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河南省商丘地區常務副專員、周口市市長、河南省水利廳廳長等職的張海欽,為了養情人和3個「兒子」,大肆受賄700多萬,2008年11月被鶴壁市中院判處無期徒刑。張提出上訴,前不久,河南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分析張的墮落軌跡,「求子」是一個重要因素,可令身陷囹圄的張尷尬不已的是:第一個情人所生的孩子並非他的兒子,另外一對姐妹情人生的孩子是不是他的,也只能說有一定的「概率」……
為續「香火」養個兒子非親生
張海欽1949年7月出生在河南省登封市鄉下,早年當過民辦教師、季節工。
1979年張開始從政,仕途頗順。但他一直有個遺憾:沒有兒子繼承香火。
1989年任新鄭縣縣委書記時,張海欽認識了他的第一個情人汪曉藍。
汪大學畢業後被分配到某機關工作,因工作關係常與張海欽接觸。從1989年開始,兩人保持了長達18年的情人關係。
張想讓汪幫他生個兒子。可汪未婚,生了孩子不好見人,故汪遲遲沒有答應。張安慰汪說:「你也知道,我只有3個女兒,雖然我身在官場不好隨便離婚,但只要你給我生個兒子,我的心大部分還不在你這兒?實在不行,孩子生下後交給我妹妹撫養,保證不會讓別人知道。」
經不住張再三懇求,汪答應了。而為了掩護,汪還開始跟一名曾經追求過自己的老同學談起戀愛。1995年夏,汪生下一名男嬰。接到報喜電話,張海欽情難自抑,當著秘書和司機的面,打電話把這一「特大喜訊」告訴了家鄉年邁的父母,因為「延續香火」也是兩老的心願。
意外在2000年9月發生。當時,張海欽和汪曉藍帶著這個寶貝兒子去旅遊,誰知這個調皮的孩子在景區騎馬時摔到了石頭上,流了很多血。治療時醫院說要輸血,張海欽當仁不讓。可檢查結果卻讓他五味雜陳:張海欽是B型血,汪曉藍是O型血,孩子卻是A型血。回到河南,張海欽再做親子鑑定,結果排除了他跟孩子的父子關係。
自覺受欺騙後,張海欽開始冷落汪曉藍和那個孩子。但他還是得面對汪曉藍不斷地要錢要物,基本上三四天一次,到家門口或者單位門口,汪曉藍也不多說,見面拿了錢就走。「我要不給錢,她就揚言要到紀委告我。」張海欽說自己不得不就範。
喪盡廉恥 廳長霸佔「姐妹花」
張海欽想生個兒子的想法一直沒有放棄。
張海欽在商丘任地區副專員時一直住在豫東賓館,賓館有不少漂亮的女服務員。1997年春的一天,張有點感冒,一個名叫程穎的女服務員一直細心照顧他,其間,程穎幾次欲言又止。「小程啊,你好像有什麼心事嘛!」張海欽主動問。程穎見張主動搭話,連忙抓住機會說:「張書記,我不想當一輩子服務員,已經準備調到商丘××局工作,但調動關係在人事局被卡住了。想請您幫忙說一下,又不敢開口求您……」張海欽拉過程的手說:「關起門來就不要叫我書記,就叫我大哥好了。我明天就給你打個招呼。」
在張海欽的幫助下,程穎如願進入商丘市某局,成了公務員。程對張充滿感激。1997年8月的一天,兩人發生了關係。
耳鬢廝磨間,張提出讓程給自己生個兒子,程直接說:「你先離婚,再娶我,我再給你生兒子。」
張海欽怎會輕易離婚,他大度地勸程穎說:「你放心,只要你能給我生個兒子,即使你跟別人結了婚,我照樣會對你負責到底。」此後,程和一個開火鍋店的業主談起了戀愛,但仍保持和張海欽的關係。直到2001年初,此時張海欽調任周口市市長,隨著年齡越來越大,張生個兒子的想法也更加迫切了。此時,程穎已經結婚,對和張繼續交往也有了顧忌。兩人之間有了罅隙。
令張海欽意外的是,這時,程穎的妹妹程暉卻主動找上門來。程暉生於1983年,初中文化,比張海欽的女兒還小10歲。程暉知道姐姐跟張市長的「特殊關係」,就乾脆大大咧咧地闖進了張海欽的市長辦公室,要求張安排工作。張海欽發現,程暉比程穎更加青春靚麗,當即安排她到周口市某街道辦事處上班。雖然「不過是個臨時工」,但程暉非常滿足,並從此對張「忠心耿耿」,很快就成了張海欽的情人。
2003年2月,張海欽調任河南省水利廳廳長、黨組書記。這時,程穎突然找上門來,說:「我跟我丈夫離婚了,因為他懷疑孩子不是他的。我推算,那個孩子應該是你的……」張海欽一時心熱,拿出5萬元給程穎救急。
2006年3月,程暉也終於生了個兒子,張海欽百感交集,一下子拿出26萬元給程暉。
難以自拔 兒子成了索命繩
由於張海欽基本上可以確定程暉生的孩子是自己的骨肉,所以就特別疼愛這個兒子,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為了給程暉和兒子買房,張海欽不斷把受賄來的錢物交給程暉。
7月底,程穎找到張海欽說:「我知道你懷疑孩子不是你的,但我敢讓孩子做親子鑑定!」見程穎如此理直氣壯,再想到她也是因為自己才離婚的,他就又先後給了程穎20萬元人民幣和1萬元美金。
8月,程暉決定用張海欽給的錢在鄭州買房,找程穎幫忙選房。此時,在程穎的再三追問下,程暉才紅著臉把實情說了出來:「我跟張海欽已經好了好幾年了,而且還給他生了孩子……」
儘管非常惱怒、羞恥,但考慮半晌後,程穎還是平靜了下來。8月14日,程穎和程暉姐妹倆各自拿出40多萬元,在鄭州市鄭東新區某小區分別購買了一套面積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門對門地做了鄰居。
至此,張海欽「後院安定」。為了給兒子們留點家業,張繼續大肆受賄。當然,張海欽並非腐敗得那麼心安理得。其間,張把父親留給孫子的10萬元特意交給秘書,交待說:「萬一我有什麼意外,這筆錢可以用,一定要交到程暉手裡,將來給她的孩子上學用……」事情果然被他料到了,2007年7月,商丘一房地產商人犯案被抓,供出曾向張海欽行賄。
張海欽開始並不配合調查,後來辦案人員提到他的兒子,才打動了他心中那根脆弱的神經。辦案人員問:「你能保證情人生的孩子就是你的嗎?」張海欽怔了半晌,突然嘆了一口氣,因為他對此也不是十分肯定。
河南省鶴壁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從1994年春節到2007年 8月,張海欽利用職務之便,受賄700餘萬元。同時,還有價值572.68萬元人民幣、7.8萬元美金及1萬元港幣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