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處女賣淫案的另一面

作者:安平 發表:2009-07-30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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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昆明通報"處女賣淫案"最新進展時,我正讀陀思妥耶夫斯基《罪與罰》,其中伊萬諾芙娜的法庭控訴,以及她女兒索尼婭淪為妓女的遭遇,讓我震撼的同時,也對此案有所反思。我突然驚覺,案件發展至今,幾乎所有輿論的聲音,都緊緊圍繞事實本身而展開,有一說一,十足的理性客觀。警方的推定邏輯,辯護的攻防,似乎都默認,即使該案未見得是事實,可假如一切指控屬實,也沒有訝異的理由。

但是,假如一切"屬實"--難道這樣一個事實,"父母出賣女兒",不比執法中可能的失當,更應讓人心戰慄麼?首先抵達的情感,難道不是悲傷而是憤怒麼?人們會憤怒,是因為一個少女的純真受到了傷害。可是別忘記,在此之前,一個父親和一個母親,在人性上早已被傷害乃至被"泯滅"了。難道真會有人相信,為人父母者出賣自己的女兒,只是因為"窮山惡水刁民",或是好逸惡勞的人性之惡?

法律與理性當然是必須的。我詫異的是發出的聲音比例會這麼不協調。輿論好像全沒覺察,事實與日常宣講聽聞的"道理"多麼背離。哪怕僅僅問一問,這個家庭真實的生活景況,還有多少家庭與他們境遇相近,還能為他們做些什麼......

為什麼這麼多年來,人們在讀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時,並不覺得他在誨淫誨盜,讀了《渴睡》中睏倦的小保姆為了好好睡一覺而掐死她照看的嬰孩,也不覺得契訶夫是在鼓吹犯罪?就因為他們是"大文學家"嗎?

那只是因為,除了法律和一般的道德約束之外,人類永遠還需要以另外一種觸覺來關懷自身的命運--那是彈性十足,充滿悲憫和感性的觸覺。解讀本案,不僅需要法理,也需要文學乃至信仰。

要重申,我絕不貶低理性、法律的價值。需要的是不同的背景聲,聲源可以是知識精英的淺吟低唱,也可以是市井小民的竊竊私語。可惜,我們聽到什麼呢?"含淚勸告"、"做鬼也幸福"......更遺憾的是,這樣的聲音不是被遮蔽,而是被遺忘了。

會有人說,難道每個人的罪錯都怨社會嗎?是的,每個人都決定同時"被決定"著,無辜有罪常常只隔一紙。怎麼去區判責任?

有一個笨辦法:個人的責任隨社會給予個人自由度增減。在個人自由度大的社會,個人應為自己的罪錯擔負更大的責任。而相反的"父權社會",當公民們更多"被"決定,他們的責任可以相對減少。只有父性的權威,而缺少母親的憐惜悲憫--就像俄羅斯作家常呼喊著的"俄羅斯母親"一樣,這樣的社會和制度,只會培養病態的成員。比如一個社會或制度,已讓身份固化成為階層壁壘,讓階層向上流動困難萬分,人們的所為,有多少能算"選擇"的呢?

僅僅是法度的標準更嚴格,將過去的無罪判為有罪,僅僅是執法的力量更強大,可以通過各種辦法找到犯罪的證據,然後將犯罪錯者像垃圾一樣清掃掉,像害蟲一樣消滅掉,行使著淋巴細胞對癌細胞的職能,卻缺少預防、呵護的行動,甚至缺少呵護的聲音,能說今天比100年多前的俄羅斯,在所有的維度上都進步了嗎?

悲憫,也是社會的一種軟實力,而我理解,軟實力當然主要不是對外的。悲憫也是救贖,而救贖,其實不是拯救別人,而是拯救自身。

"人有病,天知否?"如果不能認識到苦難不僅施於受害者,也加諸我們每個人身上;罪錯不僅來自施加者,也出自於我們每個人手中,那麼真應了大學生拉斯科利尼科夫那句話:"人這種卑鄙的東西,什麼都會習慣的!"

最後,我願意承認,也許人們急於辨明真相、訴諸理性,乃是對眼前另一種現世威脅的恐懼,壓過了對未來的關懷。不能說這是一種錯誤,它只是,更加值得悲傷。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長江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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