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3-12 17:31:13作者:
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相差的權利大概是六項:
1,公民能領取加拿大護照,持該護照可免簽證進入美國、歐共體、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可謂是「一照在手、全球暢行」。而永久居民只有楓葉卡,去那些國家和地區要另外簽證。
2,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而永久居民沒有。
3,公民可以優先錄用為公務員。而永久居民不能競選公職。
4,公民優先享有政府的某些補貼,例如某些社會保險福利、教育資助等。
5,公民沒有每年居住在加拿大的時間限制。而永久居民需要每五年裡至少住夠兩年,才能更換新的楓葉卡,住不夠,就會永遠失去楓葉卡。
6,公民身份,父母申請赴加拿大探親容易些。今年4月16日算是登陸加拿大了,按照規定,如果基本上一直住在加拿大,那麼再過三年就可以申請入籍成為加拿大公民,但登陸前在加拿大已經居住過將近4年,可以頂一年入籍所需時間,這樣再過兩年就可以申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