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口項城市警察、政府官員和社會青年近200人,在沒有和村民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對光武辦事處轄區147畝耕地進行強征,並將多名村民打傷,光武辦事處一領導在強征現場大喊「打死三兩個人,光武辦事處有錢賠」,引發當地百姓抗議。(人民網 8月15日)
在沒有和村民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光武辦事處的強征屬於法外執法。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對農村的集體土地,沒有省級政府或國務院的征地批文,或雖然有征地批文,但報批材料中的《征地調查結果確認表》未經土地承包人簽字就屬於違法,農民不簽字,征地就非法。
然而,這種法外執法的強征卻還很有底氣——「打死三兩個人,光武辦事處有錢賠」。
這「打死三兩個人,光武辦事處有錢賠」令人齒冷心寒。在現場的「領導」眼裡,死三兩個人好像沒什麼大不了的,賠錢就是了——視人命若草芥,且別說為官,就是從為人的角度來說,連基本的人性底線都喪失了。
叫囂「打死人有錢賠」底氣何來?一則來源於對自身違法行為成本低廉的自信;二則可能是該辦事處確實有錢。
可是,即使「辦事處有錢」,這錢也屬於公共財物,應該屬於當地全體納稅人的:而這錢卻成了「打死人有錢賠」的底氣,這不能不說是納稅人的悲哀——難道,這「打死人有錢賠」,也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一種方式?
大喊「打死人有錢賠」的是官員還是土匪?是「領導」還是惡霸?強征和強拆就像一面鏡子,照出了多少官員的「匪氣」和「霸氣」?在湖南嘉禾縣,為了配合強拆,縣政府也打出過「誰影響發展一陣子,我影響誰一輩子」的標語。
早在上個世紀末,學者何清漣就指出要警惕基層權力的「黑社會化」; 「黑社會化」的基層權力無視法律法規,卻以執法為名侵害公民利益,必然會引起公民的強烈對抗,由此引發了許多的官民衝突。
「黑社會化」的基層權力踐踏法律的尊嚴,使有的相信法律的「良民」被逼成了「暴民」。 可以說,在有些地方,「黑社會化」的基層權力是破壞和諧的罪魁禍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