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代,列國混戰,霸主更迭,歷來都認為當時曾經出現過「五霸」。孟子說:「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又說:「五霸,桓公為盛。」(《孟子。告子》)《商君書。更法》也強調:「五霸不同法而霸。」《漢書。諸侯王表序》更明確指出:周王室衰,則「五霸扶其弱」。然而,春秋「五霸」所指究竟為誰,卻眾說紛紜:
(1)《荀子。王霸》稱:「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勾踐,……所謂信立而霸也。」《荀子。議兵》又說上述五君,「可以霸而不可以王」。《墨子。所染》也謂上述五君,「所染當,故霸諸侯」,
(2)《風俗通義。五霸》曰:「《春秋》說齊桓、晉文、秦穆、宋襄、楚莊,是五霸也。」《孟子》趙岐注也以上述五者為五霸。
(3)《白虎通。號》記:「或曰五霸謂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楚莊王、吳人闔閭也。」
(4)《漢書》顏師古注云:「五霸謂齊桓、宋襄、晉文、秦穆、吳夫差也。」可見歷來解釋之歧異。
在上述四說中,只有齊桓公和晉文公是眾所公認的二位霸主,大家都沒有異議。那麼餘下的三霸應該歸誰呢?試對上列其他六位提名者逐一進行分析:
一、宋襄公,齊桓公死後,宋襄公乘諸侯無主之機,欲為霸主。《春秋。僖公十八年》記,宋襄公曾與曹伯、衛人、邾人伐齊,把齊軍打得大敗。僖公十九年,宋襄公又逮捕了滕國的國君,與曹人、邾人盟於曹南;二十一年,宋人與齊人、楚人盟於鹿上;二十二年,宋襄公又聯合衛國、許國、滕國一起伐鄭。這幾年的會盟、征伐,《春秋》均列宋襄公為首,可知他確實曾經做過短時期的盟主。但就在會盟之際,宋襄公被楚拘留;後戰於泓,又為楚所敗,遂傷而死。這樣的人,能是霸主嗎?
二、秦穆公,《韓非子。難二》稱:「蹇叔處秦而秦霸。」《新序。雜事三》謂:「秦用由余而霸中國。」可見秦穆公曾經稱過霸。但《左傳。文公六年》因其死後用人殉葬,便明確指出:「秦穆之不為盟主也,宜哉!」《史記。齊世家》也謂:秦穆公辟遠,不與中國會盟。「但《史記。秦本紀》和《李斯列傳》都說他用賢伐戎,並國開地,」遂霸西戎「。所以有人認為,秦穆公僅可稱為」偏霸「,不能列為中原五霸之中。
三、楚莊王,《韓非子。喻老》曰:「楚莊王……舉兵誅齊,敗之徐州,勝晉於河雍,合諸侯於宋,遂霸天下,」從歷史記載來看,楚莊王武力強盛,曾稱霸中原是沒有問題的。但歷來有人認為,他曾炫耀軍事實力,威脅周王室,向周室「問鼎之大小輕重」,太驕橫跋扈,不像一個霸主之所為。東漢應劭《風俗通義》就指出,楚莊王等沒有「尊事王室之功」,不宜列入五霸。
四、吳闔閭。《呂氏春秋。簡選》稱:「吳闔閭……與荊(楚)戰,五戰五勝,遂有郢,東征至於庳廬,西伐至於巴蜀,北迫齊晉,令行中國。」《戰國策。秦策》也謂:「伍子胥……卒興吳國,闔廬為霸。」但事實究竟怎樣呢?有人指出,吳闔閭僅僅是西破強楚,昭王奔隨後,隨人不以昭王給吳,吳人只得引退,不敢與爭,當無力西及巴蜀;北迫齊晉也於史無征。因此,吳闔閭應為偏霸。
五、吳夫差。他曾經南敗越,西敗陳楚,北敗齊魯,在與晉的黃池之會中以先到為盟主。可是正當他北上爭霸之時,越勾踐抄了他的後路,端了他的老窩,吳夫差兵敗身死。這樣的結局,可以稱得上霸主嗎?
六、越勾踐。《呂氏春秋。順民》說:「越王……殘吳,二年而霸。」《史記。越世家》載:「勾踐已平吳,乃以兵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於徐州,致貢於周。周元王使人賜勾踐胙,命為伯。」當時,越兵橫行於江、淮東,「號稱霸主」。這裡所記,周王曾經賜胙命伯,當然是稱霸的明證。但不少論者總以為,越王勾踐作為霸主的史實,畢竟太少。
綜上分析可見,上列六位君王曾被認作霸主,而各自又都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此外,還有一些國君歷史上明確記載他們曾經是「霸」,如《左傳。成公十八年》謂:「晉悼公……所以復霸也」;《左傳。昭公三年》云:「昔文、襄之霸也」,杜預註:「晉文公、襄公。」可見晉襄公、晉悼公都曾作過霸主。這些國君,是否也應列入春秋的霸主之中呢?
關於春秋「五霸」,歷史記載和歷來的看法如此分歧,莫衷一是。如何才能作出一個正確的答案,需要我們去細緻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