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僅就奧運而言,情況並不令人樂觀,隨著會期的臨近,情況甚至變得令人沮喪。比如,因奧運場館的建設而引起的拆遷糾紛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直到今天,北京地方政府也未能很好地處理這個問題,很多被拆遷人不得不接受低於市場價的房屋補償價格而離開他們居住的地方。這體現了中國社會法治建設的落後,公民仍然很難通過法律救濟來維護自己的財產權力不受公權侵害。
再比如,奧運來臨前,北京警方連續發起了幾次清查暫住證的行動,而且直接進入北京市民的家中調查各家庭成員的隱私情況,許多被警方視為不安定因素的人,早在幾個月前就受到了警告和騷擾,在警方的壓力之下,有人甚至不得不離開北京。各地針對上訪者的控制措施也呈現前所未有的嚴厲,很多打算去北京的訪民被當地政府工作人警察告必須呆在家裡,否則就可能被抓去坐牢。
最後,對政治異議者和維權人士的抓捕也掀起一個小高潮:胡佳、黃琦、陳道軍、楊春林、馮正虎、劉傑、李海、侯文卓等人先後被抓,更多的人處在被嚴密監控的狀態,無法自由行動。與此同時,人們期待中的"大赦"卻成了泡影,迄今為止,並無任何良心犯因為舉辦奧運而獲得當局的提前釋放,哪怕是19年前因參與八九民運而入獄的北京市民。
可以說,中國民眾並沒有因為奧運在中國的召開而獲得更大的利益和個人自由,相反,由於奧運的臨近,他們的合法權利越來越頻繁地受到侵犯。這種侵犯不僅侷限於政治敏感人士,事實上,中共試圖在進行一場全面的社會控制,比如全面收緊外國人的簽證導致北京近期旅館空閑、要求外地民眾奧運期間到北京觀看比賽應有當地警察陪伴並辦理"無犯罪記錄"的證明等。
很顯然,中共的控制是出於恐懼,擔心奧運期間可能的突發事件會影響到其統治地位。但無論如何,由於奧運的舉辦而大肆擾民,增加民眾的負擔是不可接受的。實際上,正是由於中共長期漠視人權、環保等問題,才使它在奧運之際必須採取非常手段,比如汽車分單雙號行駛、限制它認為不可靠的人士進京等,如果在拿到奧運申辦權之後的七年時間裏,中共能夠切實改善人權狀況,那麼,今天它根本無須擔心民眾會在奧運之際在北京掀起大規模示威活動。
之所以採取眾多臨時措施,把四川地震的喪事辦成喜事的時候,又把奧運的喜事辦成一片愁雲慘淡,甚至鬧得民眾雞犬不寧,說明中共從來沒有認真對待過自己改善人權的承諾,也無力在交通、環保等方面達到舉辦奧運的一般要求,於是,只好藉助其最擅長的警察統治手法,再次祭出"穩定壓倒一切"的法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