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漢代在「街陌謠謳」基礎上繼承先秦楚聲等傳統而形成的一種音樂。主要在官宦巨賈宴飲、娛樂等場合演奏,也用於宮廷的元旦朝會與宴飲、祀神乃至民間風俗活動等場合。「相和歌」之名,最早記載見於梁沈約《宋書·樂志》:「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其特點是歌者自擊節鼓與伴奏的管弦樂器相應和,並由此而得名。
相和歌所用的宮調,主要有瑟調、清調、平調 3種,與後世所謂「清商三調」相同,簡稱「三調」。
相和歌的興起
戰國秦漢之際,以楚聲為代表的民間音樂在社會上廣泛流行。漢高祖劉邦對楚聲尤為喜愛。因而楚聲在宮廷裡頗為盛行。漢武帝時(公元前140∼前87)已形成「內有掖庭才人,外有上林樂府,皆以鄭聲施於朝廷」(《漢書·禮樂志》)的局面。漢代宮廷還特別迷信方士,追求神仙之術。為此在長安與洛陽設置了平樂觀,常常在道觀內表演包括相和歌在內的歌舞百戲。此外,各地藩王勛貴也普遍養有男女樂工,在宴飲、娛樂時演奏相和歌等各種音樂。於是相和歌逐漸興盛。
漢代的相和歌
由於年代久遠,除琴曲中尚存有少量相和舊曲遺響和《樂府詩集》等書中保存的部分歌詞外,絕大部分均已失傳。從現有的少量資料來看,其部分曲目可能來自戰國楚聲的舊曲,如《流楚窈窕》(又名《激楚》)、《今有人》(《九歌·山鬼》)。而絕大部分都是漢代的「街陌謠謳」予以加工整理或另填新詞。如屢經文人填詞的《東武》、《太山》兩曲,最早就是齊地(今山東)的民歌。
從歌詞內容來看,來自民間的一部分「街陌謠謳」,反映了人民的痛苦和呼聲。如《飲馬長城窟行》,通過家人對遠方親人的思念,反映了人民被征在外或被迫離鄉背井的痛苦;《婦病行》以病婦臨終託孤和丈夫為飢兒乞討求飲的情節,反映了漢代人民的悲慘境遇;《孤兒行》以孤兒遭兄嫂虐待的事實,揭露了黑暗的社會現實。此外,尚有不少作品歌頌了堅貞的愛情。其中《陌上桑》通過民女羅敷不畏強暴的光輝形象,鞭撻了統治者的醜行,更是傑出的佳作。
相和歌中來自文人創作的,內容比較複雜。如《善哉行》、《西門行》、《步出夏門行》與東漢時所作的 《董逃行》等曲,均與漢代統治者追求神仙生活有關。其中也有像《羽林郎》、《雁門太守行》這樣的作品。前者為東漢時辛延年所作,它通過一個賣酒姑娘義正詞嚴地斥責一個仗勢欺人的權貴家奴的故事,歌頌了人民反抗強暴的精神;後者頌揚了東漢時治政有方的地方官吏王渙的業績,均有一定的社會意義。
相和歌的音樂形式
相和歌正式樂曲可分為引、曲、大曲3類。
引,即引子。梁沈約《宋書·樂志》云:「古有六引」,即《箜篌引》、《宮引》、《商引》、《角引》、《徵引》、《羽引》6種。一般沒有歌唱,僅用笛與弦樂器演奏。
曲,即中小型樂曲,大都是聲樂曲。一般分為吟嘆曲與諸調曲兩類。這兩類曲的具體特點一時難作定論。據有關文獻,它們均由若干「解」組成。從歌詞來看,解相當於段。每一曲的解,可多可少,沒有定規。如《白頭吟》為3解,《折楊柳行》為4解,《怨詩行》為7解。梁人王僧虔曾說,諸調曲有「辭」與「聲」兩個不同的部分,辭即歌詞,聲即襯字,如「羊吾夷伊那何」之類。諸調曲一般都有器樂伴奏。如不用器樂伴奏,僅由一人唱辭,眾人幫腔,則專稱「但歌」。作為聲樂曲的相和歌,一般由單個的曲組成。個別的由曲與亂聯成,如瑟調曲《婦病行》。
大曲,即大型樂曲,一般是歌舞曲,也有部分聲樂曲與器樂合奏曲。一般器樂合奏專稱為「但曲」。
漢代相和歌的音調特徵已很難確知。據現存琴曲中所傳漢魏遺音及有關記載來看,其音階形式屬新音階,但是清角與變徵、清羽與變宮在樂曲中的轉換較為突出,所謂「聲和清側」(唐趙惟則語)為其主要特徵之一。
相和歌的伴奏樂隊,漢時無明確記載。據出土漢畫像石與有關文獻推測,早期有的主要用竽、瑟,後來則用箏、笛,或者採用笙、簫(排簫)、琴、瑟、筑及節鼓、鼓、懸鼓等鼓類樂器。
相和歌的流傳與發展
魏晉(220∼316)之際,相和歌有較大發展。後人稱為「魏氏三祖」的曹操、曹丕、曹睿3人對相和歌尤為喜愛,寫有大量歌詞交樂工演唱。陳壽《三國誌》引《魏書》說曹操「及造新詩,被之管弦,皆成樂章」。曹丕即位後,集中了左延年等一批音樂家,成立了音樂機構清商署,從事改編相和舊曲與另創新曲的工作。司馬氏建立西晉後,清商署中有精通樂律的荀□,以敲節鼓幫腔聞名的宋識,善於編曲的孫氏,擅長歌唱的陳左,吹笛著稱的列和,以及善於彈箏的郝索,善彈琵琶的朱生等人,從藝術上把相和歌推到一個新的階段。這一時期的重要作品有曹操的《短歌行》(周西)、《步出夏門行》(碣石),曹丕的《燕歌行》(秋風)、《艷歌何嘗行》(何嘗),曹植的《野田黃雀行》(置酒)等等。這些作品大都是舊曲填新詞,曲調與曲式均有相應變化。這種用同一曲調而在填詞中引起變化的情況,在中國後世音樂的發展中極為常見。
這個時期唱奏形式也有所變化。如《東光》原只有器樂而無歌唱,晉時宋識填入歌詞改為聲樂曲。伴奏樂隊原來只分一部,樂器配置也較自由。魏明帝(227∼230)時,改為左右兩部。西晉初,其樂器配置已較固定,除原用的箏、笛、節鼓外,尚有琴、瑟、琵琶與笙等,有時還加用篪與筑。
西晉亡後,從東晉至隋約200多年間,以南方民間謠謳吳聲、西曲為基礎發展起來的清商樂大為盛行。漢魏西晉的一部分相和舊曲被清商樂所吸收,成為其重要組成部分。隋唐時,清商樂改稱清樂而繼續流傳。同時,自漢魏以來有不少樂曲移植為琴曲或鼓吹曲而仍在流傳。從此以後,作為獨立意義的相和歌已不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