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維權農民林炳長被逮捕

發表:2007-01-25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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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浙江溫州失海漁民維權的農民林炳長1月22號遭到浙江洞頭縣檢察部門逮捕。

浙江省洞頭縣北嶴鎮小三盤村漁農林炳強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他哥哥林炳長是退休幹部,過去幾年他為小三盤村漁農失去一千多畝灘塗而打官司。2007年1月22號,洞頭縣副縣長和維權漁民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商談多年未判「民告官」案件的情況,官方試圖勸說漁民撤訴的意思,但遭到農民拒絕,最終官民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林炳長當天被洞頭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林炳強:「到底什麼理由我們也不知道。現在說他第一偷稅漏稅,第二說他非法出版。他出書也沒賺錢,只是把我們這裡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保障的紀實寫下來。第三、由於我們這次的民告官的事情,引起他們的不滿,就說我們破壞和諧社會。把帽子扣到了我哥哥身上。」

洞頭為全國十個海島縣之一,該縣城所在地北嶴鎮的北嶴後二期填海佔地建設工程項目,總計佔用漁村漁民的四千多畝沿海灘塗,涉及291戶漁民,其中林炳長的家鄉小三盤村全村漁民就失去一千多畝灘塗,當年僅僅是給予每畝補償350元,而漁民就是依靠這些淺海灘塗養殖水產和抓小海鮮生存,失海就等於失去土地。

原《中國海洋報》浙江記者站站長昝愛宗曾多次到洞頭實地調查這些被佔的海灘,他表示,被政府填海造地後每畝價格為9萬元,其中有一千畝,已經賣給房地產公司商業開發,轉手就是九千萬元。昝愛宗說,291戶洞頭失海漁民在林炳長的支持下,先後找到杭州著名律師呂思源,就農民的合法用海權被剝奪和漁民權益受損為理由將洞頭縣人民政府和溫州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由於溫州中級法院在一審中沒有完全支持漁民的合法權益,漁民們又將官司打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昝愛宗:「因為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是不允許調解的,不能私下調解,也不能法庭調解,不判決的話只能撤訴。但老百姓堅決不撤訴,要求按法律判決,但政府和法院一直拖,從04年開始到現在一直拖著不判決,22號就把林炳長逮捕了。先是拘留現在就是逮捕。」

浙江溫州徵用灘塗填海造地不僅僅發生在洞頭縣,鄰縣臨海縣漁民陳蒙康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他們那裡的灘塗被徵用後,漁民也失去了謀生的手段----

陳蒙康:「我們縣裡拿出1500塊來補償老百姓。國家沒有什麼規定,所有都歸老百姓所有,老百姓沒有飯吃。應該是縣裡安置,然後保險嘛,都沒有這樣,這兩天人大會我們也提案了。」

洞頭縣小三盤村漁農林炳強說,小三盤村漁民不會因為縣政府的壓力撤回他們的「民告官」案件,漁民代表已經傳話給浙江省有關部門,要求上級調查洞頭縣領導對林炳長的打擊報復行為。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記者高山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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