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陸軍宣誓加入美國國籍(TIM SLOAN/AFP/Getty Images)
許多美國移民可能都聽說過:參加美軍可快速獲得公民身份,其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可受益,但具體規定有哪些呢?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最近發出簡要規則說明,解釋了如何通過服兵役加快入美國國籍的時間。
根據美國移民和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的特殊規定,美國軍隊現役和某些退伍軍人有資格申請美國公民身份。此外,美國移民局為此簡化了申請和入籍過程。
通常在陸軍(Army)、海軍(Navy)、空軍(Air Force)、海軍陸戰隊(Marine Corps)、海岸警衛隊(Coast Guard)、國民警衛隊某預備隊(certain reserve components of the National Guard)和已備役的某些預備役(Selected Reserve of the Ready Reserve)中服役的人屬於軍事人員。
申請的基本要求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瞭解美國政體、歷史(民事),懂英語,及宣誓效忠美國憲法。本人不必在申請或入籍時居住在美國。通過服兵役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個人,如果在完成五年的服役期前「非光榮退伍」,其公民身份可能被撤銷。
移民和國籍法第328部分適用於所有美國武裝部隊現役或已經退伍的軍人。如果有永久居民身份,在軍中至少服役一年者,可在服役中或退役後6個月內提出入籍申請。
2001年9月11日以後,在美國武裝部隊或預備役中服役的移民可按照移民和國籍法第329部分中戰時服役的規定,有資格立即申請公民身份。本節還包括在過去的戰爭和衝突中的退伍軍人。
按照移民和國籍法第329A部分中的規定,可追授美國武裝部隊中的某些軍事人員美國公民身份。法律中的其它規定可使尚在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受益。
如果是在指定期限的對敵行動中美國武裝部隊的一員,由於戰鬥造成的受傷或疾病從而導致死亡,或在戰鬥中陣亡,可追授美國國籍。死者近親、或國防部長、或美國公民和移民局的局長指定人可在兩年內提出追授國籍的要求。
根據第319 ( d )的規定,如果死亡的現役美國籍軍人的配偶、子女、或父母除符合在美永久居住和實際居住的條件外還符合其它入籍條件,可以申請入籍。
對於其他移民申請,戰鬥中陣亡的現役美籍軍人(包括被追授國籍的軍人)的尚在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在其陣亡後2年內以直系親屬身份提出有關移民的申請。即使死者不足21歲,其父母也可申請。
在海外服役的美國軍人可免費獲得所有入籍方面的過程,包括申請、面試和典禮。每個軍隊編製均有指定的聯繫人幫助進行入籍申請,並負責寄送到移民局內布拉斯加州服務中心(Nebraska Service Center)加急處理。
自從美國開始反恐戰爭以來,有3.5萬多美國軍事人員入籍。 其中有追授入籍的105名軍人。2004年10月,美國公民和移民局主持了自朝鮮戰爭後第一次海外軍事人員入籍儀式。此後,有4千多軍人在海外入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