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1-23 05:48:01作者:木人
近年來,被譽為「中國第一考」的公務員考試,招進不少新人。使得已經擁有6000多萬的公務員隊伍,不斷大量吸收了「新鮮血液」。按理說,公務員的工作(不敢說服務)水平、品德修養也必然相應地大大提高。不管它是服務型政府還是官衙型政府,老百姓總抱著:「它們的工作會改好,或者已經提高了」的企望。
不料,結果是「大謬不然」。舉兩個小例來說。
例一:從去年開始,全國換發(此處應該是賣發)新身份證,每人收費人民幣20元。按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數字,全市現有人口1382萬,那就是說,北京公安局要從老百姓手中索要27640萬元。辦一個身份證當真需要這麼多錢嗎?這筆錢最後有沒有個交代?
拿全國來說,13億人,公安部收費就是260億元,這一大筆費用合理嗎?有沒有多餘?多餘的錢干了什麼?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該不該給老百姓一個交代?(現在的老百姓一想就想到了貪污)。
拿了錢,服務態度總該好一點吧?也不然。筆者當時到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派出所辦領,向傳達室的民警詢問:「請問辦身份證處上班了沒有?」連問三聲,那民警(公務員)連頭都不抬,更不要說答覆你了。
我以為我什麼地方作得不對,回頭問身後的一位也來辦證的老頭:「這是怎麼回事?」那位老頭說:「不知道,我問了四、五遍也沒理我,哼!這大小也是個衙門。」
後來看見辦證處出來一個人,才知道是已經上班了。我倆進去交完20元以後:
「坐在那兒,抬頭!」哢碴,一壓機器照了一張像。
接著遞給我一個紙條:「按日期來取。」
我和那位不相識的老頭相視一笑,走出門來。走出那個小小的衙門。唉!這就是我們納稅人養著的「公務員」。
我的朋友康君,前不久回香港也辦新身份證,一走進入境管理局大廳,見有人排著隊。有位女士迎上來:「先生是辦身份證嗎?我給你一個號,不要排隊,六點鐘來辦。」
抬腕一看,四點二十,拿了號出去先吃飯。吃過飯再來,那位女士迎上來,微笑著招呼他坐下來照相。一連照了三次,他正想責問女士是不是照相技術不靈,那女士拿著三張像走過來說:「先生,請挑選一張你滿意的,我們來使用。」然後也給了他一張紙條,:「請注意這個日期,到時間來取。」照片是任你三選一,沒有收取一文錢。
接著還得到「中旅社」辦「回鄉證」。光拿香港身份證不能進入中國,必須還持有「回鄉證」。「中國旅行社」是中國的機構,辦一個「回鄉證」就得交港幣368元。
將來我們還要收回香港,拿我們的一套管理香港,從這件小事看,同是公務員,誰應該學習誰?是一個學習能解決得了的嗎?難道中國的機構腦子裡就知道一個東西——錢?這也算和國際接軌?是不是納稅人供養了一批「嗜錢病」患者?
例二:朋友張君,在北京享受醫保醫療。每看完病,處方上有的藥總有「部分自費」的。等到報銷完,就會收到醫保機構一個單據,讓他核查收到的報銷款,錢數有沒有差誤。他接到這份單據後,因為不知道那「部分自費」究竟是多少,根本沒法查核。為此,他給社會保障局寫了一封信,意思是:——
1,「部分自費」究竟是多少?
2,聽說是百分之十。如果真是百分之十,為什麼不能註明是百分之十?而非要弄成一個「未知數」?為什麼要搞這個沒法核對的「暗箱作業」呢?
3,能不能明碼標價?這種暗箱作業實際上讓人核對也核對不了。
過了些天,他收到社會保障局的一封來信。內容如下:……為貫徹落實《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不降低職工醫療待遇,水平,保證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過度,2001年2月28日我局制定了《北京市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來緩解醫改後職工醫藥費負擔過重的問題。
因此,關於醫藥費負擔過重問題,建議通過用人單位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解決。如用人單位未按上述檔規定為企業職工(含退休人員)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勞動者可向企業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地的區、縣勞動保障部門社保中心醫保科舉報。我的那位朋友是五十年代大學畢業,楞是看不懂這份公函是不是在回答他的詢問。
他讓我看,我也看不出這份公務員發來的公函和他的提問有什麼關係。唉!如今公務員的水平就是高,高得連老大學生也看不懂了。
這是不是也是和國際接軌了?
