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12-27 00:49:00作者:
美商阿爾卡特─朗訊涉嫌向中國官員賄賂而違反美國反壟斷法,朗訊近日表示已與美國司法部達成調解協定,並願意就此支付250萬美元罰款。
上海證券報報導,美國司法部指稱,在朗訊於2006年被阿爾卡特收購之前,曾於公元2000年到2003年間,藉由「工廠參觀」和「培訓」名義,為一千多名中國官員及國有電信公司高層,安排三百多次旅行到美國、歐洲與澳洲等地,包括觀光、娛樂和休閑。此種「賄賂旅行」的時間通常約為14天,配有豪華的食宿安排。朗訊為此花費數百萬美元,以確保朗訊能獲得價值數百萬美元的電信設備採購合同。
由於朗訊在中國行賄遭受調查,先前朗訊在中國的多位高官已紛紛下馬。朗訊近日表示將向美國司法部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分別支付100萬和150萬美元罰金,共計250萬美元。
朗訊發言人瑪麗·沃德表示,公司對司法部和SEC展開的調查予以全面配合,對達成調解協定感到滿意。
北京商報分析說,從朗訊、西門子到IBM、家樂福,以守法著稱的跨國巨頭一到中國,接二連三地捲入商業賄賂,可見中國的商業大環境一方面監管欠佳、欠細,出國旅遊這樣的賄賂既算不上罪名,也不會影響最終決策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是決策環節本身不透明、需要疏通各種關係、有時候甚至是「不跑不送不行」,因此「洋賄賂」的出現並不稀奇。與其說是外企到中國就不講商業倫理,還不如說是中國尚缺乏類似國外的各種規矩與嚴刑。
報導說,惟一遺憾的是,直到朗訊為行賄認罰,也沒看到中方對「受賄者」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