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宿舍樓周圍建起安全網以防工人跳樓
今天,中國大陸有傳媒報導說:深圳富士康公司發生了「十多連跳」事件後,已經開始對工人宿舍樓加高欄杆,把欄杆從原來的1米高加高到3米高。據說這樣做以後就可以杜絕跳樓的悲劇了。
我是個建築師,對欄杆高度與安全的關係,有比較專業的瞭解。在建築設計中,國家規範對欄板或欄杆的高度有強制性的要求:低層和多層建築,欄板或欄杆的淨高不應低於1.05米,高層建築欄板或欄杆淨高不低於1.10米。
從設計的原理上說,欄板或欄杆需要有一定的淨高,是為了不出現這樣的情況:當人們站在或靠在欄板或欄杆旁邊時,保證人們的身體重心低於欄板頂或欄杆頂。其目的是為了防止人們發生意外墜落事件,絕對不是為了防止「跳樓者」的。對於主動的「跳樓者」來說,高度並沒有多大意義!3米高的欄杆就能擋住那些懷著必死之心的人嗎?
為了阻止那些懷著必死之心的工人跳樓,你們可以把富士康公司的所有的樓房的欄杆都加高到3米,這樣一來,在富士康公司範圍內,跳樓事件也許不會發生了?對想自殺者來說,3米高的欄杆可能是不太容易跳,然而,自殺者難道不可以到其它地方去跳樓嗎?而且,自殺者完全可以採用其它方式自殺,例如:吃大量的安眠藥、吃農藥、吸毒氣等等。此外,你們可能沒有想到的是:一般的宿舍樓的層高大約是3米,一旦欄杆被加高到3米,那樣就意味外走廊欄杆與屋頂板連在一起。這樣一來,欄杆就已經不是「欄杆」了,更像監獄裡的「鐵窗」。深圳富士康公司有大約五十多萬工人。當五十多萬人都生活在像監獄一樣的環境下時,完全可能會有更多的人想自殺,完全可能會有更多的自殺事件發生。
一個社會,若是有大量的精神正常的人想自殺,是由於他們覺得生不如死。在這種情況下,用技術手段來防止人們自殺,完全是無效的。唯一有效的方法是解決人們覺得生不如死的社會環境。
所以,要杜絕或減少工人自殺,必須給予工人作為人的人權,作為勞工的權利,包括組織工會、與資方談判和罷工等權利。從小共產黨就教導我們說:我們的國家是工人階級的國家,工人階級是國家的主人啊!為什麼我們國家的主人工人階級是那麼毫無權利,而資本家卻能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