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2-22 08:32:12作者:作者: 楊小陽
臘月二十九,大年的前一天,一年的忙碌終於告一段落。我認識的人,大都回家過年了。雖然幾年來,我都一個人飄泊,但終究也要過年,而且還得過好。要過年了,總得採辦些年貨吧。於是,我穿好大衣,走出樓門。
出了門,一陣冷風襲來,我禁不住打了個冷戰,趕快裹緊大衣。天很冷。
我住在一個服裝批發市場的附近,這裡經常會有些流動的賣水果,賣零食的小商小販,都是些下崗的工人,失地的農民。我得感謝他們,有他們的存在,我感覺很方便。什麼時候肚子餓了,走過來都可以買到吃的。而且他們服務態度好,賣的東西價格又便宜。
我轉過大街,向小街裡面走,走到路段中間的時候,看到差不多有十來個小販。有賣橘子的,有賣大餅的,還有烤肉串的,其餘幾個是賣什麼的,我沒大看清。
離我最近的小販是賣大餅的,是位大媽。看年紀,不會比我母親年輕。看身上穿的衣服,肯定是農村出來的。快過年了,又是這樣冷的天,還站在這裡賣大餅,不為生活所迫誰會這樣?
想起我年邁的母親,心裏就是一酸。於是,我伸手從兜裡摸出錢包,準備過去買張大餅。
我剛剛掏出錢包,還沒來得及說話,只聽得人群中一聲喊:來了!
就只見眾小販拉車的拉車、推車的推車,玩命般的逃向小街的另一端。我回過頭去,只見一輛城管的車,停靠在路邊,幾個正向這邊走來的城管,嘴裡還罵罵咧咧的。
一位走路的大哥忿忿的罵了一句:像他媽日本鬼子!
我手裡拿著錢包,目瞪口呆的望著小販們狂奔而去的背影,淚水突然奪眶而出。
如果我帶著數碼相機出來,能拍下這一幕,是否可以把這張照片命名為「和諧社會」?命名為「執法為民」?命名為……
來了!城管來了!他們做什麼?以執法為名,強搶小販的財物,美其名曰為「罰款沒收」。親愛的「人民公僕」,你們縱然有千萬種冠冕堂皇的藉口,那種行為和明搶又有什麼區別?光天化日之下,公然以國家,以法律的名義,搶劫民眾財產。穿著制服的中共匪徒們,你們可知,你們搶的是他們唯一可以用來養家餬口的救命錢!這種行為,豬狗不如啊!同樣是明搶,日本人這樣幹,叫「侵略」,中共政府這樣幹,卻可以叫做「執法」?
!
全國各地都有城管強搶小販的貨物,這不是一個地區兩個地區的事情,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網上這類的新聞報導屢見不鮮,在北京,賣烤腸的小販崔英傑,在情急之下刀刺城管隊長李志強,更是在網上論的沸沸揚揚。政府並不是不知,就是不管民眾死活。
這群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下崗工人,失地農民,在中共政府完全不管他們死活的情況下,他們不違法不偷不搶,自食其力,靠做些小生意賺取微薄的收入來養家餬口。做良民、順民。試問,天底下哪個國家還會有這樣的順民?然而即使這樣,中共政府也不能容忍他們的存在,還要用城管來驅逐他們,搶他們的東西,趕他們走。難道要讓他們走投無路後去搶劫,去做賊,才是政府要的「和諧穩定」?
