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女士(右)在哈佛大學講課
侯女士與學生在青藏高原
Maggie, 請問你什麽時候開始關注中國的人權狀況?
在1989 年,我當時在四川大學外文糹學習,我大學一年級就經歷了席捲全國的民主浪潮,並且積極而且熱情地參與了。可以說,那個時候的經歷就奠定了我今後此生從事人權工作的方向。並不是說,我那個時候很有智慧或者有遠見。而是,深深地體會到民主是國家的方向,又是民族的傷痛,這個傷痛也成為了我個人的一種傷痛。
我在1998年前往英國牛律大學學習,學習難民問題研究和人權研究,(事實上,可以說明的是,我當時和許多今天的一邊倒的青年愛國者一樣,當我到英國學習的時候,我也質疑過人權原則,也懷疑過人權是否適合中國,也懷疑過西方的動機,但是,正是因為在海外, 我閱讀了大量的來自各種不同渠道的資料,其中就有很多中國自己人的資料---只不過在中國關於他們的新聞不允許發布,他們寫的文章不允許看到吧了! 也正是因為多年的人權工作,我才真正地理解了人權,也才從內心裏堅定地來做這個工作,(即使付出牢獄的代價也在所不惜), 在1999年,前往加拿大,和中國殘聯與中國婦聯的兩個領導一起,接受人權工作的培訓,在1999年2000年,也開始為聯合國婦女基金會,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工作,期間,還邀請和參與了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與中國公安部的合作,與美國的一位心理學家一起為中國的公安干警提供培訓,培訓內容是如何保護婦女兒童的權益,與中國的公安部合作,評估了該單位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進行的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的項目的合作。在1999年和2000年, 為北京市的各類打工子弟學校進行培訓,並且組織讓這些打工子弟學校來開展慶祝六一兒童節的活動。從2001年開始, 我前往美國哈佛大學,專修法學院的人權研究項目,而我研究關注的重點主要是中國的農民問題,流動人口,打工者的權利, 與普通上訪者的人權。2003年11月,我回到北京,繼續我的研究,寫作和人權工作。我曽經短暫地做過洛杉機時報的記者助理。也曽經做過一段時間的獨立撰稿人。在此之後,我一直從事人權領域的工作,並且一度以仁之泉工作室 (英文名: Empowerment and Rights Institute)的名義來關注人權,其間與趙昕合作共同承擔以仁之泉工作室名義開展的公民維權工作。
你記不記得在哪時你已被有關當局監視?
在2005 年6月1曰,我從海淀區石油大院中,因為從事人權工作,並且前往了聯合國參加人權會議,被迫搬家。在此期間,先後在全國各地進行過農民人權,上訪者人權和土地權利的調查。特別是,在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三山進行過當地的徵地違法的調查。對於廣東南海的徵地案件,我邀請了國內外的新聞媒體進行了報導,在此後,許多新聞媒體也自行進行了跟進的報導。我也同時邀請了許多法律工作者,律師對於南海三山徵地案件進行了認真的法律的研究。把他們多年以來的徵地文書進行了仔細的研究。我上述的工作也可以在國內,國際的新聞媒體報導上找到,並且在網站上也能搜索到。因為我發表的時候, 都是用我的實名署名發表的。廣東南海的案件,我是在2005年7月到9月期間關注的。但是,在此之後,我本人和我的人權工作就開始有了各種各樣的麻煩。如果說,在此前還是我的援助對象所遇到的麻煩, 在此後,我本人也就遭致了直接的騷擾。
我上面寫這麽多,首先,想要說明,北京市公安局,甚至可以說,國家安全部門已經對我關注多年了。而且,也可以確定的是,我在2005年就肯定是在黑名單上了。此後,就沒有在這個黑名單上消失過。如果說,我所做的工作觸犯了中國的法律,那麽,也就早已經應該很清楚了。那麽,如果說,沒有觸犯法律,到底昰什麽原因致使我長期處在密集地監控情況下? 致使我連起碼的住房自由都沒有?
你可否談談你第一次被看管的情況?
在2005 年8月底,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主席,路易斯-阿波爾來華訪問,在她到來的當天,我早上出門,看到很多警察和一輛警車停在我家的樓外面。我還是第一次得到警方如此關照,很驚訝。之後,又去了辦公室,得知辦公室也被警察搜查了。於是,我開始打電話給新聞記者。當天,紐約時報的記者周看(Joseph Kahn)決定報導此事。 跟著,很多國際媒體也相繼報導了此事。 在2005年9月,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主席來到北京之後,我被看管起來,幾天之後, 我的辦公室的房東說不能讓我再繼續住了,該辦公室位於北沙灘,然後,再過了兩三天,我的私人住房, 位於清華大學西門外和北大的東北角之間,也受到了騷擾,我的住房的房東中介也告訴我不能給我租住了,威脅將要停水停電甚至使用暴力手段來趕走我,甚至這個中介連我已經交過的三個月房租都沒有退還我。
這還不是我所遭遇的住房騷擾的第一次,而在2008年的我的住房騷擾,致使我所有的家財,私人物品全部消失了。
Maggie, 這次看管之後, 你有否再被公安看管呢?
