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芳是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像山鎮民主村大灣27號的村民,夫妻倆於95年下崗,靠自己辛勤勞動,省吃儉用買下了「鎮江市京口區九里街一號」店面的房子,夫妻倆經營小吃生意,她表示這是他們全家的生活來源。
2004 年9月6日鎮江市京口區城市管理局以整治出新為由,要對這間店面房子連同另外7戶進行拆遷,轉賣給無錫紅豆集團開發建設紅豆購物廣場。由於城管局在拆遷安置中拒絕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給予劉春芳同樣產值的房子,或等值補償,這無疑將劉春芳一家逼回到失業狀態,之後劉春芳請法院裁決。她透露2005年8月25日相關單位派黑社會到她家予以恐嚇威脅,她仍不妥協就範。
劉春芳表示,未料中級法院的判決還未下來,2006年5月9日凌晨,鎮江市京口區城市管理局,趁她不在家時,將丈夫、兒子圍困家中,勾結公安、鎮江市建設局、執法大隊等多個部門,幾百人違法強拆他們的店面房。她說判決還沒下來就強拆房子這是違法的。
為了維權,她逐層逐級上訪,要求補償同區位或同等價值的門面即可,但相關部門總是推諉搪塞,就是不解決問題。她說只有上北京向中央反映,但卻遭到地方政府多種報復行為。
劉春芳語意梗塞的表示,在2007年1月至2008年9月間,她曾先後7次被地方政府非法關押,累計達170天之久,她說她沒做任何非法的事,卻被地方非法的拘留,而對方沒有任何正當的理由。
讓她記憶最深刻的是2007年12月8日上午10點左右,她去東吳賓館3號樓找親戚辦事,無故被九里街派出所魏所長和陳必翔警官強行帶入樓下3109房間非法拘禁24天,並搶走了她的手機,不讓她與家人連繫。後來她哭訴,警方就使用黑社會的人來暴打她,並抓住她的頭髮往牆壁上撞擊,致使她的頭暈了一個多月。
今年8月6日離奧運會開幕還差2天,她被鎮江市京口區分局白警官和九里街派出所劉翔警官等6、7人,非法從北京租房處截訪,帶到鎮江市東吳賓館非法拘禁了 50天之久。在此期間地方政府串通公安和鎮江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於2008年8月18日以「尋釁滋事」為由,對她勞動教養聆聽,並擬把她勞動教養兩年,但最終沒有得逞。
劉春芳透露,9月25日她被放出來,公安局長說如果她再上訪要勞教她2年,她對局長說:「除非我死,我現在身體不好,如果我得了癌症,我也會去上海把這件事要上面知道,我還會到天安門廣場死給他們看。」局長表示:「你鬥不過共產黨的。」她反駁說:「共產黨不得民心,是個腐敗的政府。」
記者採訪她時,她正在北京信訪局附近準備上訪,但她發現信訪局目前有很多截訪人員,被抓回去肯定被關,所以她再找時機,在此之前不久她已把訴狀寄到各級相關單位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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