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票」一元勞教一年折射法治之恥(圖)

作者:甄貞 發表:2011-08-10 22:17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11個留言 列印 特大

【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據北京新快報9日消息,2009年6月,3名江蘇常州市民到北京領取行政復議書,在乘坐14路公交時,司機崔林以「車上有上訪人員」為由報警。在事隔114天、289天、373天之後,常州警方「突然想起」幾位市民在北京「沒有買1元錢」車票,便將其拘留勞教。有評論指,正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北京上訪被勞教 理由是沒買車票


吳產娣、陸菊華、朱玉妹(從左至右)3人在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手持一元錢抗議法院的判決。

2009年6月29日下午,吳產娣、陸菊華、朱玉妹在內的10多名常州人,在北京陶然亭橋北等待14路公交車,要前往國務院法制辦領取行政復議書,隨後卻被14路司機舉報。此後,在事隔114天、289天、373天之後,吳產娣、陸菊華、朱玉妹先後被送勞教,理由是3人當時在公共汽車上沒有買車票。

陸菊華、吳產娣、朱玉妹被勞教後,立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聲稱三人都已經買票了,狀告勞教委及公安機關非法勞教。遺憾的是,一、二審法院均判三人敗訴。

新快報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調取的當日「報警記錄」中顯示,公交司機崔林於14:51:06報案,聲稱:「在自己車上有半車上訪人員,要去中南海鬧事,車子停在陶然亭橋北車站,他們沒有統一服裝,背著包,有上訪材料,無橫幅及標語,請民警來。」

同時,記者調取了14路公交車當日值班記錄,記錄中,值班人員陳起雲寫到:「14:50,14路車駕駛員崔林北行到陶然亭橋北時,10餘名自稱上訪人員的人上車,要去中南海,崔林拉手剎報警。」在這兩份詳實的記錄中,司機崔林並未提及有人上車不買票。而報警原因及停車原因均不是「拒不購買車票」,而是「有上訪人員」。

一元勞教案折射法治之恥

事件被曝光後,引發了外界的指責。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行政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執委袁裕來認為法院的做法非常荒謬,他表示,司機崔林的證詞,如果朱玉妹等人承認了,是可以立案的,但是對方沒承認,就需要進一步商討,法院也有必要要求證人出庭對質。

評論博客作者廖德凱撰寫「一元勞教案折射法治之恥」一文中指,如果以純粹的法律眼光來看,這無疑是典型的冤假錯案,縱然以最符合警方想像的事實來衡量此事,何曾聽到過有人因「票」而受到勞動教養之重罰?即使所控全部屬實,也不過是普通的民事糾紛而已,何至於警方千里迢迢趕赴北京,調查一起數月乃至一年前的異地逃票行為?當然,常州警方不會如此小題大作,而是另有深意。用不著深究警方的「深意」為何,此案也將成為法治之恥。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華聲論壇的評論對此指,這起蹊蹺的勞教案,存在著許多法律上的疑點。比如,不買車票屬於民事糾紛,也只有當這種不買票的行為升級為「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為時,才構成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上所規定的違法行為,可即便如此,法律規定的責任,也不過是「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只有在情節較重時,才「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文章進一步指,所謂「不買車票」不過是為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當地警方真正的目的是為了通過對這三名上訪人員進行勞教來「殺雞駭猴」,從而「威懾」其他想方設法上訪的當事人;因為同樣是不買票的一名當事人,由於之後不再上訪就沒有被勞教。

凱迪社區網友「合家學」結論道:「一元勞教案是中國特色下的悲哀,只有換一種體制人民才能有希望,只有自由、民主才能救中國,希望所有的人不要再漠視自己同胞的遭遇,因為今天的她可能成為明天的你。」

来源:看中國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