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歡魯迅。魯迅醜化了一個個普通民眾。他筆下的國民,如阿Q,如華老栓,如祥林嫂,如孔乙己,一個個都是醜陋的。他們充滿缺點,自私,無知,不肯抗爭,安於命運,迷信,欺侮更軟弱的人,等等。他對這些人,充滿著鄙視和厭惡。托爾斯泰曾經說:「普通老百姓由於他們辛勤勞動和窮困痛苦的生活,他們要比我們高尚好多倍.因此,我們的同行去尋找和描寫他們身上壞的東西,是很不好的。」這個道理,魯迅是不知道的。
魯迅對人性的理解,僵化、膚淺而機械。在他筆下,義人與惡人、朋友與敵人,涇渭分明。這顯然不是真正的人性!因為真實的人性中,好中有壞的一面,壞中也有好的一面。他缺乏對於罪人的同情和憐憫,缺乏對罪人的寬恕之心。在這方面,他與陀斯妥耶夫斯基,差了很大一個層次。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對罪人滿懷憐憫,看到了罪人內心中光明與黑暗的兩面,並且給了罪人以懺悔的機會,使罪人得以改過從新。這種心靈境界,魯迅是沒有的。
魯迅蔑視平民大眾生命的價值。魯迅說:「凡是愚弱的國民,即使體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壯,也是能做毫無意義的示眾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為不幸的,所以我們的第一要務,是在改變他們的精神」。他不懂得,聰明的人有其生命的價值,但愚弱的人同樣有其生命的價值!
從「病死多少是不必以為不幸的」,我們看到魯迅對於平民百姓的冷酷!魯迅看到社會不平等。但他不是通過喚起人的道德和良心,來改變這種情況,而是熱衷於暴力與鬥爭,鼓吹:「在現在這可憐的時代,能殺才能生,能憎才能愛,能憎與能愛才能文」。對傳統文化的判斷,極其簡單化。他說:「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這種歷史虛無主義,表明他對中國傳統文化的無知。
不懂得中國傳統文化包含著深刻的價值,不懂得今後中國的進步發展,必須建立在充分尊重中國傳統文化的基礎之上。魯迅在人與人交往中,喜歡扣政治帽子,並喜歡誇大別人的不足,甚至喜歡捏造出對方根本不存在的缺點,來攻擊別人,這表明他自身素質的低下。從總體上說,魯迅是中國思想文化的負面資源,而不是正面資源。過去幾十年,我們的語文教材,大量地引進魯迅的文章,這不是好事。他那種充滿偏激的思維,使許許多多青少年遭到誤導。讓魯迅的文章從語文教材中退出,是明智的,是必要的撥亂反正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