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出自《孟子•離婁上》。原文是: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一直被認為封建思想的桎梏,進而有人說儒家滅人性,孟子沒人情。云云。 由於年代久遠,以至於被後人牽強附會,失去了本意。
哦們先看漢代趙氏注曰:
「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為無之為,去聲」。「舜告焉則不得娶,而終於無後矣。告者禮也。不告者權也。猶告,言與告同也。蓋權而得中,則不離於正矣。範氏曰:「天下之道,有正有權。正者萬世之常,權者一時之用。常道人皆可守,權非體道者不能用也。蓋權出於不得已者也,若父非瞽瞍,子非大舜,而欲不告而娶,則天下之罪人也。」
用白話文來解釋就是:一味順從,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這是第一種不孝;家境貧窮,父母年老,自己卻不去當官吃俸祿來供養父母,這是第二種不孝;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這是第三種不孝。
讀過趙注之後,我們再回到孟子的原話: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我們分析原文不難發現,孟子的本意並非是我們平常瞭解到的含義。我認為更中肯的解釋應該是:「不孝的表現很多,但以不盡做後輩的本分為最。舜在取妻的時候沒有稟告健在的父母,是沒有盡做後輩的本分。但君子認為舜雖然沒有稟告但與稟告了是沒有多大的區別(因為舜取妻是在堯考察了舜的德行後決定把女兒嫁給他的,而此時,舜的父母對舜還有偏見,稟告他們並沒有什麼好處)。」
其實,孟子是一個非常開明的夫子,並非不知變通的老道學。相似的例子還有「男女授受不親」一句。其實在《孟子》裡有人問孟子,如果嫂子溺水了,小叔子該不該給予援手,孟子說當然要給予援手。這裡就不引原文了,建議求知的讀者自己翻看原文。
那麼孟子的話為什麼會被斷章取義到這種程度!我個人以為這是道學家的故意。很明顯,《孟子》的文字不是隨便一個人可以看得明白的,能看《孟子》的人文字的理解裡應該不會差到把這麼簡單的文字都誤解的地步。所以這種誤解是一種故意,或者說是曲解。曲解的目的自然是為了闡述「存天理,滅人欲」的道學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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