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國家秘密——中共又一項重大發明

作者:荊楚 發表:2007-09-01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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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毛澤東屢屢發動文字獄,把國人的靈魂智慧長期壓抑於窒息狀態下,仍然令他寢食難安、食不甘味。1962年,對於《劉志丹》這部小說,毛澤東的癲癇又發作了:「利用小說反黨,這是一大發明。」僅僅因為毛的這句話,就使一萬多人遭受十多年的非人迫害。

經過四十多年,我估摸著中共政權應該有所進步了。但用「非法持有國家秘密」來迫害呂耿松的事實,卻讓人感到他們越來越心虛理虧,越來越走向反動,越來越歇斯底里的過敏和瘋狂,越來越視人民為寇仇。這個「非法持有國家秘密 」罪,確實是中共的又一項重大「發明」。讓全世界人民大跌眼鏡。

構陷呂耿松先生的罪名主要有兩條:「煽動顛覆」和「非法持有國家秘密」。用這條「莫須有(或許有)」的罪名,來迫害良心人士,確實十分快速高效。這條惡法酷法,令多少良心人士身陷囹圄?我不說,大家都心裏有數的。

更為奇特的是,這些被構陷迫害的身陷囹圄的良心人士,還成了中共政權向文明世界討價還價的人質。為中共政權打開外交局面,鋪墊了一條血路。

這條「煽動顛覆」的罪名,從法理上來說,荒唐透頂,荒謬絕倫。因為縱使國人有煽動顛覆的言論,那也僅僅屬於言論的範疇,而不能形成顛覆的事實。而以「煽動顛覆」來構陷刑求良心人士,這與「以事實以依據 、以法律為準繩」的司法原則背道而馳。

如果按這種邏輯推倒下去,那麼國人說了句:「今天天氣哈哈哈」,就可能被理解成「變天的夢想」,就可以用「煽動顛覆」的罪名,來構陷和刑求。

如果煽動顛覆真的有罪,那麼共產黨不但煽動顛覆國民政府,而且實質上顛覆了國民政府。那麼請先把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朱德、鄧小平等等黨魁通通判罪,才能讓人心服,才能從法理上說得過去。

對於這個「煽動顛覆」的罪名,恕我愚昧,老是想不明白:一個政權,僅僅因為老百姓說了幾句話,就可能被「煽動顛覆」?除非這個政權是用謊言的紙灰糊成的,讓國人哈口氣,就可能灰飛煙滅?這樣虛弱不堪的政權,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對於一個像絞肉機一般的政權,對於一個隨時準備用坦克、機槍、達姆彈來射殺手無寸鐵的和平市民的政權,相對於公民個體來說,就像是大象對於螞蟻。這就像西北狼先生所比喻的:大象要踩死螞蟻,卻指責螞蟻企圖顛覆大家!

至於「非法持有國家秘密」這一條,那就更加離譜啦!它超出了全世界人民的想像力,應該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呂耿松作為被逆向淘汰機制淘汰出體制的人,他是打入中共心臟的間諜?還是鑽進鐵扇公主肚子裡的孫悟空?是權勢熏天的官員?還是他的親戚朋友中,有像胡溫一般的黨魁高官?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持有國家秘密」的。

至於公民僅僅通過自己的分析、歸納加判斷,而得出了一些中共政權的現狀和實質,就說成是「非法持有國家秘密」?那麼,只有讓全國人民變得既傻且木而又呆,才不至於「非法持有國家秘密」。否則,稍有腦髓和分析能力的人,都可能犯上「非法持有國家秘密」罪名,而被關進 「人民的監獄」裡去。

「與時俱進」的「胡溫新政」,竟然是這樣一個讓人不齒的玩意。實在讓全世界人民笑倒和噴飯!這確實是「二十一世紀將是中國人的世紀」的又一個有力佐證也!

構陷和抓捕呂耿松,不管是出於中南海的獨夫民賊的瘋狂?還是出於中南海獨夫民賊的浙江嘍囉們膽大妄為?在此,我還是用小兵張嘎的那句話,來鄭重的警告你們:別看你們今天鬧得歡,當心將來拉清單!

寫於民國96年8月29日深夜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自由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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