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11-30 03:16:16作者:
遼寧撫順女國土局長,論級別僅是一個科級幹部。但她卻利用職權幫助眾多開發商拿地、辦理規劃審批手續、擺平罰款,從中收受好處,短短几年就斂財6000多萬元,涉及行賄人達80多人。2007年,該女局長申請移民加拿大未果,最終遭調查。
據《中國青年報》報導,董長傑是撫順市英傑氣體分裝廠的老闆。該廠成立於1994年,選址在撫順市順城區,原來屬於城鄉接合部。隨著城市的擴張,按照順城區的整體建設規劃要求,他的廠子被列入了搬遷計畫之中。
2004年,董長傑完成了廠子的搬遷,等待補償。他介紹,廠子佔地面積1200平方米,但有房產證的只有260.6平方米,依照當時他與順城區國土局達成的協議,搬遷後應返還拆遷補償款65萬餘元和補償原廠址門市房260.6平方米。
廠子搬完後,董長傑收到了順城區國土局支付的補償款25萬餘元,但餘下的補償款和應補償的房子卻遲遲未到手。在董長傑多次催問下,2007年三四月間,時任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局長的羅亞平打電話,讓他把他愛人洪來英的身份證送過去(洪來英是英傑氣體分裝廠的法定代表人),說要將位於順城區碧海馨居的 290餘平方米的門市房補償給他們。
董長傑將身份證送去後,卻遲遲沒有得到辦理房屋補償的消息。後來因為要辦其他事,他又將身份證取了回來。
2007 年7月9日,羅亞平被審查。其後,不斷有人找到董長傑瞭解情況。董長傑被告知,羅亞平在2007年6月就已經把應當補償給他的房子賣了。他這才恍然大悟:「原來羅亞平要我愛人的身份證,就是為了賣我們的房子。」時至今日,董長傑仍然沒能要回房子,也沒能要回他的拆遷補償款。
董長傑跟羅亞平很熟,但直到今天,他仍不明白當時身為遼寧省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局長的羅亞平為什麼要賣他的房子,也不明白她為什麼會出那麼大的事,涉案金額竟高達6000餘萬元之巨。
事實上,經羅亞平的手賣掉的他人房產,遠不只董長傑一家。據悉,2007年6月,羅亞平私自將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欲補償給劉玉珍和洪來英的面積為924.42平方米的門市房賣掉,獲得房款277萬餘元。除支付給劉玉珍補償 款107萬元以外,其餘全部據為己有。
在撫順,一位不願具名的開發商稱,辦此案的警察告訴她,在搜查羅亞平位於大連某銀行的保險箱時,存摺數額的位數讓他數了好一會兒。他最後驚呼,竟然達1.45億之巨。
《起訴書》顯示,羅亞平的涉案金額在6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其中,涉嫌貪污、受賄3200餘萬人民幣;另有2800餘萬元人民幣、69萬餘美元財產來源不明。她的斂財手段,除了私賣他人房產外,大部分來自「假補償」,騙取拆遷補償款。
除此之外,羅亞平還直接鯨吞私人及國家財產,且數額驚人。2006年6月,羅亞平將順城區土地經營管理中心欲支付給於彥秋、段志方的動遷補償款375萬元人民幣據為己有。最大的一筆發生在2007年3月,羅亞平直接將順城區前甸紅光園區開發建設辦交給土地經管中心的800萬元放入自己腰包。
2007年4月20日,羅亞平申請移居加拿大。彼時她已和一名加拿大籍華人「結婚」。但在知情人看來,這是一起典型的為了出國而有預謀的「假結婚」。
羅亞平簡介:
羅亞平生於1960年12月撫順市郊區。據羅亞平的一位不願具名的高中同學透露,1979年高中畢業後,羅沒能考上大學,而是去了撫順郊區政府城建科團委。羅亞平結婚較早,但在1984年離婚。彼時,她已有一個兩歲大的女兒。
1987年,羅亞平開始在撫順市順城區國土部門從事土地審批工作。
