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3-04 14:47:05作者:
據報導,日本總務省日前向各地方政府發出通知,表示外國籍新生兒2月1日前在日本出生者,即使外國人登錄日期遲於2月1日也可領取定額補貼。
1月底日本總務省出臺的大綱規定,定額補貼將依據2月1日時的"居民基本臺帳"及外國人登錄記錄發放。日本人的"居民基本臺帳"以登記者的出生日起算,而外國人則以進行外國人登錄的日期為準,一些2月1日前出生的外籍兒童因此可能無法領取補貼。
日本總務省為"消除不均衡"而修改了上述辦法,規定2月1日前在日本出生的外國籍新生兒即使外國人登錄日期晚於基準日也可取定額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