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貧困縣驚現"白宮建築群"
婁底市地處湘中,總面積8117平方公里,人口400萬,下轄一區兩市兩縣(其中一個是國家級貧困縣)。在湖南省14個地級州、市中,婁底經濟排名全省靠後。然而,2006年啟用的婁底市政府新大樓,主體建築佔地247畝,造價超過5億元。其中,有七棟大樓採用了酷似美國白宮的圓頂建築,被民眾稱為"白宮建築群"。
2007年7月,以原婁底市政府秘書長申慶華被"雙規"為起點,婁底市政府搬遷建設中的財務管理混亂、城建資金控管不嚴等問題逐漸曝光。被查人員範圍也不斷擴大,包括原婁底市委常委謝文生在內的一些官員相繼"落馬"。該案目前已牽出廳級官員2人、處級官員5人,所涉罪名包括貪污、受賄、行賄、窩藏及轉移贓物等。據瞭解,婁底政府搬遷腐敗窩案,是近年來中央清查政府樓堂館所鋪張建設問題中,進入司法程序的最大案件。2008年9月5日,申慶華被訴至法院;謝文生案亦進入審查起訴階段。記者獲悉,申慶華案已於10月28日一審開庭審理。
尋租政府搬遷
婁底於1977年建地區行署,1999年撤地設市。2002年始,婁底確立城區"北擴南移"戰略,即以市政府搬遷為核心,帶動城南5.5平方公里土地的開發。
婁底新政府大樓項目總計拆遷征地2290畝,新建湘中大道、扶青南路、早元和三元安置小區、市政府辦公樓和內廣場、柏楊湖公園等,其中市府主體工程投資逾5億元,綜合配套總投資近15億元。2005年12月完工,落成時總建築面積4.3萬平方米。與婁底市政府"白宮建築群"相對應,2002年婁底市政府成立了搬遷辦。儘管是一個臨時機構,但市政府核定了18人編製,均由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要員兼任。記者獲知,目前該搬遷辦18名工作人員除一名司機,其他17人全部涉案被查,包括原婁底市政府秘書長申慶華,婁底市委常委謝文生,婁底市規劃局黨組書記、市搬遷辦副主任李石球,市政府辦公室財務科長兼搬遷辦財務科長羅善藝等。
目前,申慶華已被起訴。起訴書揭示了"白宮建築群"腐敗窩案部分內情。申慶華1948年4月10日生,湖南省邵陽市邵東縣人,2000年前後任婁底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搬遷建設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市政府辦公室主任,案發時任婁底市政府助理巡視員(副廳級)。起訴書指控,申慶華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與謝文生等人共同收受他人現金100萬元,其個人分得37萬元;此外,申慶華還單獨收受賄賂184.4萬元。案發後贓款全部追繳。在申慶華所收的221.4萬元賄款中,超過九成與婁底市政府大樓的建設搬遷相關。其餘亦是相關企業主利用節假期間所贈禮金。
根據檢方指控,申慶華涉及十項受賄,大至"白宮建築群"主體工程建築、配套的道路及小區建築,小至室內裝修、消防設施安裝等,金額不拘,來單照收。其中,2002年到2007年間,申照顧同鄉扈國軍承包"白宮建築群"多項主體工程,後者回贈申現金34.4萬元;
2003年7月,湖南省汨羅南方石材裝飾公司經理陳隆基,攬下婁底政府大樓4萬平方米幕牆工程,工程總價逾1300萬元。陳隆基為此分四次送給申慶華財物共計54.8萬元。起訴書顯示,該公司因沒有生產許可證曾被湖南省質監局立案調查,申慶華卻以搬遷辦名義出具袒護公函。
"白宮建築群"配套工程亦是尋租重點。2002年4月,喬永和以中國路橋集團第一工程局天津工程處的名義,順利承包到湘中大道工程。為感謝申慶華與謝文生的共同幫助,喬於2003年1月27日按事先的約定支付100萬元,其中申分四次獲現金37萬元。除此之外,分攬龍泉花園、湘中大道綠化工程的冷水江市礦山建築工程公司劉曉峰、瀏陽市建希園林公司寧勇虎,分別送給申慶華24萬元和17.3萬元。檢方另指控,婁底市政府辦公室財務科長兼搬遷辦財務科長的羅善藝,為得到申慶華工作上的支持及職務上的提拔,於2004年至2007年行賄12.3萬元。
豪華政府大樓屢禁不止
婁底市財政局的數據顯示,市府新址落成後,綜合造價成本在每平方米4200元左右。婁底市30多家政府部門入內辦公,工作人員人均佔用建設面積超過50平方米。根據婁底市政府的規劃,整個辦公場所綜合基建投資近15億元。不過,"吃飯財政"的婁底每年僅2000多萬元城建費用,這相對於15億元簡直是杯水車薪。
"婁底市政府建豪華辦公樓所需資金缺口,省財政沒有提供任何的預算支持。"湖南省財政廳預算處一位負責人說。據記者瞭解,婁底政府僅為造價近5億元的"白宮建築群"支付約3000萬元,其他經費主要通過土地置換等由地產開發商出資。為此,"白宮建築群"及相關配套工程徵用了超過3000多畝農田土地,而辦公場所落成後,所在地周邊的地價飆升。
近年來,全國各地類似婁底"白宮建築群"的豪華政府大樓頻頻出現,如安徽阜陽潁泉區、河南鄭州惠濟區政府大樓等工程。這些工程也接連出事。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認為,2002年啟動的新一波興建豪華辦公樓的風潮,與規範政府收入和支出直接相關。"灰色收入"用不出去,相關單位就用來蓋辦公樓和購置辦公設備。
2007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問題的通知》(下稱中央11號文件)。其後,中央七部委於當年4月啟動樓堂館所清理工作,檢查範圍是2005年1月1日以後開建和所有在建的項目。在中央11號文件中,將黨政機關修建豪華辦公樓,明確定位為濫用權力的腐敗行為。而記者在當地採訪時注意到,距離婁底市府大院不遠,即可見當地矮小舊陋的民居、學校。兩者相形之下若天壤之別。
一位婁底失地農民告訴記者,他希望能從婁底市中級法院申請一張旁聽證,去法庭目擊申慶華之流的嘴臉。但這個申請尚未得到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