的道德感召是一個榜樣,是一面旗幟,在這種榜樣和旗幟下,民風自然而然地得到了教化,還用得著外在強制性的規範和法律嗎?「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行」,領導者個人的道德修養最終打通了「內聖」和「外王」的隔閡,達成了個體和類的和諧統一。而這種狀態是中國政治文化所期盼的最終理想。這種政治理想是如此的美好和純潔,以至於任何人都不能否認這種文化的崇高和偉大。內聖和外王的統一,是一種高明的政治理想,它的高明之處在於它不是試圖解決問題,而是消解問題。通過對產生問題的土壤進行消除,把那些讓人陷入非此即彼兩難選擇的問題化解的無影無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