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和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兩人去年6月於臺北的「江陳會」準備會議中握手。(圖:Getty Images)
【看中國記者張頌宇報導】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即將在8月9日的江陳會上簽署,但臺灣各界對其中相關法規仍有諸多疑慮。大陸律師表示,不論台商或其他外商到中國投資,都面臨相同風險。
第八次江陳會即將登場,日前臺灣有關官員透露,其中備受矚目的台商人身安全廿四小時通報應不可能列入文字協議。
臺灣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處長邱一徹表示,一旦兩岸投保協議簽署,投資糾紛處理將有別以往單向請求兩會(海基會、海協會)協助,未來改由雙方設聯繫平臺處理。此外,投資糾紛仲裁將不同過去僅限大陸當地仲裁機構,未來處理P2P(個人對個人)投資糾紛,可望「納入第三地仲裁」。
至於過去在大陸已受害台商,能否依據投保協議簽署後的管道尋求補救?邱一徹則說「視情況而定」。例如已結案、進入司法或行政程序中的案子將不適用。
台商或外商到中國都面臨相同風險
目前,臺灣各界對兩岸投保協議的效力仍有諸多疑慮,其中主要對大陸今年新修訂刑事訴訟法中關於涉「國家安全」或「恐怖犯罪活動」事由不需24小時內通知家屬,及臺灣爭取「刑事拘留無例外通報」尚未突破有所擔憂。
此外,一個多月前,臺灣高科技公司經理、法輪功學員鍾鼎邦大陸探親遭大陸當局以國安理由非法拘留至今未返臺一事,也引發臺灣民間震驚,更加深臺灣民間對與大陸當局互動的不信任。
關於臺灣對有關上述刑事訴訟法條文的疑慮,北京律師金光鴻向《看中國》表示,作為律師來講,對這都是持批評意見的。不論是通知家屬、請律師辯護等,這些基本人權都是要保障的。還有該條文是否合乎憲法,許多律師也都是質疑態度。他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新的修訂,是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修正案,但他們那個代表大會就是個擺設,大家在一起聚一聚,玩一玩而已。」
「我們認為,中方應該遵守相關的聯合國準則及國際公約,修訂憲法及相關的法律條款,保障本國公民及他國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權,這是我們一貫的要求和主張。如果一個人最基本的人權都沒有辦法得到一國政府的憲法和法律的保障,其他一切都是空談。」
金律師最後強調:「中國是一個人人自危的國度,是一個人人自危的社會,每個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都處於不穩定和不安全狀態,無人能倖免於外,這是台商和其他外商來中國投資面臨的最大的法律風險。」
台商:對土匪政府不報期望
今天上午(31日),臺灣一場「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座談會上,出席台商再次表達擔憂。
出席的台商代表、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認為任何協議都無助解決問題。「我們犯一個很大的錯誤,就是我們用一般國際間的投保協議做為範本,來做這一次的兩岸談話。但是中國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中國是一個土匪政府。」
律師公會大陸委員會主委姜志俊表示:「今天這個體制(共產黨)一旦不去除,我想說要爭取什麼平等、對等待遇喔,全部都是空談!」
陸委會經濟處處長李麗珍會上坦言,大家不應對投保協議寄予過高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