1992年,她再婚,這次的結婚對象是桂思本。桂在當地頗有來頭,曾於1988年至1992年間擔任過順城區國土局局長和人事局局長。這段婚姻維持了13年。
據《中國青年報》報導,董長傑是撫順市英傑氣體分裝廠的老闆。該廠成立於1994年,選址在撫順市順城區,原來屬於城鄉接合部。隨著城市的擴張,按照順城區的整體建設規劃要求,他的廠子被列入了搬遷計畫之中。
2004年,董長傑完成了廠子的搬遷,等待補償。他介紹,廠子佔地面積1200平方米,但有房產證的只有260.6平方米,依照當時他與順城區國土局達成的協議,搬遷後應返還拆遷補償款65萬餘元和補償原廠址門市房260.6平方米。
廠子搬完後,董長傑收到了順城區國土局支付的補償款25萬餘元,但餘下的補償款和應補償的房子卻遲遲未到手。在董長傑多次催問下,2007年三四月間,時任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局長的羅亞平打電話,讓他把他愛人洪來英的身份證送過去(洪來英是英傑氣體分裝廠的法定代表人),說要將位於順城區碧海馨居的 290餘平方米的門市房補償給他們。
董長傑將身份證送去後,卻遲遲沒有得到辦理房屋補償的消息。後來因為要辦其他事,他又將身份證取了回來。
2007 年7月9日,羅亞平被審查。其後,不斷有人找到董長傑瞭解情況。董長傑被告知,羅亞平在2007年6月就已經把應當補償給他的房子賣了。他這才恍然大悟:「原來羅亞平要我愛人的身份證,就是為了賣我們的房子。」時至今日,董長傑仍然沒能要回房子,也沒能要回他的拆遷補償款。
董長傑跟羅亞平很熟,但直到今天,他仍不明白當時身為遼寧省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局長的羅亞平為什麼要賣他的房子,也不明白她為什麼會出那麼大的事,涉案金額竟高達6000餘萬元之巨。
事實上,經羅亞平的手賣掉的他人房產,遠不只董長傑一家。據悉,2007年6月,羅亞平私自將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欲補償給劉玉珍和洪來英的面積為924.42平方米的門市房賣掉,獲得房款277萬餘元。除支付給劉玉珍補償 款107萬元以外,其餘全部據為己有。
在撫順,一位不願具名的開發商稱,辦此案的警察告訴她,在搜查羅亞平位於大連某銀行的保險箱時,存摺數額的位數讓他數了好一會兒。他最後驚呼,竟然達1.45億之巨。
《起訴書》顯示,羅亞平的涉案金額在6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其中,涉嫌貪污、受賄3200餘萬人民幣;另有2800餘萬元人民幣、69萬餘美元財產來源不明。她的斂財手段,除了私賣他人房產外,大部分來自「假補償」,騙取拆遷補償款。
除此之外,羅亞平還直接鯨吞私人及國家財產,且數額驚人。2006年6月,羅亞平將順城區土地經營管理中心欲支付給於彥秋、段志方的動遷補償款375萬元人民幣據為己有。最大的一筆發生在2007年3月,羅亞平直接將順城區前甸紅光園區開發建設辦交給土地經管中心的800萬元放入自己腰包。
2007年4月20日,羅亞平申請移居加拿大。彼時她已和一名加拿大籍華人「結婚」。但在知情人看來,這是一起典型的為了出國而有預謀的「假結婚」。
羅亞平簡介:
羅亞平生於1960年12月撫順市郊區。據羅亞平的一位不願具名的高中同學透露,1979年高中畢業後,羅沒能考上大學,而是去了撫順郊區政府城建科團委。羅亞平結婚較早,但在1984年離婚。彼時,她已有一個兩歲大的女兒。
1987年,羅亞平開始在撫順市順城區國土部門從事土地審批工作。
1992年,她再婚,這次的結婚對象是桂思本。桂在當地頗有來頭,曾於1988年至1992年間擔任過順城區國土局局長和人事局局長。這段婚姻維持了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