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拒絕遺忘 正視歷史,支持改革 促進民主」《往事微痕》的發起人和主辦人鐵流。在已故的謝韜老人和盧玉大姐的支持、倡導下,三年前我與北京幾位右派難友,自費辦起了重在交流與不出售、不進入流通領域的、紙質版的複印資料《往事微痕》。從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先後印製了80期,約一千萬餘字,深受全國五七難友歡迎。
我們萬千老右,把20多年來深受毛澤東「陽謀」災難的「反右鬥爭」事情,深深地留在了歷史上,為國家民族保存了一份很好的口述歷史。在這三年的時間裏,雖然歷經了許許多多的磨難和打壓,但黨和政府有關部門從未明令禁止,也沒有為這件事找過我談話。更未強行勒令我不准辦,是十分寬容的。
「往刊」自始至終堅持「三親」(親歷、親見、親聞)、「三真」(真實、真事、真人)的務實方針,為了讓中央聽到我們低層的苦難聲音,我們還多次通過郵局,把它分寄給九大常委。
那為什麼在去年8月,我又突然宣布自動停刊了呢?停刊的原因不是官方的指令,而是來自「內部」個別人員的挑釁與紛爭。我不堪其擾,為擺脫矛盾,跳出是非圈子,集中精力做事,毅然做出此決定。
停刊後不少難友來信表示痛惜、惋惜,視它為生命中的「精神食糧」與「情感交流的平臺」,有的甚至痛哭流涕,要求繼續辦下去。因為他們都是髦耋老人,一生歷經苦難,受盡電打雷擊,而今孤獨無倚,生活精神都十分空虛,滿腹辛酸無處吐訴。他們既不會電腦,又不會上網,紙質版的《往事微痕》成了生命中的安慰。
我是一個有責任心又喜歡做事的人,何況手中還有近千萬字的電子文稿。在這種欲罷不能與不忍的情況下,再次出錢出力辦起了與《往事微痕》同一內容的「五七動態」。不久又編印了「潮汛」。「潮汛」文章都是來自網文的選編,重點不是回憶歷史而是觀注現實。一個人不能永遠沉緬於苦難,應關心國家的命運和前途,如永遠在痛苦中回憶生活,將是對生命的無情折磨。
為了不出問題,我們限於內部交流,在選文上十分注意把關,凡傷及國家政體和危及權力的事情,以及敏感的事件均不選載。重慶事情發生後,我國主流媒體均禁聲,但在民間誰又不知誰又不曉呢?為了讓老人們知道一些真相,我選編了一冊6萬餘字的「王薄事件」特刊。
我做任何一件事和說任何一句話,都光明磊落,堂堂正正,頂天立地,無私無畏!我怕什麼?又有什麼怕的?無慾則剛,無私則正!既不怕官家的打壓,也不懼來自至「民主陣營」的攻擊。我永遠是那句格言:狗在叫,馬在跑!鐵流就是鐵流,一個打不斷脊樑的男子漢。
想不到在這個「王薄事件」的非常時期,北京市通州區文化委員會執法大隊,為一已之利與一已之私,在2012年2月15日竟以通州區國保大隊的名義,在快遞公司收繳去我所寄發的「五七動態」600冊、「潮汛」三期600冊、「潮汛」《王薄事件》特刊600冊,共1800冊。
收繳理由是沒有「合法手續」。我是自編自印又不賣錢盈利、送朋友交流的複印資料,要什麼手續?哪有合法與不合法一說?只要它不是顛覆國家與違害社會的東西,作為共和國的公民,我有權利複印贈送。難道正常的跳歌跳舞、品茶打牌也要經批准麼?各人有各人的愛好,各人有各人的樂趣,各人有各人打發時間的安排。
我的愛好與樂趣,就是編印《往事微痕》(現叫「五七動態」),就是把散在網上的各種觀點的文章,有選擇性的下載下來編印成「潮汛」,免費送給朋友看,這傷害了誰?又觸犯了那一條法規法則?而橫蠻不講理的北京市通州區文化委員會所謂的執法大隊,想藉此事去敲詐複印社和快遞公司的錢財。
他們無理收繳我的複印資料,卻不敢面對我,又不出示證件與不留姓名,甚至電話都不接,不知心裏有什麼鬼?
事情發生後,我接連幾天找到通州區國保大隊張子龍政委,要討個說法,他總是要我配合他們工作。我十分生氣說道:配合你們狗屁工作!「王薄事件」給國家添了這麼多亂,你們還嫌不夠,還跳出來支持王立軍、薄熙來,不是明明白白破壞中央「安定團結」的大政方針嗎?現在你們既然製造事端,我非得告你們個底朝天。要想我不發聲,須在三天內退回我的全部複印資料。否則我不但層層反映,還會去法院告你們。
昨天下午(2012年2月27日)他找來通州區文化執法大隊收繳資料的當事人吳某,來我家交換意見,先初我十分熱情接待他們,又泡茶又沏水,希望和平了斷。可一當談到正事,身為國保大隊政委的張子龍卻說:「王立軍去美國領事館是相商反恐大事」,指責我不應該用「潮汛」編輯「王薄事件特刊」。我立即反駁道:你這個說法是和中央唱反調,為王立軍「叛國」事實漂白。是你個人說詞,還是官方定論?他不敢回答我。說到收繳我複印資料一事,那位執法大隊吳某擺出一副官老爺架子,口稱代表公家。我道:好!你既然代表公家就出示證件。他不出示。我拿紙叫他留下電話和名字,他也不留。於是我勃然大怒罵道:你龜兒子的要搞清楚,老子參加革命時你還沒有出生,別在我面前擺譜。你們這一套欺負老百姓可以,要想欺負老子辦不到!既然不敢出示證件,你就是土匪,給我滾出去。
就這樣,我把他們趕出了大門。同時向張子龍政委說:過去我把你們當成朋友,遇事讓三分。現在你們既然不把我當朋友,我也不把你們當朋友了。今後有什麼事,我們公事公辦,一切按國家法律程序。我犯了什麼,當抓就抓,當判就判,當殺就殺。我敢做敢當,用不著講人情。今後你們想進我家門,必須帶搜查證和逮捕證,否則門坎都不准跨。
尊敬的周書記:我鐵流在北京整整呆了23年,遵紀守法從不為國家添亂,但我決不容許任何一個吃國家飯、拿國家錢的地痞流盲式的公幹人員,侵犯我的人格和尊嚴!如他們敢如此,我不惜以80老命相拼。
本來這封信不想公開發表的,但事關緊急,書記又要出席「兩會」,只好公諸於網站上,我相信你秘書會呈告你,以便求得事情盡快解決。同時用掛號郵出。
我的要求很簡單:通州區文化委員會執法大隊,必須盡快退還我1800份複印資料,同時把訛詐複印社和快遞公司的錢,退還給人家,並保證今後不再發生同類事件。
此呈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
附件:「五七動態」第五期、「潮汛」第三期和「王薄事件」特刊。
寫信告狀人鐵流(本名黃澤榮)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