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5-06 12:29:17作者:雅客
明朝一個縣令好賭。一天縣令和幕友玩葉子戲(麻將前身),忽然牌少了一張,縣令覺得有人藏匿,命搜身,眾人除衣解帽也沒有找到,結果大家不歡而散。過了十幾天,州裡行文查問,說: "細審你所呈那個案子詳文,毫無賭博情由為什麼卻附了一張二萬紙牌?請明白回覆。"縣令這才醒悟過來:那天大家賭的正酣時,有簽押送來詳文,自己閱完誤將手上牌留在詳文中封口發走。於是極力斡旋斡這事,花去三千兩銀子才得以平息,對幕友說:"雖然花了三千兩銀子,但高興知道了那張牌的下落。"這件事當時被傳為笑談。
(《異聞雜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