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半年之後,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被「雙開」。
6月25日,新華社報導說,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黃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物,並給國家造成嚴重經濟損失;道德敗壞。
「黃勝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黃勝開除黨籍處分;經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行政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新華社報導未披露黃勝一案的具體細節。據本報記者從山東知情人士處瞭解,黃勝被查處的問題主要是三方面:涉嫌賣官、幫助親屬承攬德州重大工程謀利,以及生活作風問題。
主政德州賣官盛行
據悉,黃勝的案情,很大一部分發生在他主政德州時期。
現年58歲的黃勝,山東威海人,出生在濰坊一個幹部家庭。據山東省政府一位知情人士介紹,黃勝在大學期間得到一位領導賞識,擔任曲阜師院團委副書記,由此走上仕途。1984年又在這位領導推薦下上調到山東省委辦公廳,任省委領導的秘書。
1995年,黃勝出任德州市代市長,從此主政德州達13年之久。
一位曾在德州工作多年的官員介紹說,在德州的前期,黃勝只是「二把手」。其時的市委書記是後來外調江蘇,現任貴州省省長的趙克志,趙在德州口碑很好,對幹部要求比較嚴,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都卓有成效,現在的德州民眾對上世紀90年代市委市政府的政績仍記憶猶新。黃勝作為當時的德州市政府主要領導,在這一時期也為市民干了很多實事好事。
「可是自從2001年黃勝接任市委書記後,德州的幹部們發現單純靠政績很難得到提拔了,得靠送錢。」這位官員告訴本報記者,發展到後期,德州的官位差不多是明碼標價了,比如,縣委書記30萬,縣裡某個局的局長10萬,最低價碼是副鎮長,5萬。」
據接近山東省政法委的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黃勝此番出事即與此有關。在黃勝案發之前,德州就接連有重量級人物落馬:2009年10月原副市長張如廷於被雙規;2010年4月市財政局原副局長王德才被雙規;2011年9月,曾任常務副市長的苗仲華被雙規。
這當中,王德才與黃勝一案的關係最為緊密。2011年4月德州市中級法院的判決書顯示,王德才在任德州市財政局副局長兼城市資產經營公司總經理期間,為一些房地產企業在低價競拍土地、減免開發配套費、借貸和拆借資金等方面謀取利益,為一些縣市區財政部門和有關單位在爭取省市企業扶助資金、提供貸款擔保、撥付城建工程款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要賄賂合計1128.47萬元。
「王德才交代問題交代得最好,有關黃勝案的一些重要線索,就是由王德才供出的。」前述接近山東省政法委的人士說。
此外,苗仲華和黃勝的關係也很密切。據山東省政府一位官員透露,苗仲華與黃勝在省城工作期間就已熟識,苗到德州後,黃勝一手將其提拔為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正是這個經由官位買賣構建起來的人事網路的崩解,將黃勝推上雙規之路。
親屬公司包攬德州工程
知情人士介紹,黃勝走到今天,還與其祖籍上海的一名親屬有關。熟悉這名親屬的人都評價說:這個女人「有點愛財」。
據山東省委系統的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此次黃勝被查辦的經濟問題,大多與這名親屬有關,「她找人成立空殼公司,幾乎承攬了黃勝在德州能插手到的所有工程,除了市裡的工程還有下面縣裡的,甚至小到市政工程中的路燈採購都不放過。」與這名親屬的空殼公司打過交道的人對其評價是:一方面是強買強賣,一方面倚靠黃勝的權勢拖欠工程款,令官司糾紛此起彼伏。
「煙臺一家公司承接了德州市政府一家賓館工程,完工後這名親屬的公司拖欠工程款,煙臺公司多次索要無果,一天夜間強行將賓館兩輛車開走,黃勝知道後一道命令封鎖德州境內公路,將開走的車攔截在黃河北岸。」一位德州當地官員舉例說,「許多年前就有人據此斷言:黃勝早晚要出事。」
財產之謎
黃勝主政德州期間,是德州城市化進程最快的時期,開發區的設立和國內外企業的進入也提供了斂財之機。上述官員透露,德州一家新能源企業就在黃勝關照下,以低於當時地價三分之一的價格拿到大片土地。
黃勝出事後,德州民間給他送了個「黃三億」的外號,意指其家財之巨。一位兼職古錢幣鑑定的山東大學教師透露,就在黃勝被雙規的前幾天,他應邀到黃家鑑定了一枚價值高達80萬元的古幣。
據前述接近山東省政法系統的知情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黃勝大體的涉案金額可能上億。不過,由於黃勝有較強的反偵查能力,掌握證據不易,其被查實的非法財產在審查期間「不斷縮水」,最終能查實的涉案金額可能遠低於外界估計。
黃勝在生活作風上的問題在當地也是半公開的秘密。據知情人士介紹,與包養情婦的其它腐敗官員不同,「他喜歡玩弄陌生的年輕女性,在德州期間,每到下面縣裡視察,一天中最後一個節目十有八九就是到賓館裡和女性開房。」黃勝2007年出任山東省主管文體的副省長後,也不時傳出緋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