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孩被同學父親強姦之後與其私奔 3年後已為人母(圖)

發表:2010-11-10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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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美根在看守所流下悔恨的眼淚

3年後向家人求救時已育兩個孩子 男子系女孩同學之父親 日前被判刑13年零8個月

12歲,李倩倩(化名)還只是一個小學六年級的學生,但命運卻在這一年發生改變,她在同學家玩時被同學的父親強姦。事後,害怕「醜事」被父母知道被罵,李倩倩從家中偷了5000元錢與強姦男子私奔。這一走就是3年,在她人生幾近絕望時,李倩倩向父親發來求助簡訊,而當父親上門解救時,發現15歲的女兒此時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日前,隨著強姦男子被法院判刑,12歲女孩遭遇強姦的悲劇內幕浮出水面。

女孩遭同學之父強姦

李倩倩的父母均是來自上饒的打工者,租住在南昌市青雲譜區一城中村。2007年,跟隨父母在南昌生活的李倩倩,時年只有12歲,在南昌市某小學讀六年級。

李倩倩回憶稱,當時在班上她有一位同學名叫宋軍軍(化名),其父親宋美根也租住在這一村裡,和李家還是隔壁鄰居。由於既是同學又是鄰居,李倩倩經常會在放學後和宋軍軍在一起做作業,而大一歲的宋軍軍像一位大哥哥帶著李倩倩玩。

2007年7月底的一天下午,李倩倩帶著妹妹又來到宋家找宋軍軍玩,見宋軍軍正在玩電腦,李倩倩帶著妹妹便到宋家房間看電視,此時,宋美根正躺在床上睡覺。沒過一會兒,李倩倩妹妹走出房間玩,這時,宋美根醒來後看到李坐在床邊看電視,立即起歹念並起身將房門關上,強行將李按在床上進行強姦。

男子因搶劫曾被判刑

對於當初強姦李倩倩,宋美根稱是李家母親嫌棄他,他才有報復的念頭。

原來,家住新建縣松湖鎮雙垣村的宋美根早在1980年12月就因搶劫犯罪被豐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幾年後,刑滿出獄的宋美根又因盜竊犯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由於宋美根家徒四壁,之前和他同居生下兒子宋軍軍的女人離開了他。

李家母親認為,宋美根是個多次坐了牢的人,不是什麼好人,而且曾見過女兒到宋家玩時,宋美根時不時會拿手在其女兒肩上、背部有不規矩的動作,尤其是有一次看到宋美根和李倩倩開玩笑時,宋美根藉機把李壓在身下,更是生氣。所以,李家母親要求女兒不許到宋家玩。

宋美根稱,本來自己就是多次坐牢出來的,最怕被別人看不起,而李家母親讓女兒不要上門來玩,他十分生氣,於是他要藉機強姦掉其女兒,還要把她帶走。

而實際上,宋美根在強姦李倩倩時,已是43歲,也就是說,宋美根比李倩倩大31歲。

女孩跟強姦男子私奔

據介紹,被同學父親宋美根強姦後,李倩倩回家並沒有告訴父母。幾天後,宋美根私下告訴李倩倩:發生了性關係就會懷孕,如果被你父母知道肯定會被打。

聽到這些話時,不懂世事的李倩倩害怕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最終,在宋美根的唆使下,李倩倩決定跟著宋「外逃」。而此時,宋美根身上沒有錢,宋美根又向李倩倩打聽「你爸媽的錢藏在哪裡,你知道嗎?」之後,由李倩倩回家偷走父母的5000元現金,兩人消失在這個城中村。

李家父母稱,在2007年8月的一天,他們發現女兒失蹤後,四處尋找,曾以為是被人販子拐走報了案,之後夫妻二人還在多個城市張貼尋人啟事。但隨後他們發現,租住在自己隔壁的宋美根也是在女兒失蹤那天搬走了,而且其兒子宋軍軍也消失了。李家父母表示,曾懷疑過宋美根拐走女兒,但苦於沒有證據無法確認就是宋所為。

向父母求救時,已生育兩個孩子

李家父母回憶,女兒失蹤了3年,這3年全家人都是在痛苦中度過,直到今年5月17日,終於等來了女兒的消息。

「爸爸,我好想你們,我好想回家……」5月17日晚上6時11分,一條簡訊突然出現在李家父親的手機上。「是女兒倩倩,倩倩發信息過來了。」李家人高興地哭了起來。為了能知道女兒在哪裡,父親撥通了電話。「爸爸,我想回家,可我老公不讓我回家,你們來找我吧。」女兒在電話中哭了起來。

「老公?15歲的女兒怎麼會有老公?」放下電話,已在外省打工的李家父親來不及準備立即坐車奔向女兒所稱的新建縣西山鎮一磚瓦廠。最終,在這家磚瓦廠附近一間破舊的工棚裡,李家人見到了久別三年的女兒李倩倩。此時的李倩倩根本不像是一位15歲的女孩,滿臉滄桑、皮膚粗糙得像位中年婦女。而在現場,還有兩個年幼的孩子。「爸爸,這兩個孩子是我生的,是你們的外孫。」聽到女兒說這句話時,李家父母驚呆了。