在2006 年8月底,我的房屋被侵入,而且,丟失了我的電腦, 護照和手機。因為房東說,我必須要搬家離開,在這種情況下,我逃離了當時的警察的看管,而在各地東躲西藏,在這種情況下,公安派人四處找我,包括詢問我在天律的家人,詢問我的各類朋友等。而在找不到我的情況下,竟然破門而入,直接搶奪了我的私人財産。小偷不可能偷竊,因為我住的地方只有來過三個非常親密的朋友。而我基本上沒有什麽值錢的東西。而同時,在這個階段,我的房子外面一直是24小時有警察看管著,沒有任何一個小偷可能有膽量或者有機會來偷竊我的東西。 在2006年的十月,我儘管東躲西藏,當時,仍然決定與兩個外國人合租。把我自己的地方租住下來。但是,在幾天之後,單單因為我和陝西的律師張健康聯繫了一次。公安部門很快就鎖定了我,把我看管起來,而且, 警告我不得在中非論壇期間呆在北京。
在2006年11月,中國和非洲的高峰會議期間,北京市國保部門再次找到我, 說明, 此次高峰會議,我必須被看管起來,或者我必須離開北京,在這種情況下,北京市公安局的兩位公安, 男警官汝良和另外一個女警官攜帶我離開北京,去了河南。
你後來在青藏高原辦了一所學校,叫什麽名字? 宗旨是什麽? 有多少學生呢?
目前叫做青藏關愛學校。 博客 ( blog ) 網址是:
tibetansoul.blog.sohu.com
有沒有受到有關當局的阻撓?
創辦青藏的文化中心時候的緊急通知和取消註冊資格: 果洛州文化局告訴我: 有關部門臨時通知,暫時不能給你註冊。
我在青海西寧,登記註冊旅店之後,第二天就出現了警察,國安部門的人員,以詢問我的藏民朋友的名義來調查我的情況。
在青海果洛州我所逗留的藏民剛熱家裡,我到她家的第二天,警察也開始了調查我的個人的情況,詢問我在網吧和酒吧裡有什麽活動。
在2007 年12月,我和侯文豹在網上聊天。我們是用skype聊天的。我邀請他到我所創辦的青藏高原果洛州愛心小學來旅行或者來教學。我請他購買次日的火車票。晚上,他通知我他已經購買了火車票,即將出行。但是,在第二天的晚上,他發來信息,說,國保部門到火車站把他攔截了下來,告訴他說,他不得到果洛州來與我見面,不然,可能會面臨更多的監禁。(從我和侯文豹商議見面,到侯文豹被從火車站攔截下來,中間沒有超過24小時,而且,期間,我們之間唯一所交流的方式,就是skype聊天和gmail聊天,既沒有與任何其他人溝通此事,也沒有時間去和其他人溝通。)
你的電腦經常被有關當局入侵?
首先,辦案人員提到了我的skype帳戶名。辦案人員,王女士,先是問我的聊天工具QQ號碼是什麽,接著問我的MSN聊天工具是什麽,之後,又問我oceanstill的意思是什麽? 我說我拒絕回答該問題。但是,我知道,她也知道,這是我的skype聊天帳戶。這是我原來確信會被輕易監控的一個聊天工具。知道我的skype帳號是很容易的,
因為我會告訴其他朋友。
辦案人員斷地問起我和王軍濤的交談,並且數次提起了我和他交談中所提到的一些關於人權聖火的話題。 當然,我認為,人權聖火是一件好事,也當然可以理解成對於奧運的抗議行為,要求政府檢討中國的人權現狀, 並且特別是要求奧運與人權挂鈎。但是, 我也認為這個行為政府會加以壓制,因此選擇了skype聊天的方式與王軍濤進行溝通。
我當然知道他因為在1989年的六四民主運動中承擔了主要作用,因此被判刑,後來流亡到了美國。我在美國留學期間與他認識,通過交往也確信他是一個可以信賴的,愛國的,具有良知,同時又理性的一個學者和社會活動家。我當然對他尊敬,並且同時也會交流一些意見,包括就人權聖火在中國和在海外的情況進行溝通。因為知道這是個敏感的話題,所以選擇skype溝通。我的oceanstill是我唯一和王軍濤進行溝通的途徑。我與他的溝通,包括網站的設定和傳遞並沒有讓任何其他人知道。那麽,公安國保人員獲知我的活動的唯一的方式,就是在未進行任何法律授權的情況下,預設我為一個假想敵,
長期對我的skype聊天記錄進行監控,從而獲知了我和王軍濤的聊天內容。
你可否談談你和其他人權工作者目前的處境?