這個國家,沒有信仰自由,沒有言論自由,新聞也不自由。就按你們自己定的,讓人笑掉牙的,吃飯就是人權的標準:中共前外長李肇星說,我挨過餓,我知道什麼叫人權。那麼,現在你們搶了小販們賴以養家餬口的財產,是要連他們生存、吃飯的權利也要剝奪了!「和諧社會」?「盛世」?「八榮八恥」?閉嘴吧,無恥的黨棍搶劫犯們!無論你們讓喉舌媒體宣傳的多麼冠冕堂皇,我也只願意相信自己親眼看到的東西。
我生活在這個國家,這個國家是由「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執政,它號稱領導一切。於是,在這個國家,以國家的名義進行公然搶劫就被稱為「執法」。
出了門,一陣冷風襲來,我禁不住打了個冷戰,趕快裹緊大衣。天很冷。
我住在一個服裝批發市場的附近,這裡經常會有些流動的賣水果,賣零食的小商小販,都是些下崗的工人,失地的農民。我得感謝他們,有他們的存在,我感覺很方便。什麼時候肚子餓了,走過來都可以買到吃的。而且他們服務態度好,賣的東西價格又便宜。
我轉過大街,向小街裡面走,走到路段中間的時候,看到差不多有十來個小販。有賣橘子的,有賣大餅的,還有烤肉串的,其餘幾個是賣什麼的,我沒大看清。
離我最近的小販是賣大餅的,是位大媽。看年紀,不會比我母親年輕。看身上穿的衣服,肯定是農村出來的。快過年了,又是這樣冷的天,還站在這裡賣大餅,不為生活所迫誰會這樣?
想起我年邁的母親,心裏就是一酸。於是,我伸手從兜裡摸出錢包,準備過去買張大餅。
我剛剛掏出錢包,還沒來得及說話,只聽得人群中一聲喊:來了!
就只見眾小販拉車的拉車、推車的推車,玩命般的逃向小街的另一端。我回過頭去,只見一輛城管的車,停靠在路邊,幾個正向這邊走來的城管,嘴裡還罵罵咧咧的。
一位走路的大哥忿忿的罵了一句:像他媽日本鬼子!
我手裡拿著錢包,目瞪口呆的望著小販們狂奔而去的背影,淚水突然奪眶而出。
如果我帶著數碼相機出來,能拍下這一幕,是否可以把這張照片命名為「和諧社會」?命名為「執法為民」?命名為……
來了!城管來了!他們做什麼?以執法為名,強搶小販的財物,美其名曰為「罰款沒收」。親愛的「人民公僕」,你們縱然有千萬種冠冕堂皇的藉口,那種行為和明搶又有什麼區別?光天化日之下,公然以國家,以法律的名義,搶劫民眾財產。穿著制服的中共匪徒們,你們可知,你們搶的是他們唯一可以用來養家餬口的救命錢!這種行為,豬狗不如啊!同樣是明搶,日本人這樣幹,叫「侵略」,中共政府這樣幹,卻可以叫做「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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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地都有城管強搶小販的貨物,這不是一個地區兩個地區的事情,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網上這類的新聞報導屢見不鮮,在北京,賣烤腸的小販崔英傑,在情急之下刀刺城管隊長李志強,更是在網上論的沸沸揚揚。政府並不是不知,就是不管民眾死活。
這群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下崗工人,失地農民,在中共政府完全不管他們死活的情況下,他們不違法不偷不搶,自食其力,靠做些小生意賺取微薄的收入來養家餬口。做良民、順民。試問,天底下哪個國家還會有這樣的順民?然而即使這樣,中共政府也不能容忍他們的存在,還要用城管來驅逐他們,搶他們的東西,趕他們走。難道要讓他們走投無路後去搶劫,去做賊,才是政府要的「和諧穩定」?
這個國家,沒有信仰自由,沒有言論自由,新聞也不自由。就按你們自己定的,讓人笑掉牙的,吃飯就是人權的標準:中共前外長李肇星說,我挨過餓,我知道什麼叫人權。那麼,現在你們搶了小販們賴以養家餬口的財產,是要連他們生存、吃飯的權利也要剝奪了!「和諧社會」?「盛世」?「八榮八恥」?閉嘴吧,無恥的黨棍搶劫犯們!無論你們讓喉舌媒體宣傳的多麼冠冕堂皇,我也只願意相信自己親眼看到的東西。
我生活在這個國家,這個國家是由「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執政,它號稱領導一切。於是,在這個國家,以國家的名義進行公然搶劫就被稱為「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