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字如今是承受得起、經受得住的意思,比如耐煩、耐寒、耐用、忍耐等等。但它在古代是一種刑罰——「剃鬚」的意思。以上那些詞語只不過是它的引申義罷了。
「耐」是一個會意字,從「而」從「寸」。要想瞭解「耐」字,還得從「而」字說起。「而」現在是一個連詞,表示並列、承接、假設、因果、轉折等義,有時也作代詞或副詞用,但這也都是「而」的假借義,在古代,「而」的本義是「鬍鬚」的意思。我們認真看一下,「而」還真有點「鬍鬚」的樣子哩。
「而」在甲骨文中是一個像形字,向下垂的四條線像鬍鬚之形。金文篆文的字形還有點鬍鬚的樣子,到了楷書時,「而」字完全線條化了,就變成了今天的「而」字。《說文解字》曰:「而,頰毛也。像毛之形。」戴震注《周禮》時也說:「頰側上出者曰之,下垂者曰而。」意思就是說,臉的兩側長的毛叫做「之」,也就是鬢角;往下垂的毛叫做「而」,也就是鬍鬚。如今「而」的本義已消失殆盡,留下一個子女「耐」字還有點「而」的血脈。我們知道了「而」的本義,「耐」字的古義也就不難理解了。「耐」字從而從寸,「寸」就是法度、刑法。它的本義就是在「鬍鬚」上實施刑罰,也就是「剃鬍鬚」。「剃鬍鬚」在古代是一種較輕的刑罰,它比趙匡胤發明的「刺配」要好受多了。古人以長鬚為美,若犯了輕罪,達不到剃去頭髮的就剃去鬍鬚,以示羞辱和懲戒。《後漢書·高帝紀》:「耐罪亡命。」注,「耐,輕刑之名,一歲刑為罰作,二歲刑以上為耐。」就是剃掉鬍鬚兩年以上才叫「耐」。《睡虎地秦墓竹簡》:「從事有亡,卒歲得,可論?耐。」這裡的「耐」都是「剃鬍鬚」的意思。
由於剃掉鬍鬚不傷及皮肉,所以人們都能承受得了,因此「耐」字又引申出了「受得住」、「禁得起」之義。《荀子·仲尼》:「能耐任之則慎行此道也。」《齊民要術·種椒》:「此物性不耐寒。」杜甫《兵車行》:「秦兵耐苦戰。」等等,這裡的「耐」就不是「剃鬍鬚」而是「受得住」、「禁得起」的意思了。
現在「耐」字與「而」字一樣,早已失去了它的本義,只剩下它的引申義了。但我們瞭解「耐」字的過去,還是有利於「耐」字更好地為今天的我們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