我第一次被警察看管起來,是在2005年聯合國人權主席,路易斯阿波爾來華訪問的時候,當時共看管了十天。最近一次被看管,是因為中美人權對話。而此外,在2006年十一月中非高層會談被看管過。在2006年八月, 為了盲人律師陳光誠的案件進行呼籲, 也被看管過。與我有類似經歷的,有很多人。包括公認的人權律師,如李柏光, 滕彪, 李和平等人, 和人權工作者, 李海,胡佳,還有一些從事普通人權工作的人員,比如萬沿海,幾次看管的人,與這次我在秦城監獄的看管人員都有重合,是同一個機構的人員。而,據我有限的瞭解,北京只要有國際高層會議,那麽,就會把人權工作者看管起來, 特別是人權對話期間。那麽,我想問的是,這個部門的工作的宗旨是什麽? 他們的工作的目的和方向是什麽? 他們為什麽把看管人權工作者作為主要的工作要旨?
我相信得到同樣的監控待遇的人並不是我一個。單單在北京,就至少有數百人從事人權工作和公民維權工作。從事這個行業,關注公民權利的人,都是深信國家應該走向法治社會,政治文明和社會和諧的,沒有任何一個從事人權工作的人是推崇暴力的。那麽,為什麽對於從事人權工作,維權工作的人,要採用如此嚴密的監控和防範措施? 我們要求國家對此予以明確解釋和說明。
得到國際認可的是,我們都是聯合國公認的人權工作者。我本人還在2005年前往聯合國參加聯合國的人權會議。之後,被大赦國際授予婦女人權衛士的稱號。我多年從事的工作,包括為上訪人員提供人權教育和法律諮詢,為失地的農民進行呼籲和法律服務,為流動打工者的人權進行呼籲,為不公正失去自由的人,比如陳光誠盲人赤腳律師這樣的人。從事這樣的人權工作的人,在北京有很多很多,在全國範圍內,就更是難以計數,聯合國的保護人權衛士的宣言,人權工作者是屬於聯合國承諾並且要求各國加以保護的。
我還有很多與我相似的工作者,無論他們是學者律師,還是為民請願的農民,工人或者用法律維權的打工者,通過書寫表達公共事務意見的寫手,都可以稱作為人權衛士---主要的標準,並不是他們的觀點是不是與征服者相衝突,也不是說他們的意見代表了所有人,只要他們所表達的意見具有一定範圍的代表性,並且,也符合了聯合國人權公約的人權表達的範圍就可以。如果,中國的相關立法部門如果還沒有給予這個聯合國規則予以足夠的重視的話,
我在此鄭重建議,國家應該對此宣言認真研究,更重要的是,將其精神落實到中國的法律,執法實踐當中。
你曽經被警方關進秦城監獄嗎?
