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將免遭被失蹤?官媒說法難逃質疑(圖)

發表:2012-01-12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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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穩主力——全副武裝的警察(看中國配圖)

有中國媒體近日報導,中國刑事訴訟法新修改草案將取消秘密拘捕的條款。美國的一個人權組織星期二(1月10日) 卻對這些報導提出質疑,而這份從未完整公布的新草案也令中國的一些維權律師備感擔憂。

中國刑事訴訟法一審修正案自去年八月對外徵詢意見後,在社會上引發諸多批評質疑。新草案中一些條款可能導致「秘密拘捕」合法化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

上月底,修正案的第二稿被送交人大常委會。幾天後,常委會表決將新版草案提交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外界普遍認為,這份草案非常有望在三月初的人大上通過並成為法律。

*美國人權組織: 中國媒體報導具有誤導性*

刑訴法二審草案出臺後,中國很多媒體紛紛撰文加以讚揚,稱新草案取消了有關「秘密拘捕」的規定,體現了人文關懷。

不過,據中國一些律師反映,這個二審草案的具體內容外界並不得知。根據中國一些媒體報導出來的「二審草案」,逮捕犯罪嫌疑人後,除無法通知的以外,一律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

而一審草案則規定,對於一些涉嫌嚴重犯罪的嫌疑人,當局有權不通知家屬,理由是可能有礙偵察。 所謂重大犯罪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等罪行。

不過,總部設在舊金山的人權非政府組織中美對話基金會卻指責所謂取消「秘密拘捕」的報導具有誤導性。

這個基金會在其人權網志中指出,中國媒體在報導中都沒有提及新草案對於原先草案中有關拘留和監視居住等條款並沒有做出任何修改。

*莫少平:刑訴法一審草案不及格*

中國維權律師莫少平對美國之音說,按照現行的刑事訴訟法,監視居住是在嫌疑人的合法住所進行的,嫌疑人仍然可以和家人共同生活,並被明確告知涉嫌的罪名。但是根據修正案,當局可以在他們選擇的任何地點將嫌疑人秘密扣押達六個月之久,這就是強迫失蹤。

莫少平給刑訴法一審草案打了不及格。他說,這將導致公權力的大大擴張。他說:「本身在中國現存的狀態下,公權力已經非常強大了,時有公權力侵犯私權的情況發生。如果刑訴法再把以前非法的通過立法的形式變得合法了,這就很可怕。」

*李和平:新草案嚴重危害公民權利*

中美對話基金會還指出,和第一版草案不同,新版草案並沒有在媒體上完整地公布出來,也不會徵求公眾意見。

中國另一名法律工作者李和平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新草案只是在媒體上藏頭露尾地出現,民眾沒有途徑瞭解草案全文,也無法參與監督併發表意見。

對於草案很有可能在三月的人大上成為法律。李和平說,他和很多人目前都持這樣一種觀點:「與其讓這樣一部有重大瑕疵的法律通過,(這樣一部)對公民權利有非常大的危害(的法律),還不如讓它不通過,就按老的刑事訴訟法運作,這樣對公民權利的保護也許更有利。」

*將公權力關進籠子裡*

中國現行的刑事訴訟法制定於1979年。1996年進行過一次修正。這次改革是時隔15年刑訴法的第二次大改。

中國一些法律界評論人士指出,刑事訴訟法是為了保障公民合法權利,將公權力關進籠子裡。這樣一部法律的改革,必須充分聽取民意,才能保證法律的公平正義。

原題目:中國民眾將免遭秘密拘捕? 官媒說法難逃質疑

来源: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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