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
根據"世界正義工程"公布的一份國際調查報告,雖然中國在法律機構的責任和效率等方面有了"很大改進",但儘管如此,中國和俄羅斯在保障基本人權方面仍存在嚴重不足。其中,中國在集會和言論自由方面排名最低。
調查八大類"法治指數"
週一(6月13日),"世界正義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項目在華盛頓公布了全球"法治指數"的排名。該項目的法律專家對世界66個國家的八大類"法治指數"進行了調查。除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勞工權利之外,腐敗、犯罪、暴力、民事和刑事司法制度及政府監督也在法治指數調查之列。排在榜首的是瑞典和挪威。
中國在集會和言論自由排名中墊底
在談到中國時,報告中指出,就中國來說,法律機構的質量、責任和效率有"很大的改進空間",但在保障勞工的基本權利、言論和集會自由等方面仍有不盡人意的地方。
與中國境遇相同的俄羅斯,則在政府監督方面有嚴重欠缺。在此項的排名中,俄羅斯位於金磚四國(巴西、中國、印度、俄羅斯)中的最後一名。報告批評說,俄羅斯的司法體系中存在的腐敗、有罪不罰、對司法審判進行政治干涉、違反言論自由,肆意干涉俄羅斯民眾個人自由的問題都無不讓人感到擔憂。
而中國在集會和言論自由的法治指數排名最糟糕,位列66個國家中的最後一名,在勞工權利的法治指數排名中位居第61名。
伊朗的基本權利保障排名第59
在這份由"比爾與梅林達·蓋茨基金會"資助的"全球法治指數排名"的調查報告中,也對印度的某些方面提出了表揚。報告對印度在保障言論自由、法律制度的獨立和政府監督職能方面給予了肯定。不過,由於印度行政管理機構的表現欠佳,以及普遍存在的腐敗問題,也對該國法律的執行造成了負面影響。
同樣受到批評得還包括伊朗。在伊朗,通過政治手段干預法律制度幾乎是司空見慣。此外,該國在基本權利保障上排名較差,位居第59名。委內瑞拉在政府監督和刑事司法制度中的表現最差。在八大類法治指數中,該國的腐敗問題指數為54名,暴力問題指數為63名。
德國六大類調查中進入前十
位於全球排名第一位的是瑞典和挪威。德國在八大類的法治指數排名中,有六大類進入了全球前十名的位置。特別在民事司法制度方面位於66個國家中的第二名。總的來說,排名中,西歐國家是遵守法制國家原則的主要地區。但義大利除外。
美國在政府監督、公民權利和司法體系的獨立方面獲得佳績的同時,也存在警察區別對待少數族裔的情況。"世界正義工程"的負責人劉紅霞(Hongsia Liu)在接受法新社採訪時表示,要求世界各國不斷審查自己的司法體系。她說,"這是各個國家發展進程中所面臨的一個長久挑戰。"
原標題:"法治指數"排名:中俄人權狀況落後
来源:德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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