中國警方在5月30日到6月16日,把我送到了秦城監獄。
在5 月30日到6月16日,我被北京市國保警察抓捕,秘密關押在秦城監獄。理由是我參與了人權聖火的活動,涉嫌干擾奧運。在此之前,從5月25日起,我也和北京的許多維權者一樣,被告知是中美人權對話期間,我的行蹤必須要有警察陪同,雖然不是軟禁,也是類似軟禁。這些警察使用的是'北京市公安局'的公章,對我執行的是'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但是,這些行使警察職能的人,既沒有出示警察證件,也沒有任何人穿警服,帶警徽。在我被帶往關押處所的路上, 和被釋放之後的路上,我都是被用黑罩子蒙上了頭---彷彿感覺被黑社會綁架了一樣,而不是國家部門的措施。在國保關押我期間,他們不允許我通過任何方式與外界聯絡,關押的場所完全保密,甚至不允許我知道時間,大致的方位。除了我被要求寫字或閱讀筆錄的情況下,一直沒有允許我戴上眼鏡。 所以,我也看不清楚每個人的面孔。儘管我一再要求,仍然在全部過程中沒有通知我的家人。在十八天後,我和這些公安,國安人員溝通之後,他們認為,人權聖火的事情不屬於違法,只是不和諧的聲音。要求我停止。我向他們表明,我的行為是在中國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而且,國家也應該變成對於普通抗議行為更有彈性的一種制度。在我強調我的行為合法的前提下,我也做出了讓步。但是,我鄭重地提出了要求,並且要求他們做了筆錄,要求保證我的合法 的人身權利,居住權利和通訊權利。但是,不出我所料,我的房東在我被關押期間就受到壓力,強廹我搬走。而最終,北京市國保干預的情況下,把我的私人家居,全部財産在我沒有在場的情況下,搬了出來。如今,這些我所有的住家物品全部蹤影皆無。租房給我的劉娜女士說, 廹於警方壓力,說中介在現場: 中介推托說,沒有與我打過交道: 而國保部門雖然承諾通過---警方的中間人---汝良來協調解決此問題,但是,卻根本沒有解決。事實上,在我關押期間,他們已經間接地透露給我,我的房東受到了壓力, 無法租房給我了---但是,就是這種不合法地干預我的住房還不算,竟然粗暴到了把我的家産全部地沒收,扣押或者搜查(當然, 也不排除,確實是丟失,在這種情況下,國保依然有過失責任,這個過失責任是通過剝奪我的起碼的通訊權利來實現的,因此,也是性質嚴重的。)
你有何感想和意見呢?
關於我的這次拘禁和關押,只是一系列針對中國的人權衛士的舉措之一。我需要質問政府的是: 上述的所有的警察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國的刑事訴訟法,警察法,憲法和其他對於公民權利保護的法律,國家的法律制定的時候,並不是只保護政府,確保警察的工作方便,而是要確保政府在行政的所有過程中,都不能無理和無辜地傷害公民的權利,這包括,但是不單限於,人身權利,居住權利,通訊權利的起碼安全,隱私權和知情權等。沒有通過必要的法律程序就隨意地侵害了一個公民的權利,那麽就說明任何一個公民都有可能遭受這樣的待遇。
因為,中國政府已經通過了行政許可法,也同時證明了,所有行政機關, 也包括警察機關在內,都必須經過合理的授權和許可,才能得到對於公民的財産,人身處置的權力。而這個安全部門, 卻長期在任何的法律的框架之外。也就是因為這個安全部門長期在此法律框架之外,而且,可以很隨意地侵害公民的基本人權---在我的例子裡,也就是人權衛士的人權,所以,我們必須要求這個部門公開化,執法透明,要求每個執法行為都可以問責。 只要這麽一個司法的死角,黑角落一直存在,那麽,中國就沒有事實上成為一個尊重人權,反而是一個可以隨意踐踏人權的國家。
這個部門,被授予了巨大的特權: 不單可以決定能否允許你出國, 國保的一個領導在我關押的第一天,警告我說,你從此之後,別想再出國了。 他這麽坦率,甚至讓我感謝。這句話,明確地說明,這個部門所擁有的巨大的權力,而且, 說明,他們認為這些權力是他們所應當的,想當然的,也沒有想過,這些權力是不是合乎法律的,是不是隨意性的,
是不是毫無道理限制了公民的自由,這些基本的公民自由,為什麽一個公安部門, 一個安全部門,就單獨地制定了呢?
一連串的中國的公民維權人士所遭受的迫害說明: 政府機構中的公安部門和國安部門,不是依靠公開執法,透明執法,相反,卻一直崇尚秘密執法,黑箱作業,並且認為非此不可。所以,當我被關押期間,我也非常明確地對看管我的國保部門的人說: 公民在明處,而政府卻在暗處。但是,道理上,政府應該在明處,因為政府應該做陽光政府,政務公開,這是多年以來所倡導的: 而公民卻可以在暗處,因為普通公民可以享有隱私權的保護。但是,現在,卻是政府經常躲在暗處,打冷槍。(彷彿見不得人似的)
你有什麽個人的申訴和人權要求呢?
在2008年6月16日,釋放,然後,在18日,和房東通話之後,獲知所有物品都被扔掉, 我已經切底陷入了無家可歸的境地,而且,我的所有的私人財産全部都失去了。至今,北京市公安局國保部門還沒有給一個說法。
我現在已經完全無法正常地生活和工作了。我的房屋的所有的物品都在警察的壓力下,直接或間接地被公安部門扣留。
所有的這些麻煩,在我明明關在警察局裡的時候,強迫房東來處置我的私人財産,剝奪我的通訊的權利---這些麻煩完完全全是可以避免的。如果這些國保的警察單單讓我打電話通知房東,通知家人代我處理房子,工作和其他事宜,轉告有關人員,這次的公安行政強制措施只是暫時的,不會影響長期的生活和工作,那麽,我的日常生活原本不至於就此停止。公安部門因此必須為我損失財産一事負直接的責任。
我因此鄭重地提出:要求北京市公安局,特別是北京市公安局的國保部門負責歸還或者賠償我的所有的私人財産。
你被釋放後, 你目前的生活怎樣?
