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12-15 11:48:42作者:
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也在美國有業務的德國西門子公司(Siemens AG)已同意付給美國政府8億美元的罰金,因為檢調單位查出西門子在爭取許多國家公共工程時向官員行賄。
根據美國國會在1977年制定的"涉外貪腐行為法案",美國在境外的公司和個人如果在商業活動中向外國官員行賄將有刑責。這項包括會計條款及反賄賂條款的法案也適用於在美國上市或是有業務的外國公司。
"華爾街日報"今天報導,由美國司法部門與證券管理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共同定出針對西門子的罰則顯示,這是涉外貪腐行為法案制定以來最高額的罰款,打破去年美國德克薩斯州油品服務公司貝克.休斯(Baker Hughes Inc.)的 4400萬美元罰款記錄。
西門子與美國司法部及證管會達成的協議是,承認公司沒有確實做好會計工作及內部管控。在這種情況之下,西門子沒有承認賄賂的問題,也依舊能爭取承接在美國的公共工程計畫。
根據華爾街日報,美國證管會指稱,西門子在過去10年在全球各地為了爭取工程合約向各國政府官員行賄,一共付出4283筆賄款,總金額估計有14億美元。
證管會向法庭提出的指控顯示,西門子行賄的工程案包括:在委內瑞拉的運輸系統;出售醫療器材給中國、越南及俄羅斯;出售能源及石油工業設備給伊拉克、以色列及墨西哥;出售電信設備給奈及利亞及孟加拉;以及承包阿根廷的電子識別卡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