據宋美根回憶,在帶著只有12歲的李倩倩私奔後,因為自己沒有生存技能,找到新建縣西山鎮一偏僻磚瓦廠打工,一同前往的還有比李倩倩大一歲的兒子宋軍軍。

「兩口之家一下子變成了三口之家,宋軍軍見我把他同學李倩倩帶來了,而且睡在一張床上,非常不理解。在一起生活時,軍軍叫喚李倩倩時,還是一口‘倩倩、倩倩’的,我很嚴肅地和他說,不能這樣叫,倩倩已經是你媽了,以後得叫媽媽,否則你直呼長輩的名字,不等於可以直呼我的名字了,軍軍那段時間很鬱悶。」宋美根說道。

談及他與李倩倩生育孩子時,宋美根非常「感慨」地說道:「因為家裡實在是窮,小學還沒有來得及畢業的軍軍被我安排外出打工了。而在西山磚瓦廠打工同居兩個多月後,倩倩便懷孕了,生孩子時我沒錢不敢去醫院,找了一位接生婆在工棚裡幫忙就生下了孩子。」宋美根稱,小孩生下來之後得了病,他將小孩送到醫院後沒錢治理,直接告訴醫院「你們願意治就治,治不好我也不會去接的」,最終,醫院出於人道主義進行了治療,可至今,宋美根還欠醫院6000餘元醫藥費。

而就在李倩倩生下第一個小孩半年不到,宋美根再次讓李倩倩懷孕,之後李第二個小孩來到人間。對此宋美根給出的解釋是:在農村,生一個也是生,兩個也是生,乾脆多生幾個。他並未考慮過,自己都吃不飽飯,新生下來的小孩吃什麼之事。

女孩曾要求警方輕罰孩子父親

事後,李倩倩也坦言,在被宋美根帶走來到新建縣這一偏僻的磚瓦廠生活,她也非常想念家,想念父母,在生下兩個孩子後,由於宋美根基本沒錢過日子,她想過離開,但看到兩個嗷嗷待哺的孩子,出於母愛的她又不忍心獨自離開。

據介紹,就在警方將宋美根帶走調查時,李倩倩還曾向辦案人員表示:自己已經和宋美根生活了3年,生育了兩個孩子,如果宋被抓去坐牢,也就意味著兩個孩子沒有了父親,希望辦案單位網開一面。

然而,由於宋美根是明知李倩倩只有12歲,仍實施強姦行為,屬於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按照法律規定應該予以從重處罰。

今年5月21日,宋美根涉嫌強姦罪被南昌市公安局青雲譜分局刑事拘留,5月31日經青雲譜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強姦男子獲刑,女孩遭強姦事件並未結束

今年9月15日,此案在南昌市青雲譜區人民法院宣判。

法院認為,被告人宋美根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且依法予以從重處罰。被告人宋美根有犯罪前科,酌情予以從重處罰;其認罪態度較好,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法院判決,被告人宋美根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8個月。

據介紹,現在的李倩倩性格已經變得沉默不語,被問到三年前的那一幕及這三年來的日子,她總是以淚洗面,總以搖頭來回答所有人的疑惑。

主辦此案的南昌市青雲譜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光照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深深嘆息道,案子是判了,強姦男子也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可這起性質惡劣的事件並未畫上句號,因為這位只有15歲的女孩日後如何帶著兩個孩子生活,依舊是個問題。

記者手記

該誰冷靜思考?

12歲女孩被同學父親強姦,事後竟然因為擔心被父母罵,被強姦男子帶著私奔了!15歲,許多孩子還在讀初中,可她卻是兩個孩子的母親。讀者看到這則新聞,心中肯定是為女孩的無知而嘆息,為強姦男子的無恥而憤慨。

是的,強姦男子受到法律制裁理所當然,甚至還應該判得更重些。可如果我們回過頭來看這起案件,所需要思考的問題有一大串:外來農民工子女安全問題;農民工性釋放問題;未成年人性意識保護問題,等等。

不難發現,在農村,由於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在家中的年幼女孩遭遇性侵犯的案件正在逐年遞增,屢屢向這些幼女伸出罪惡黑手的,不僅僅是那些可以做她們父母的中年人,還有那些可以做她們爺爺的老人們。

將時鐘回撥到三年前,李倩倩如果學會保護自己,就不會遭遇強姦;如果李家父母早點發覺女兒的不對勁,就不會出現女兒和強姦男子私奔事件;如果磚瓦廠周邊的居民懂一點法,能向警方報案有人與幼女同居生子,就不會出現女孩私奔期間再生育孩子之事;如果再多一些如果,我們今天看到的或許不再是這場悲劇。

所以,今天我們在這裡呼籲。家長、親屬、老師和其他人,要多關注幼女的心情、性格、習慣等變化,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就要認真、仔細瞭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家庭和社會要理智對待遭受性侵犯的幼女,要最大限度地對她們給予關心、愛護和安慰,千萬不要橫加指責、嘲笑、辱罵和另眼相看;要引導受害幼女正確認識和對待已經發生的事情,摒棄傳統、世俗的錯誤觀念,樹立起正常生活的信心和勇氣。

来源:江南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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