我自從被關押之後,然後, 釋放出來,就沒有家了,不單我的房東和中介受到警察的干擾不允許我居住了,而且,我的所有家居物品都被沒收了。警察採用秘密的手法沒收了我的所有屋內的私人財産,而且,至今還不提供一個說法。但是,就在我經歷了這件事情的同時,山東的一位律師,也是我的朋友王權章,也遭受了類似的待遇。國家安全局和公安部門都去找過了他。之後,把他的家抄了,沒有還給他任何東西。他的所有家財也都喪失了。最近還有孫文廣教授也被抄家了,特別是沒收了他的電腦等工作用的物品。現在看起來,這是一種比較新的趨勢。幾乎感覺像文革一樣,毫無理由地抄家。
我目前因為沒有自己住的地方,也不能去我的中國的朋友,更不能回去與我的父親住在一起,因為我無論和誰住在一起,毫無疑問警察會給他們威脅恐嚇。我的父親年紀大了,我不能再秴他心理刺激。所以,在毫無辦法的情況下,我的一位美籍華人的朋友收留了我。因為他是一個美國人,同時又很瞭解中國,所以,他願意幫助我。在我出獄後,一直就住在彵的家裡。我基本上無法出門。因為,我早已經注意到我隨時隨地都被監視著。有若干輛警車隨時隨地監視著我。( 最新的進展,我已經離開了這個朋友的家裡, 目前正在躲藏狀態。 ) 我的這種遭遇並不是唯一的。其他還有一些朋友也遭到了同樣的對侍。那麽,我如果外出,我恐怕就會被立即關押起來,我還沒有打算離開北京,因為我打算通過法律的渠道來為我這樣的人權衛士要一個說法,希望政府能夠解釋這種對待我的行為是出於什麽法律依據。我也在與記者們接觸,因為我相信記者應該瞭解真實的情況。而我把我自己的遭遇說出去,也就同時意味著為其他人權衛士來尋求公道。
你目前面對什麽困難呢? 能否詳細談一談?
我想我的首要困難是我沒有地方住。而且,我沒有任何安全感。因為北京似乎一定要把所有從事人權工作的人都趕走。但是,人權工作,就是我的工作,是我的事業,是我的使命。如果我因此遭受了迫害,那麽更加說明這個工作的重要性,而且,也更需要堅持。我很不願意在壓迫情況下離開中國,因為我相信堅持下來,就是對於迫害人權的一種反抗,也是對其他從事此工作的人一點鼓舞。此外,我現在已經失去了工作,我本來在教一些外國人學習,作為我的收入來源,但是,我出獄之後,就很難有人敢聘用我的,無論是中國的單位還是外國的公司,都會受到中國警方的壓力,讓我無法輕易地找到工作。
另外,我原來在青海果洛藏族州辦了一所慈善學校,是青藏關愛小學,主要是為了孤兒,流浪的, 和乞討為生的藏狀兒童提供一個學習的場所,但是,因為我的關押,我的學校的老師和志願者都沒有了收入,而且,也很難再相信我可以平安地繼續那個工作,如今這個學校仍然在繼續,但是,是幾個志願者慘淡經營,而我也無能力,無財力繼續支持,我很難知道,今後一兩年內事情會不會好轉。
所以,我垷在除了擁有許多朋友的同情之外,是一無所有的,但是,我仍然有信心,苦難是磨練的。我想,很多從事人權工作,民主事業的人都付出了巨大的犧牲,當我關在秦城監獄的時候。我才深切地體會到我與所有曽經為中國的進步而奉獻的人具有靈魂的溝通,一脈相承。並不是說我不希望一種舒適的生活。但是,我很敬仰林昭,我想起譚嗣同的名言,中國之所以這麽腐敗和專制正是無人敢犧牲,那麽,如果要犧牲就從我開始。譚嗣同可以說像穌格拉底那麽偉大。如果有更多的譚嗣同,中國的人權理想和民主進步就離得不太遠了。
若果有人想捐款給你在青藏高原開辦的慈善學校或捐款給你本人,可以怎樣做呢?
若果有人想捐款給我開辦的慈善學校,或捐款給我本人,可以聯絡我本人。
非常感謝你接受訪問,謝謝。
2008年8月11日
侯文卓女士聯絡電話: 1312150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