納稅人該不會養了一批只會編造「彎彎繞公文」,碼一堆字讓老百姓暈頭轉向的機器人吧?唉!老百姓真的是可憐呀!
不料,結果是「大謬不然」。舉兩個小例來說。
例一:從去年開始,全國換發(此處應該是賣發)新身份證,每人收費人民幣20元。按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數字,全市現有人口1382萬,那就是說,北京公安局要從老百姓手中索要27640萬元。辦一個身份證當真需要這麼多錢嗎?這筆錢最後有沒有個交代?
拿全國來說,13億人,公安部收費就是260億元,這一大筆費用合理嗎?有沒有多餘?多餘的錢干了什麼?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該不該給老百姓一個交代?(現在的老百姓一想就想到了貪污)。
拿了錢,服務態度總該好一點吧?也不然。筆者當時到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派出所辦領,向傳達室的民警詢問:「請問辦身份證處上班了沒有?」連問三聲,那民警(公務員)連頭都不抬,更不要說答覆你了。
我以為我什麼地方作得不對,回頭問身後的一位也來辦證的老頭:「這是怎麼回事?」那位老頭說:「不知道,我問了四、五遍也沒理我,哼!這大小也是個衙門。」
後來看見辦證處出來一個人,才知道是已經上班了。我倆進去交完20元以後:
「坐在那兒,抬頭!」哢碴,一壓機器照了一張像。
接著遞給我一個紙條:「按日期來取。」
我和那位不相識的老頭相視一笑,走出門來。走出那個小小的衙門。唉!這就是我們納稅人養著的「公務員」。
我的朋友康君,前不久回香港也辦新身份證,一走進入境管理局大廳,見有人排著隊。有位女士迎上來:「先生是辦身份證嗎?我給你一個號,不要排隊,六點鐘來辦。」
抬腕一看,四點二十,拿了號出去先吃飯。吃過飯再來,那位女士迎上來,微笑著招呼他坐下來照相。一連照了三次,他正想責問女士是不是照相技術不靈,那女士拿著三張像走過來說:「先生,請挑選一張你滿意的,我們來使用。」然後也給了他一張紙條,:「請注意這個日期,到時間來取。」照片是任你三選一,沒有收取一文錢。
接著還得到「中旅社」辦「回鄉證」。光拿香港身份證不能進入中國,必須還持有「回鄉證」。「中國旅行社」是中國的機構,辦一個「回鄉證」就得交港幣368元。
將來我們還要收回香港,拿我們的一套管理香港,從這件小事看,同是公務員,誰應該學習誰?是一個學習能解決得了的嗎?難道中國的機構腦子裡就知道一個東西——錢?這也算和國際接軌?是不是納稅人供養了一批「嗜錢病」患者?
例二:朋友張君,在北京享受醫保醫療。每看完病,處方上有的藥總有「部分自費」的。等到報銷完,就會收到醫保機構一個單據,讓他核查收到的報銷款,錢數有沒有差誤。他接到這份單據後,因為不知道那「部分自費」究竟是多少,根本沒法查核。為此,他給社會保障局寫了一封信,意思是:——
1,「部分自費」究竟是多少?
2,聽說是百分之十。如果真是百分之十,為什麼不能註明是百分之十?而非要弄成一個「未知數」?為什麼要搞這個沒法核對的「暗箱作業」呢?
3,能不能明碼標價?這種暗箱作業實際上讓人核對也核對不了。
過了些天,他收到社會保障局的一封來信。內容如下:……為貫徹落實《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不降低職工醫療待遇,水平,保證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過度,2001年2月28日我局制定了《北京市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來緩解醫改後職工醫藥費負擔過重的問題。
因此,關於醫藥費負擔過重問題,建議通過用人單位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解決。如用人單位未按上述檔規定為企業職工(含退休人員)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勞動者可向企業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地的區、縣勞動保障部門社保中心醫保科舉報。我的那位朋友是五十年代大學畢業,楞是看不懂這份公函是不是在回答他的詢問。
他讓我看,我也看不出這份公務員發來的公函和他的提問有什麼關係。唉!如今公務員的水平就是高,高得連老大學生也看不懂了。
這是不是也是和國際接軌了?
納稅人該不會養了一批只會編造「彎彎繞公文」,碼一堆字讓老百姓暈頭轉向的機器人吧?唉!老百姓真的是可憐呀!