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賄3901萬餘元,以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造成國家損失2.8億多元,南昌市委原常委、南昌縣原縣委書記湯成奇,日前被江西省贛州市中院數罪並罰,一審判處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所謂名如其人,從湯成奇的名字來看,也多少有那麼點「成就奇蹟」的意思。雖然說3901萬餘元的「貪腐成績」,從目前來看已經不算最多,但也絕對不算少。不過湯成奇的腐敗,還真有其自成奇蹟的一面,也頗有值得分析和探究的「內涵」。
湯成奇的奇蹟,奇就奇在三個方面,都令人刮目相看:一是時間跨度之長。湯成奇的腐敗時間從1991年至2009年,跨度長達將近20年,這樣的腐敗歷史不容易。二是涉及職務之多。湯成奇先後擔任南昌市郊區蛟橋鎮鎮長助理、黨委副書記、南昌市郊區湖坊鄉黨委副書記、書記、南昌市郊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南昌市副市長、南昌市委常委、南昌縣委書記,其腐敗歷史貫穿其個人升遷的全部職務,有著典型的邊腐邊升歷史,充分發揮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優勢。而且鎮長助理這個職務,從嚴格的意義上說還不是什麼正式職務,但湯成奇就沒有顧忌地開始了腐敗,等於從一開始就是顆變質的種子。三是涉獵範圍之廣。湯成奇的腐敗,涉獵的範圍包括房地產項目的土地徵用、用途變更、開發和建築工程的承接、工程款支付,以及國家專項補助資金撥付、銀行貸款擔保等方面給予關照,為下屬及其他請託人在職務升遷、工作調動、就業等方面提供幫助,展現了其雁過拔毛的功夫。概括起來說,不論在什麼時候,不論什麼崗位,不論什麼項目,湯成奇都留下了貪績,創造了全方位腐敗的奇蹟。
這三個方面,無論從哪方面說,都不能不說是個奇蹟。這樣的奇蹟當然是湯成奇努力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幣服務」的結果。但是,如果把這樣嚴重的腐敗問題,僅僅歸結為湯成奇個人的原因,顯然是解釋不通的。任何一次職務的變動,都得經過組織上所謂嚴格的考察;不論哪個工作年度,也都有年度的考察。然而所有的考察都未能發現湯成奇的問題,而是成就其邊腐邊升的奇蹟。難道是因為湯成奇的潛伏功夫好,真正做到了滴水不漏嗎?這簡直不可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不為。就算湯成奇的隱藏功夫再好,也不可能在這麼長的時間、這麼多的職務、這麼廣的範圍的腐敗中,不露出任何蛛絲馬跡,而只能說是有人故意放縱,甚至是刻意「培養」和「保護」的結果。那麼到底是誰,更確切地說應該是哪些人,充當了湯成奇的保護傘,或者說是發現和提拔湯成奇的伯樂,與其結成了「一根繩上的螞蚱」這樣的命運共同體?這是湯成奇腐敗案件的看點。如果這個問題沒有答案,湯成奇的腐敗案件,就不能算是了結了,也難以服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