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2-07-14 14:20:01作者:
據權威機構報導,日本法務省近日發表了在日外國人的新管理辦法。新管理辦法規定,現在滯留日本的最長簽證期限由三年提高到五年。外國人出國後一年內再度進入日本,不需要辦理「再入國簽證」。
日本法務省指出,有必要緩和對在日外國人的管理辦法,現有的《外國人登錄證》制度宣告廢除,《外國人登陸證》改成《在留卡》,《在留卡》上將有法務大臣的印章。
金吉列日本部專家介紹,這項新的制度,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目前在日外國人(除永住者之外)簽證的最長滯留期限為三年,根據新的規定,延長為五年。同時,放寬在日外國人的「再入國制度」,外國人離開日本後一年內,只要有有效的日本滯留的簽證期限內回到日本,不需要辦理再入國手續,在進入日本口岸時,憑護照上的日本簽證或《在留卡》,即可進入日本。此項舉措,將更加有利於廣大在日或即將赴日的學生,解決了今後出入日本境內的手續麻煩。關於日本留學新政詳細諮詢,請登錄www.jjl.cn金吉列官方網站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