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起訴江澤民、羅乾等標語。
自本報12月20日頭版首次報導阿根廷下令逮捕前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後,路透社及時報導了這一消息。近幾天,美國兩家大報《華盛頓郵報》和《紐約時報》以及美國之音、法國廣播電臺、馬來西亞國家通訊社和部分香港媒體紛紛轉載或報導阿根廷法院的裁決。
中共外交部發言人姜瑜12月24日對阿根廷法院的裁決首度作出回應,聲稱「一些外國司法機構作出有利於法輪功的裁決破壞了這些國家與中國的關係」,要求阿根廷政府「妥善處理」阿根廷法院要求逮捕江澤民的裁決。據悉,阿根廷總統定於明年1月訪問中國。中共以前曾施壓阿根廷政府,企圖通過行政干涉司法,但未得逞。
中共破壞阿根廷訴江案未得逞
訴江案原告、阿根廷法輪大法學會會長傅麗維女士在接受希望之聲採訪時透露:在法官受理和取證過程中,中共利用一切政府和民間的手段,竭力破壞訴江案。
傅麗維說,2005年她向阿根廷聯邦法院起訴當時正在阿根廷訪問的羅干之後,中共大使館向阿根廷外交部抗議,理由是羅干具有外交豁免權。由於西方民主國家法律仲裁和政府管理相對獨立,法律不受政府制約。因此中共這一招數無效。
「它(中共)這個抗議是提到阿根廷的外交部,外交部就下了個公文給這個法官。法官就把這個案子呈到最高法院。(高院)批下來說:羅干不在阿根廷,他不屬於有外交豁免權。」傅麗維說,中共還採用各種手段企圖干擾案件審理,比如:中共資助的華僑商會的律師曾要求閱覽訴江案的一切文件,被法官識破並依法回絕。
在調查取證過程中,阿根廷最高法院和主審法官獨立辦案,排除中共干擾,經過四年的調查,正式裁決全面逮捕兩名刑事被告江澤民和羅干,彰顯了司法的公正。
江和羅一旦進入引渡國可能遭到逮捕
路透社報導說,負責此案的阿根廷聯邦法院法官拉馬德里是根據該國法律中「普遍管轄」和「引渡受審」的原則做出這一裁決的,這兩項原則允許阿根廷法庭處理髮生在其他國家的人權問題。這是該國首度動用治外法權追緝違反人道罪行的案例。根據這一裁決,一旦江澤民和羅干進入與阿根廷簽有引渡協議的國家,就可能遭到逮捕,並引渡到阿根廷受審。
拉馬德里法官自2006年起開始調查中共對法輪功成員進行酷刑折磨和滅絕性的鎮壓,期間他曾親赴紐約向受害者取證。2009年12月17日,拉馬德里法官要求國際刑警組織發出對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和前公安部長羅干的逮捕令。
西班牙訴江案:期限一到,也將發出逮捕令
不久前的11月下旬,西班牙國家法庭也作出該國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包括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等5名高官,法官IsamaelMoreno已經通過外交渠道向被告江澤民等人發出了調查的文書,該案正邁向被告回應的最後期限,期限一到,也將向罪犯發出逮捕令。
據本報記者李孜發自比利時布魯塞爾的報導,比利時著名人權律師喬治·亨利·波傑先生(G.H.Beauthier)近日表示:「很高興看到這樣的結果,這說明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發展。有很多的法律條款足以起訴這些罪犯,這些人在中國還沒有被繩之以法,那麼就可以運用‘普遍管轄原則’在歐洲進行起訴。西班牙法庭的決定可以強化‘普遍管轄原則’來針對那些對法輪功所犯下的罪行。」
波傑律師曾與多國律師一起,成功地將前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送上法庭。他說,歐洲律師們正在運作一個國際司法網,並在歐洲各國實施。「正如我們為法輪功學員做的那樣,建立一個廣泛的合作系統,讓中共領導人意識到,來歐洲旅行將會是令其畏懼的事情。」
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1999年7月一意孤行發起了鎮壓法輪功的運動,抓捕和關押了大批法輪功學員。根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的數據,十年間共有數萬法輪功學員被關押,至少3,200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