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近日宣布,為打擊持學生簽證在英國非法工作的現象,英國將提高學生簽證的發放標準,削減本年度的發放數量。
新標準提高了對學生簽證申請人英語口語水平的要求。同時,攻讀學士學位以上級別課程的申請者,每週將僅被允許工作10小時,而非此前的20小時。所學課程時間不足6個月的,將無法攜帶家屬。攻讀學士學位以下級別課程的申請者,隨行家屬不得在英工作。
英國內政大臣艾倫約翰遜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依舊對那些想來英國合法求學的外國學生敞開大門——他們是受歡迎的。但那些並非懷有嚴肅的求學目的,而主要為了工作而來的人——他們心裏應該清楚,我們對無視規則的人將不會手軟。」
約翰遜在聲明中還說,不會為提高門檻而致歉。
英國政府在2008-2009年度向23.647萬名外國人發放了入境留學簽證。有報導說,此次英國可能削減數以萬計的學生簽證,但英國內政部發言人拒絕證實這一消息是否屬實。
數據顯示,英國目前教育和教育技術的出口值約為每年280億英鎊(1英鎊約合1.57美元),位居世界前列。
紐西蘭移民局近期已經宣布了學生簽證的政策變化,並就一些常見問題做出了一些回答。
本次政策的變化只涉及已經獲得學生簽證的學生申請變更簽證條款比如更換學校和課程的情況。
這次政策的變化意味著申請更換課程和/或更換學校的學生需要重新提出簽證申請,並且證明他還能滿足相關要求,並且證明自己的申請是真實的學生申請。
本次政策變化的目的在於確保國際學生在更換學校和課程的時候是出於真實的原因,而不是因為非學習需求的原因。所以在獲得新的簽證之前,學生不能更改學校或者課程,如果沒有申請就更改,他們的簽證申請結果可能會受到影響。
這個政策同時是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因為所有的可以接受國際學生的教育機構都必須經過政府監管,達到標準的學校才能招收留學生。本政策還對接收留學生的教育機構做出了要求,如果有學生在沒有提出申請的情況下就變更學校,比如從甲校換到乙校,那麼乙校也會被移民局提出相應的處罰。
以下是一些常見問題解答
新政策的要求是什麼?
政策適用於學生簽證變更狀態或續簽。
申請者需要提供以下證明:
v 持續滿足學生簽證的申請要求,
v 沒有違反現在所持簽證上的條款狀態, 並且
v 是真實的學生申請
為什麼要出臺新的政策?
政策變化的主要原因是出於對國際學生到達紐西蘭不久就變換課程/學校的擔心。從移民局的角度出發,紐西蘭必須確保學生在變更課程/學校時是出於真實的原因並且滿足學生簽證的申請要求。
什麼樣的申請需要滿足新的政策?
所有不能完成簽證條款上的課程或者希望變更課程/學校的學生簽證持有者必須滿足新的政策要求。
任何學生簽證條款變更(課程/學校/地點)包括在同一學校變更課程,或到不同學校學習同樣的課程,或到不同學校學習不同課程都需要移民局的批准。
學生如果是繼續深造的情況,比如一個13年級的學生要繼續到高等教育機構學習或者在高等院校學習的學生完成學業後希望學習另外的高等教育課程,則可以不必滿足這項新的政策。
申請人到達紐西蘭是有人勸說可以去其它的學校學習,應該怎麼辦?
如果希望變更簽證上的條款,必須先聯繫移民局再採取任何行動。
應該把申請發到哪裡?
Immigration New Zealand
PO Box 1049
Palmerston Nor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