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貪污:城關鎮在陳傑書記和鎮長一人獨攬大權的情況下,在財政所私設小金庫,把公款變項到小金庫帳本上,便於大量貪污。所有私用款項都從小金庫中支出,這 是他在任財政所長時期所慣用的,他用的分管財政負責人和財政所長是他的同鄉,這位老財神還安排親信做假帳,填幹部職工報銷處補助花名單入帳多次,公開侵吞 公款,連他的家人吃飯都是報銷公款。
二、私分公款:陳傑任城關鎮書記不到三個月,就開始私分公款。2009年中秋節,鎮、社會幹部都有份,其中鎮班子成員每人1000元,怕有人說出去,都是讓各人找發票報銷。陳傑任書記一年多來光公款吃喝招待就花了200多萬,這是事實,城關鎮的幹部都知道。陳傑在城關鎮就他說了算,簡直是城關鎮的土皇帝。
三、 賄賂:陳傑利用公款大肆行賄。其中因計畫生育不理想怕受處理就一次送去上萬元。春節給檢察院送禮二萬元,國地稅送五萬元,公安機關二十萬元等。
四、索賄:利用工業園區征地建設、商家投資。沒錢不辦事。在馮某、杜某征地和建設期間就給陳傑送四十餘萬,在建設快完工時,陳傑問包工頭:「這能夠本嗎?如果不夠,打個報告我再給你幾十萬。」
鎮幹部李超上次看北京看陳傑女兒一次就送二十萬,回來後陳就給李超安排了工程。工業園區有個史老闆為了入園一次性送六萬。徵兵期間陳傑任組長,開會時開頭就說:「誰走我一個人說了算。」也就是誰不送禮別想走。去年開學陳傑一個人光給民族中學負責人寫條子就寫了246個,說不安排校長就得拿掉。
五、淫亂:陳傑作風敗壞,自上任就亂搞男女關係。陳傑和城關鎮閃副鎮長有不正當關係,閃經常在他的辦公室,並經常一同出差。在趙廟老家和同村陳慧英一直相 好,在趙廟村與會計相好。三堂鎮李姓的兒媳婦被他長期包養,並在文廟廣場送了一幢房產。在墳臺和趙雪芳、關振華、宮敏。陳經常利用外出開會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