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鼎邦和妻子及女兒,一同向外界鞠躬致謝,感謝營救。(攝影:Ke Ren)
【看中國記者張頌宇臺北採訪報導】遭到大陸國安當局拘留54天的臺灣法輪功學員鍾鼎邦日前獲釋返臺,並於今日(13日)在臺北台大社科院國際會議廳召開記者會感謝外界營救。鍾鼎邦在記者會上強調,自己的行為是正當與正義的,有關他在大陸所寫的所謂悔過認罪書與筆錄,並非在自由意志下所為。臺灣營救鍾鼎邦民間團體向《看中國》表示,大陸新華社有關鍾鼎邦認罪說詞,無法經得起外界檢驗。
鍾鼎邦獲釋返臺,13日於台大社科院國際會議廳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攝影:Ke Ren)
記者會上,鍾鼎邦宣讀公開聲明表示,他在6月18日於贛州機場遭到中共國安機關以綁架方式帶到招待所訊問。為了抗議這種無理行為,他一開始以絕食表示抗議,第二天和妻子通上電話後,才開始進食。不過,當時大陸當局有關人員要求他向妻子表示1、2天後就可以回臺灣,並要求他說:「我在這裡很好,請外面的親人不要鬧得太厲害。」 ,他才知道外面有人在聲援他。
記者會現場,播放鐘鼎邦參與大陸插撥事件中的插撥影片內容,其中包括兩個約兩分鐘影片:法輪功洪傳世界、天安門自焚偽案真相(攝影:張頌宇)
有關大陸國安當局指其郵寄廣播插播器材到大陸一事,鍾鼎邦表示,他是在2003年到2006年間製造廣播插播器材並郵寄給大陸的法輪功學員。他說,法輪功是正正噹噹的信仰,並且人民有思想信仰的自由,是中共違反中國憲法,禁止人民修煉法輪功,並用壟斷的媒體扭曲抹黑法輪功,「我利用插撥告訴大陸民眾真相,我認為是正當、正義的行為。」鍾鼎邦表示,中共對於他插撥的內容究竟是什麼隻字不提,原因就是害怕讓外界知道迫害法輪功的真相。
他也表示,因為外界這麼多人的聲援,他可以感受到中共安全機關人員受到壓力,所以他沒有遭到身體上的傷害,但過程中對方也暗示,如果不配合,可能讓他回不了臺灣,所以期間精神壓力很大,只希望盡快回臺。對於大陸當局有關他悔過認罪一說,他說:「關於我在大陸所寫的所謂悔過認罪書與筆錄,不是我在我自由意志下所說、所寫,我所提供的細節,也是在他們要求我配合,我身不由己的情況下編造出來應付他們的。」
「無理綁人,過程經不起檢驗」
針對鍾鼎邦被釋放返臺,由臺灣30多個民間團體組成的「營救鍾鼎邦行動大隊」在聲明中提到,有關新華社報導鍾鼎邦「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主動交代過往其它犯罪事實」等,「我們認為中國國安單位對鍾鼎邦的訊問過程中,並沒有律師在場陪同,無法擔保系鍾鼎邦先生自由意志下的陳述,前開說詞,不應成為中國國安單位濫行拘捕的證據。」
「營救鍾鼎邦行動大隊」新聞聯絡人、臺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勛向《看中國》表示,新華社作為大陸官方媒體,必然採用當局的口徑說詞。而鍾鼎邦在基本人權沒受到保障、精神遭受脅迫的情況下,新華社報導的認罪說法無法經得起外界檢驗。
蔡季勛並強調,鍾鼎邦的案例凸顯了臺灣人不論到大陸工作、求學、旅遊等,其人權的保障和中國大陸民眾一樣,同樣都可能遭遇中共當局的這種人權迫害。而此次陳江會的兩岸投保協議中,對臺灣公民在中國的人身安全並未建立起起碼的制度性保障。因此她也呼籲兩岸協議必須在合乎國際人權公約的基礎下,簽訂《人身保障協議》,同時就臺灣公民在中國以及中國公民在臺灣的人身安全加強保障。
人本教育基金會副執行長謝淑美則向《看中國》表示,大陸當局這樣無理由的將人形同綁架綁走,「要放人時又再發個新聞稿說鍾鼎邦認罪了等等,全都是一面之詞。整個過程沒有經過任何合理的程序、證據。光是過程本身就讓人非常質疑,而臺灣的政府竟然沒有去提出抗議,是相當不合理的。」
謝淑美認為,在兩岸互動頻繁下,大陸對岸的人權情況也是臺灣民眾不能忽視的。鍾的事件是全臺灣的人都共同要面對的事,如果今天鍾可以這樣隨便被抓,那未來任何臺灣公民都可能遭遇這種情況。而鍾的家人在事件發生後很快讓外界知道,尋求各種聲援幫助,最終使得這麼多民間團體等都出來發聲聲援,也是幫助營救鍾的一個因素。
據瞭解,鍾鼎邦事件引發臺灣民間十多萬民眾聯署聲援,並由30多個民間團體組成」營救鍾鼎邦行動大隊"展開營救行動。此外,歐美政要亦致函臺灣總統馬英九,吁其向大陸當局要求釋放鍾鼎邦;國際特赦總部向其世界150個分會發出緊急救援通知等,鍾鼎邦終於在8月11日獲釋返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